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5]132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09
【实施日期】2015.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5〕1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领导小组、杭州市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杭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杭州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马晓晖
副组长:项永丹
张 耕
成 员:孔春浩(市政府)
陈如根(市政府)
李强煜(市政府)
李 玲(市发改委)
赵金龙(市发改委)
许虎忠(市经信委)
王荣富(市建委)
谢 永(市财政局)
柳胜伟(市人力社保局)
赵 春(市国土资源局)
章建明(市规划局)
周军福(市住保房管局)
孙德荣(市园文局)
华 历(市交通运输局)
黄健勇(市林水局)
金焕国(市商务委)
朱燕锋(市卫生计生委)
王 坚(市审计局)
徐国伟(市统计局)
劳新祥(市环保局)
王国强(市城管委)
胡晓翔(市金融办)
王宇焕(市人防办)
吕圣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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