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义务教育段学校
说明:评估指标分为二级:A1-A4为一级指标,B1-B18为二级指标。C1-C59为每项指标中有若干评估要点。根据每项指标的重要程度及实施难度,赋予一定的权重和分值,A1-A3总分1000分, A4为附加项,分值为30分,附加项计入总分。A1、A2、A3各项实际得分不低于满分值的95%,且A1-A4总分达到960分及以上,即认定为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教师档案分工:第一组:刘春艳、毕可阳、满松艳、韩春晓、王海燕、崔婷、陈春红
(蓝色为不参加远程)第二组:王秀华、吴洪婵、仲崇翠、谢冬霞、王永菊、王素荣、朱洵、房贤慧
第三组:辛玲、辛艳艳、陈秀叶、王秀菊、韩春艳、
第四组:周贵明、陈健、
第五组:于艳萍、邹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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