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辩证法的特点和缺陷

发布时间:2018-07-01 02:12: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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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老子朴素辨证法思想的特点

老子的《道德经》是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精华,其中的辨证法思想,更是《道德经》中的精髓,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提出了一系列颇为独特的观点,诸如对立转化、柔弱胜刚强、大成若缺等。这些观点都包含朴素的辩证法观点。我认为,老子中的辩证法概括起来有两点: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1〉反者道之动

反者道之动: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一切都处于变迁之中,没有永恒的东西;而所有的变迁又都是朝着本身的对立面,这是作用的结果。

老子不但提出了对立转化的观点,还指出对立转化是一切事物的永恒规律的观点。在《道德经》第二章里: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五十八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熟知其极,其无正邪?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也,其日固已久矣。老子在这两章中列举了有无、难易、长短、高下、损益、祸福,告诉世人一切事物都有对立面,且对立面都包含在事物内部,一切事物都在相反的关系中产生。既事物都是相互转化的。一正一反,彼此互化。

老子认为,事物如果过分强盛,甚至暴烈,那就一定转到反面,一定灭亡。二十三章:故飘风不崇朝,骤雨不崇日,孰为此者天地也。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人乎?” 暴风骤雨,短时间就过去了。过度的强盛好比暴风骤雨 ,即将衰亡。这就是所谓的物极必反。由此可以得出:老子认为强盛是有限度的,超越这个限度,事物就会灭亡。四十二章: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教父。他还运用事物对立转化这条自然规律提出战胜对手的方法:让对手过分强大,自然衰退,就易于战胜。具体见于第三十六章将欲擒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有意的纵容,有意的放任,任其强大,任其骄横,趁其不易,攻其不备。 

既然有物极必反,那么就有延长事物存在的方法。老子运用反者道之动而提出延长事物存在的方法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四十四章:事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三十三章:不矢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有生必定有死,只能求得死而不朽。由此推知:老子也再研究如何保持事物不转化,并提出不超过限度,知足知止,就可以长久;但同时提出保持不转化也只能是暂时的。可见,老子以辩证的眼光看待事物的发展变化并总结出了反者道之动这一观点。

                    2弱者道之用

弱者道之用:一切柔弱的事物都会发展壮大,都有可能战胜强大的对手:这是作用的结果。

老子的弱者道之用这个观点包含了以弱胜强的战略发展观和以柔克刚的战术策略观。

三十六章: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可见老子提出只有最深刻最聪明的人才懂得柔弱胜刚强。七十六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说明生命与正在成长的事物是柔弱的,并认为柔弱是生命的一个特点:具有生命才有柔弱;丧失生命,表现为刚强。

老子着重说明了柔弱能胜刚强的原因是坚强处下,柔弱处上。这是自然辩证法的观点。老子从人类和草木生存现象中,归纳出一条普遍原理:成长的东西都是柔弱的,但有生命力,因为最终会强大起来,是处上的。弱者道之用,符合的弱者就会战胜强者。接近死亡的东西是坚强的,但失去生命力,而实际上是脆弱的,是处下的。在这里,柔弱与坚强,生之徒死之徒,都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在因素在起作用。坚强的东西,生机正逐渐失去,所以居于下降地位;柔弱的东西,正在生长发展,所以居于上升的地位。这是老子对生命发展的深刻认识,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矛盾斗争发展过程和结果的一种规律性总结,是老子以弱胜强的略战发展观。    

对待强大的敌人,不要硬碰硬,而要采取以柔克刚:这是老子在社会生活中,处理矛盾斗争的一种策略的考虑,是老子以弱胜强的战术策略观。七十八章以水为例: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天以易之”“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水是最柔弱的,但柔弱的水可以穿凿岩石,能够在最坚强的东西里穿来穿去,滴水穿石,天长日久,水可以冲垮拦阻它的河库堤坝。这是老子举出的柔弱胜刚强的最典型的例子。

3〉老子辨证法思想的特点的总结

  总的说来老子的辩证法,不是简单地猜测和比喻,而是进入理性的说明论证:第一、老子肯定世界上的事物不是铁板一块。而是遍普存在着对立的,存在着一个肯定,必然存在着一个否定。在中国哲学史上,是他首先揭示了对立存在普遍性,从而提出了矛盾的普遍性。第二,进而提出世界万事万物是动的,是运动变化的。动因是事物内部存在对立面,对立面的作用促进了事物的运动,反者道之动,准确地说明了相反两个方面的斗争或相反的两种作用,是事物存在和运动的根据。第三,矛盾的两个方面并非绝对对立。老子进而揭示了对立面的相互依存性,渗透性、同一性,提出相反相成的矛盾论思想,万物负阴而抱阳肯定事物的内在矛盾。第四,老子提出反是事物变化的遍普规律,而柔弱是运用道而使事物保持相对长久的关键。反是不可避免的,但柔弱是可以延缓反的到来。

二:老子朴素辨证法思想局限性

古语有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正如荀子批评老子那样:老子有见于屈,无见于伸。(《天论》)老子的朴素辨证法虽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但也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与不足

第一:老子认为向对立面转化是个普遍的现象,是没有条件的,不是人所能决定的,这个规律性现象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他提出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即认为:既然祸福、好坏、强弱、美丑是不可避免的,都要向对立面转化,那就没有必要为任何目标而争。用不着思索奋斗,安于现状,听天由命,这就走向消极的宿命论和循环论。这是一种消极朴素辨证法思想。

第二:老子的认识论中关于的认识是错误的。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唯物辨证法认为静是相对的,动是绝对的,并且认为动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但从二十五章可知老子认为静是绝对的,是万物的根本,认为动是一个循环的过程。这就犯了循环论的错误。

第三:老子的柔弱胜刚强的方法是错误的。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方法不是通过矛盾斗争实现的,而是通过矛盾的消解,弱势一方的忍让、守柔曰强不争而胜。他认为水的力量,并不是因为它争,而是因为他顺势而下,合乎,做了利于万物生长的善事,因此万物莫之能胜。这是主张忍,主张自然而然,不作主观努力。这也是一种消极朴素辨证法思想。

第四:老子辩证法思想中关于物质与意识的认识是错误的:老子认为物质与意识是合二为一的,既一方面"寂静无声,清澈无形",另一方面又是其中有象,其中有精,是一个时时在在的事物,是合二为一。现代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并且二者是分开的。又如第四十七章: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足不出户,就能知道天下的事情,这显然夸大了意识的作用,是唯心主义的体现,是错误的。

第五:老子关于矛盾双方转化是无条件的观点是错误的。例如二十二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老子认为二者的转化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现代唯物辨证法指出:矛盾双方的转化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第六:老子提倡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的辩证法观点不符和现代社会的。现代社会所要求人们要善于竟争,要富有挑战精神。既别人强,你最好比他更强。但老子鼓励自损。第四十二章: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他提出了物体损益相因,前后转化,谦虚者自贬有益,强梁者自逞招损,意在鼓励自损、忍让。第二十二章: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由此可知老子推崇不争、忍让。这与现代社会不符,是忍让的做法,是错误的观点。   

 总之:老子与任何伟大的学者一样,有他的时代局限性,这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生产力发展非常缓慢的缘故,他所看到的无非是春耕、夏种、秋收、冬藏的循环往复。恰好这个时期的社会正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动乱频繁,他不可能像近代的历史唯物主义者那样,看到社会进步的前景,所以,他憧憬初民时代(原始氏族社会)的自然、朴实、安静、平等。在我国哲学史上,《道德经》的诞生,影响着自它问世以来的整个中国社会。虽然其中的辨证法思想缺乏发展的观点,还有消极的思想,例如忍让,不争,听天由命等,但这并不影响老子与《道德经》闪烁的光辉。无论如何:老子永远是一位受中华子孙所崇敬的先哲;由他撰写的《道德经》,更是开创了我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先河,其意义深邃博大,内涵极为丰富,涵盖了哲学、政治主张、社会理想、军事谋略等方方面面,是我国一部非常优秀的传统的文化国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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