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摘 要: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是实践的反作用,对实践有指导作用;实践与认识的统一;本文将从这三方面进行论证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坚持实践和认识的统一,二者紧密结合才能相互促进,相互发展。
关键词:实践 认识 基础 能动反应 统一 发展
我国哲学界也普遍认为:“认识和实践是分不开的,没有脱离认识的实践”,“实际上没有纯粹的认识,也没有纯粹的实践”,“在人的认识活动中,实践和认识是一对基本矛盾,它们是互相依存、互相作用、不可分割的”。实践与相互紧密结合和相互依存。人类经历了千年之久,从迷信的幻想到付诸实践。人们在认识中将现象的本质运用于实际的生产生活活动之中。这不断提高了人类社会生产效率和促进了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而这些认识在不断的实践中改良,又指导于实践。正是由于认识与实践的相互促进,社会才可以不断地向前发展。我们只有客观的理解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才能促进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进而可以取得长足的发展。下面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二者的关系: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为了正确理解认识的基础和来源,必须先考察人类的实践活动。“一个苹果砸到牛顿,才能砸出万有引力的定律”,这可说明令人震惊的定律背后曾发生了伟大的实践与精彩的经历,正因为有了实践,有了思考,才有了经验总结与认知,便诞生了“万有定律”的知识。牛顿说过:“假若我能比别人嘹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伟大的发现发明得益于前人的总结,前人的实践。而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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