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申请资料
武汉大学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办公室
2009年12月
目 录
1、武汉大学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1
2、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的承诺函 14
3、武汉大学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及资助工作小结 15
4、武汉大学200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获批情况统计(按获批金额排序) 16
5、武汉大学200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获批情况统计(按获批率排序) 17
6、2009年度武汉大学国家基金批准项目清单(按单位分) 18
7、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科金发计[2009]44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经发布。为了做好2010年度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及我校工作安排,我校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我校受理截至时间为2010年3月13日。
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资料:《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上资料均可在基金委网页查阅(http://www.nsfc.gov.cn)
请注意:
1、为贯彻落实《条例》,国家基金委重新修订了面上、青年、地区、重点、杰青、国际(地区)合作六个类别的项目管理办法(在基金委网页可查阅),并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请我校申请者务必仔细阅读新的项目管理办法。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09年9月增设医学科学部。2010年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使用新的申请代码,申请人请仔细查阅《指南》,如再使用旧的申请代码进行申请将被初筛掉。
一、2010年度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别及注意事项
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各类项目在2010年度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指南》。另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1、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体系中的主要部分,申请人应具备《条例》和管理办法要求的申请条件。
2、重点项目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其他要求;
(2)项目名称应根据项目自身研究内容确定,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项目名称应与研究内容相符,项目的研究内容要避免覆盖整个领域范围,注意凝练科学问题,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请;
(3)一般由一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两个;
(4)各学部对重点项目申报均有特殊要求,详见《2010年度项目指南》,请申请人申报时注意按照要求填报。
请注意,从2010年起生命科学部不再受理非领域的自由申请重点项目。
3、重大项目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并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其他要求;
(2)重大项目只接受整体申请,不接受针对《指南》某一部分研究内容或某一个课题的申请。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先组织研究队伍,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且申请人必须是其中一个课题的负责人。
(3)每个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的承担单位一般为1个,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承担单位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
2010年度再次公布“十一五”期间3个重大项目指南,申请人应注意按照申请指南的要求,凝练具有基础性和前瞻性的关键科学问题;科学目标明确、集中,学科交叉性强,并注意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的协调和衔接;研究队伍应当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研究条件和创新研究能力,有一批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资助强度为1000万元/项,研究期限一般为4年。各重大项目受理申请项目有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在提出申请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指南》中有关内容。
4、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重大研究计划遵循“有限目标、稳定支持、集成升华、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前沿两类核心基础科学问题,结合我国具有基础和优势的领域进行重点部署,凝聚优势力量,形成具有相对统一目标或方向的项目群,并加强关键科学问题的深入研究和集成,以实现若干重点领域和重要方向的跨越发展。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重大研究计划分为“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三类。“培育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的研究期限为4年;“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相关“重大研究计划”的要求和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体现学科交叉研究特征,强调对解决重大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及实现总体目标的贡献。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相应的“重大研究计划”名称。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资助强度不低于50万元/项(除“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重大研究计划不低于35万元/项之外)。申请经费额度低于相应重大研究计划最低资助强度的项目,应根据实际研究经费需要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本次集中受理期共有七个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各计划受理申请项目均有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请在提出申请前,务必认真阅读《指南》中有关内容。其他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请大家注意学校和国家基金委另行发布的申报通知。
5、人才项目系列:主要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全职在中国内地工作的优秀华人青年学者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工作。本基金所指的中国内地,系指我国除港、澳、台地区之外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申请人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并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九个月以上。
填表时须注意:项目组主要成员一栏不要填写任何内容(置空)。
报送时须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原则上电子申请书要控制在100M之内。
请注意:当年申请本类型项目数量限为1项。申请时不受申请与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即作为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计入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的项目数量累计达到3项的,可以申请;获得资助后计入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即本类型项目负责人申请其他计入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的项目类型时,必须在将本项目计入项目总数,直至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少于3项后方可申请。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人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已获得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不能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组的主要成员应以青年为主。申请此类项目须按青年基金申请书提纲撰写。
(3)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国内以优秀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学家为骨干的研究群体,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在国内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被推荐的群体须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使用通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按照“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正文撰写提纲”的要求,输入准确信息,我校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申报通知要求来推荐申请。
(4)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申请者必须是在海外及港澳从事科学研究,每年应在国内(内地)工作两个月以上的华裔学者,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在海外独立主持一个实验室或一个重要的研究项目(须提供任职证书复印件和研究项目批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国际同行承认的创新性学术成就或突出的创造性科技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国际前沿,与合作者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国内(内地)主要合作者也应是具有相当水平的学者。
已经落实在国内(内地)的依托单位(依托单位系指国内(内地)合作者所在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合作研究协议书(简称《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双方应就以下主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1)合作研究的课题名称以及研究方向、预期目标等;
2)依托单位承诺保证合作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设备以及人力、物力等条件的配备;
3)获资助者一般每年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为两个月以上。
(5)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面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地(包括试办基地)受理申请,此类项目由校教务部组织申请。
6、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2010年集中受理期间只受理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此类项目的组织申请请参照《指南》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报要求进行申报。由于此类项目只能在线填写申请书,请申请人与校科技部联系,获得ISIS系统申报的系统权限。其他类型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请在集中受理期外提交申请(特殊说明的除外)。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或承担过国家基金三年期项目的负责人。
7、联合资助基金项目
国家基金委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企业合作,联合资助的项目,参照《指南》申请。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的类型有: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石油化工联合基金、钢铁联合研究基金、民航联合研究基金、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铁道联合资助项目、NSFC—微软亚洲研究院联合资助项目、地区联合资助项目。
二、申请书填写、申请文件提交及软件下载等事项
1、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书所有信息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20日之前。
特别注意:在填写申请人个人信息中必须如实填写,尤其是学位、职称等情况,如在截止时间之前尚未获得学位证书或职称尚未发文,则一定不能填写该学位、职称。
脱产研究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其身份确认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
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条例》规定(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对于在基金项目申请和执行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和单位,学校依据有关法律及学校规章作出严肃的处理。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0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0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2010年新版申请书电子表格,按附件说明撰写。
请注意:旧版本电子申请书2010年申报管理系统不能接收,申请项目将会被初筛掉。请安装过旧版申请书的申请者务必完全删除旧版申请书(包括其常数表文件,帮助和说明文件)后,再安装2010年版申请书,否则所填写电子申请书带有旧版信息,将无法上传。
申请者下载安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文件:NsfcProposal.exe。申请书由文件NsfcProposal.exe安装产生NSFCproposal.doc等4个文件,其中NSFCproposal.doc为申请书文档文件,const.dat为常数表文件,其它为帮助和说明文件。4个文件需要放在一个目录下,否则可能会影响申请书文档的正常使用。
重点学术期刊专项申请书需附相关数据表,请申报此项目时一并下载《重点学术期刊专项申请书附件2——相关数据表》。
各单位科研秘书下载2010年度新版科学基金申报管理系统“MiniIRIS”文件:请根据自己计算机操作系统Windows版本选择相应的miniIRIS版本,安装后选择“院系版”使用。
3、填写电子文档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帮助和说明文件。
4、各类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在线填写申请书,申请人请与校科技部联系,获得ISIS系统申报的系统权限)的申请书格式统一均采用NsfcProposal.exe文件。提请注意:A. 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时,“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要尽量填写到最细,否则无法完全界定清楚所申请的项目类别;B.申请文档中的“报告正文”部分提供的是撰写提纲,不同项目类别提纲要求不同,请务必注意选择正确;C.录入项目申请人信息时,请副高以上职称,目前还不是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的申请人务必填写最熟悉的学科申请代码(最多三个),成为项目评议专家。
5、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机制不支持涉密项目的评审,因此请不要申报涉密的项目;申请书网上提交后,“项目摘要”将在网上公开,请填写“项目摘要”时,不要填写需要保密的内容。
6、填写“经费预算”时,请注意阅读相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特别注意"不超过"三个比例的要求:A.国际合作与交流费;B.劳务费;C.管理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面上项目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重点项目10%,杰出青年基金20%),管理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劳务费(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面上项目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重点项目10%、杰出青年基金10%)。
7、“报告正文”中的撰写提纲需要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别分类填写,2010年撰写提纲进行了部分修改,请注意参照新的“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正文报告撰写提纲.doc”文件。
8、申请书填写完毕,必须经过“检查保护”后才能完整打印并正常提交。输入的密码务必要牢记,否则需要修改时,无法解除保护。
9、申请书中专门有“签字和盖章页”,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在打印出的纸质申请书上亲自签字,对申请书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承诺。
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号码的填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影响超项查重工作)。
项目组主要成员若有外单位人员(即我校以外的单位),必须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
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申请书上签字,则需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参加该项目申请并履行有关职责,以附件形式在申请项目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上报。
“依托单位公章”由学校科技部审查后统一盖学校公章。
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对于未获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以下人员的申请,需要附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10、申请者需向所在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二份(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一式三份)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各单位科研秘书通过miniIRIS系统读取申请者的申请书电子文档。
1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请数据包(通过miniIRIS的提交数据功能产生)于2010年3月6日前统一交科技部,以免耽误全校超项查重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1、2008年起我校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实行提交申请书之前进行个人形式审查的措施,请申请者务必认真对照《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科技部网站下载专区可下载)逐项检查,认真填写,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随申请书一起报送,不报送《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2、2010年国家将继续增加对科学基金的投入。预计面上项目平均强度将继续提高,但各学部、各学科情况不尽相同,预算经费时,注意参考2009年该学部具体学科的平均资助强度。其它各类项目的资助强度注意参照项目指南中的计划资助强度。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申请书的编写,应及时检索本人近年SCI论文的收录、引用情况,系统地总结本人已取得的学术成绩,归纳创新点,对拟开展工作要认真提炼科学问题,突出创新点。
4、我校从海外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含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科研人员),如聘期覆盖申请项目的执行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相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5、申请者请注意在国家基金委网站上查阅近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6、2009年申请基金项目未获批准的原因,国家基金委已发送到申请人电子邮箱中,请申请者认真研究,以便有针对性地修改申请书或重新选题。
7、请各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填写固定的电子邮件地址及联系电话,便于项目的评审及获批后的管理。
8、特别注意:《2010年项目指南》中,有关科学部和科学处关于申请书填报有特别要求,请申请者一定要认真阅读《2010年项目指南》相关注意事项,以免被初筛掉。其中管理科学部对凡是已经获得社会科学基金资助、尚在承担社科基金在研项目(含2010年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的主持人,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不受理、不资助其项目申请。凡在2010年以主持人身份申请了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又以主持人身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的申请者,均不予受理。
《2010年项目指南》纸质版本已发至各单位,大家也可在国家基金委网站上查询(www.nsfc.gov.cn)。
四、申报受理工作进度安排
1、2010年1月~2月18日,各单位广泛动员、宣传;申请人完成拟申报项目文献调研、申请书撰写。
2、2010年2月19日~2月29日,各单位完成对申请书的初审及申请人资格审查,并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查申请书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3、2010年2月29日~3月6日,各单位集中将申请书初稿交校科技部进行最后审核,并陆续退回申请人所在单位修改。考虑到全校申请工作的进度安排尤其是查重时间的要求,请按期提交,以免影响学校申报工作。
4、2010年3月6日~3月10日,科技部完成申请书审查及第一次超项检查。
5、2010年3月11日~3月12日,项目申请人完成修改,定稿后将申请书纸质文件(按相应的份数双面打印)及申请书电子版文件交各单位汇总。校科技部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
6、2010年3月13日,各单位将申请书材料、申请项目汇总数据库、申请公函及清单统一上报校科技部。
7、2010年3月14日~3月15日,科技部汇总全校申请书及电子版文件,完成最后一次全校项目的查重(有问题的将反馈给所在单位)、整理、盖章、最终检查、打包等后续工作。
8、2010年3月16日~3月17日,科技部将全校申请书及数据库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要求申报大户必须在3月18日之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文件上传提交。)
五、对各单位2010年度国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在向学校报送前必须对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单位承诺函和项目清单,否则不予受理。如在本年度申报项目中出现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情况,学校将依据《条例》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有关单位给以相应处理。
2、要认真研究《2010年项目指南》、有关项目管理办法,并认真总结往年申报工作的经验,学习别的单位的成功经验,广泛动员宣传、积极组织、深挖潜力、保质保量,发挥单位学术委员会及有关专家的作用,对申请书进行指导、修改,提高申请质量,对于个别质量较差的申请书,请不要报到学校。
3、2009年我校共获得青年科学基金81项,2010年国家基金委将继续扩大青年基金资助规模,望各单位继续抓紧青年基金的申报,并注意在申报质量上多把关。
4、各单位要鼓励已有一定工作积累的青年科学家和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群体积极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同时要注意此类项目的人才梯队建设和培育、积累工作。
5、各单位每年重点抓好1-2项重点项目申报的组织策划工作,有跨单位申报,需校科技部协调的,可与科技部联系。
6、应注意本单位当年申请项目所投送学科的合理布局,尽量避免在同一学科、同一方向上申请项目过于集中,以避免本单位内的恶性竞争、注意开展交叉学科的研究。
7、项目申请期间及申报后,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跟踪、汇报、答辩组织等相关工作。
有关事宜,请与校科技部联系。
联系电话:校科技部基础办 68772100 68776805
E_mail:wdjcb@whu.edu.cn
联系人:刘昌军、揭志忠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科学技术部
2009年12月30日
附件一
限项申请规定
一、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申请的项目数,与作为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3项。
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研究期限超过12个月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包括应急科学研究专款项目、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等)。
在研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入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以上类型项目数量累计达到3项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以上类型项目。
以上项目类型中,研究期限12个月及以下,以及特殊说明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在研项目除外。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与作为负责人承担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的数量合计限为1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新的以上类型项目。
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
二、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范围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除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之外的其他类型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各类委托任务或软课题研究项目、研究期限12个月及以下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包括应急科学研究专款项目、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等),以及特殊说明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专项项目等。
三、各类型项目的具体限项申请规定
在遵守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规定的前提下,还应当遵守如下各类型项目的具体限项规定: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以上类型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当年申请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当年申请的项目数,与作为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2、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
以上类型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正在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正在承担项目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不得因为申请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经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退出项目后的1年内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新的以上类型项目。
3、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以上类型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同一类型的项目数限为1项;正在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同一类型项目。
4、联合资助基金项目
按照本《指南》各联合基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当年申请本类型项目数量限为1项。申请时不受申请与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即作为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计入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的项目数量累计达到3项的,可以申请;获得资助后计入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即本类型项目负责人申请其他计入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的项目类型时,应当符合本限项申请规定。
四、特殊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之前)的项目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以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具体项目类型及限项申请规定见一览表。附件二
项目类别及限项规定一览表
学校科技部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我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_______项,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有关管理规定,申请人(含课题组成员)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且申请书提供的信息全部是真实的。上交纸质申请书经由申请人以及所有参与成员认真阅读并亲笔签名。
如有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不实的问题,本人及本单位愿意接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学校依法处理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附:申请项目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我校2009年度获批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共计277项,资助经费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较2008年度增加2千多万元。
2009年度在我校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努力下,我校共计申报各类国家基金项目1329项,其中2009年3月集中受理期间共计申报基金项目1273项,较去年增长110多项。其中面上项目申报814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360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28项,重点项目和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共57项。
国家基金项目批准情况如下:批准面上项目169项,资助经费5561.5万元;批准青年基金项目81项,经费1575.5万元;批准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3项,经费540万元,获得者分别是生命科学学院郭德银教授、物理学院汪国平教授、数学学院赵会江教授;批准创新群体项目1项,经费500万元,群体学术带头人是生命科学学院舒红兵教授,这是我校获准的第四项国家创新群体项目;生命科学学院以吕应堂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创新群体项目得到延续,经费450万元;批准重点、重大项目(包含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以及其他项目类型中的重点支持项目)7项,经费1205万元;批准其它各类项目15项,经费353万元。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的统计数据,我校2009年度批准面上项目经费数在全国排名第七,批准所有项目经费数在全国排名第十。
1、生命科学学院:(批准项目36项,共计经费2459万元)
2、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批准项目30项,共计经费1260万元)
3、遥感实验室:(批准项目15项,共计经费634万元)
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批准项目12项,共计经费593万元)
5、水利水电学院:(批准项目19项,共计经费587万元)
6、人民医院:(批准项目21项,共计经费558万元)
7、基础医学院:(批准项目19项,共计经费511万元)
8、电子信息学院:(批准项目15项,共计经费498万元)
9、口腔医院:(批准项目11项,共计经费464万元)
10、经济与管理学院:(批准项目15项,共计经费342万元)
11、数学与统计学院:(批准项目12项,共计经费340万元)
12、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批准项目10项,共计经费273万元)
13、中南医院:(批准项目11项,共计经费264万元)
14、计算机学院:(批准项目10项,共计经费255万元)
15、测绘学院:(批准项目8项,共计经费253万元)
16、药学院:(批准项目7项,共计经费200万元)
17、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批准项目5项,共计经费166万元)
18、软件工程重点实验室:(批准项目5项,共计经费142万元)
19、电气工程学院:(批准项目4项,共计经费113万元)
20、动力与机械学院:(批准项目3项,共计经费57万元)
21、信息管理学院:(批准项目2项,共计经费55万元)
22、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批准项目2项,共计经费36万元)
23、公共卫生学院:(批准项目1项,共计经费31万元)
24、多媒体工程中心:(批准项目1项,共计经费30万元)
25、微电子研究院:(批准项目1项,共计经费25万元)
王高峰25万
26、城市设计学院:(批准项目1项,共计经费20万元)
黄凌江20万
27、GPS中心:(批准项目1项,共计经费20万元)
楼益栋20万
请申请人逐项认真审查,并在“□”处打“√”,与本项目无关的项目请打“×”
该表由二级单位审核后报学校科技部,以备基金委监督部门核查
申请人签字:
二级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9edfd51f01dc281e53af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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