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诗经》弃妇诗中的婚姻制度

发布时间:2011-12-20 11:51: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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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诗经》弃妇诗中的婚姻制度

2009级汉语言文学(2)班 廖从霞 学号:200902010043

内容摘要:《诗经》是我国诗歌之源头,是很具有现实主义精神的诗歌,它为我们再现了古代人们的生活、爱情、婚姻以及智慧,关于婚姻制度的思考也成为了我们一直去讨论的问题。可以说从哪个时代起,周礼婚俗下的婚姻制度一直都统治着中华民族,一直到新中国的成立,民主自由的思想解放了大众,在今天,我们可以从《诗经》中了解哪些饱含着民族民俗的婚姻习俗,哪些传统让我们更加 了解我们的民族自己。

关键字:婚姻制度 习俗 对偶婚制

《诗经》,我们常把它看作是呈现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生活的百科全书。《诗经》中的内容涉及的面深而广,从古自今,研究《诗经》的人也很多也不乏出现很多名家,每个人都有自己关于《诗经》的不同理解,因而所涉及研究的面也是各人不一的。其中的思妇诗、怨妇诗、弃妇诗、爱情诗、农事诗等多受人们的青睐,而我主要从《诗经》弃妇诗中所呈现的婚姻制度来进行探讨。

从《诗经》那个时代至清王朝的覆灭,整个中华大地上都是一个男权统治下的社会,而这个社会婚姻制度所呈现的主要特点就是就是儒家所倡导的一夫多妻制,也就是周礼婚俗下的制度,女子永远处在一个从属的地位,这种制度带来了对女性的伤害,《诗经》中的弃妇诗也就是这一婚姻制度的明证。而在那个时代的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却仍然存在着属于他们自己的婚姻制度即对偶婚制。

一、《诗经》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产生在我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时期。当时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封建礼数正在形成并逐渐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风气也逐渐的由自由、开放变成保守、封建;《诗经》中对于女性的描写正是展现了那个时代尚存的自由之风,塑造了一个个典型而美丽、自由而忧伤的女性,同时展现了那个时代的婚姻生活。

、《诗经》中的弃妇诗

《诗经》中的弃妇诗自古以来都是被人们特别关注的诗,一类诗歌主要为我们呈现了痴情女子负心汉这一传统的社会现象和这一经典的文学形象。在这一类的诗歌当中,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情感真挚、敢爱敢恨、勇于追求的女子形象,她们对待爱情忠贞而洒脱,虽为“弃女”但也仍然饱含着独立自由女性之美。而我主要从《邶风.日月》、《邶风.谷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这几首诗来对弃妇这一形象和这一形象背后的婚姻制度进行研究。

1、《邶风.日月》

《邶风.日月》讲述了一个妇人在等待她思念的男子,但是日子一天天、一月月的过去了却仍不见男子来,时间过得太久男子都没有来,妇人知道男子已经变心了,不和自己好了,妇人痛苦万分,她想起曾经男子与她许下的种种誓言而今都化为烟烬,男子在妇人容颜消逝之后断然离开了她,杳无音信。妇人只能向自己的爹、娘哭诉,从这首诗 我们可以看到那个时代恋爱的自由,但在自由之下又存在着对于女性的不公。整首诗讲述了这个被遗弃的妇人对男子的怨辞。显然这首诗中的妇人是纯真烂漫的、她相信“执子之手”的誓言,她甚至知道男子已经抛弃她之后仍然幻想着男子回来。可见女子在面对爱情的时候所呈现出来的纯真。

2、《邶风.谷风》

如果说《邶风.日月》中的弃妇是因为容颜的逝去而失去了男子的爱,仅仅是一种处在两人恋爱自由的关系上的分手。而《邶风.谷风》中的妇人却可以说是一个贤妻良母的形象,妇人为丈夫生儿育女,辛苦劳累,而当孩子长大成人之后妇人容颜衰老,丈夫却又另寻新宠而以发妻为毒草,妇人对自己被遗弃的命运表示出不甘心,想起从前,今昔对照,心中更觉痛苦委屈。这首诗为我们呈现了一个哀怨悲戚的妇女形象,诗中的女子面对这个男权下的社会苍白无力,她只能独自饮下凄凉的泪水,只能自己为自己哀怨。这首诗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周礼婚俗的恶处,同时也揭示了传统婚姻对于女子的危害。

3、《卫风.氓》

我们常常把《卫风.氓》看作是《诗经》里弃妇诗的代表之作,是最古老而最经典的弃妇诗。从高中时代就学习了《卫风.氓》这首诗,那时候老师着重从这首诗的赋、比、兴、创作手法和诗经中弃妇的形象来进行讲解,同时着重谴责诗中男子的无情无义。可以说《卫风.氓》的弃妇是中国传统以来甚至至今仍然存在的女子形象,女子在中国社会中自古就受到男权社会下制定的许多不公正的制度的制约和迫害。同时也反映了那个时代自由恋爱、自由婚姻所带来对女子的伤害。妇人看上了氓,于是就不加思索的要和他在一起,没有听父母的话带着嫁妆就和氓走了,最后被氓抛弃之后,她才回忆曾经的一切感到痛苦,我想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中国自古以来都主张婚姻由父母做主而不主张自己恋爱的原因吧。不过从这首诗中我们又可以知道在古代最初还是存在着自由恋爱的,只是随着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巩固,当儒家思想占据了主导地位之后,三纲五常、女儿经、男子三妻四妾等等对女子的束缚、迫害也就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成为了一种制度。

《卫风.氓》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生动饱满、情感真挚、性格刚烈的女子形象,她敢于与男权做斗争,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敢于说出自己的不满是一个富有生命张力的女性形象,是她让我们了解了那个时代也存在着自由恋爱、女子也有着独立的个性、独立的思想。

4、《王风·中谷有蓷》

  褚斌杰的《诗经全注》中说《王风·中谷有蓷》这首诗是哀悯弃妇之诗。诗人满怀同情地用山谷中枯萎的益母草作意象,比喻色衰的弃妇形象,遇人不淑的女主人公遭弃后,嘅其叹矣,条其啸矣,啜其泣矣三节层层递进,初则慨然叹息,继而条然悲啸,终则啜然而泣,塑造了一个在人后独自哀伤、怨责、自悔不已的弃妇形象,同时也反衬出女主人公之所以痛之深痛。

而在元江先生的《<>类诗新解》中则把这首诗作为当时自由恋爱婚配的明证,诗中的女子遭弃而离开男家,是值得同情的,同时在当时周礼婚俗下这首诗之所以被选入《诗经》是因为当时统治阶级以此来教育自由婚配者,要她们遵守周制、按照周礼。

三、《诗经》中的婚姻

在《诗经》那个时代,中国社会除了传统的周礼婚俗下的制度外还是普遍存在多种婚姻习俗,而这些婚姻习俗主要存在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虽然周礼婚姻制度是哪个时代统治中国的婚姻习俗,但在很多少数民族地区,自由的爱情、自由的婚姻思想仍然占主导地位。

四、诗经中的对偶婚制

对偶婚制是一种存在于我国边缘少数民族地区的婚姻制度,他们以自由作为自己的婚姻信条。像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他鲁支黎族的尼查玛婚、彝族的阿肖婚等。这些反映着自由、象征着崇高爱情的婚姻制度在那个男权的社会下仍然生机勃勃的流传着至今,这不得不是我们去思考,这些婚姻制度所蕴含的神秘美,今天我主要是从《诗经》中的几首弃妇诗所传达出的婚姻制度进行研究。

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吴存浩先生所著的《中国婚俗》中就记载了现今仍然存在的婚姻习俗,其中就说到了弃妇诗《邶风.日月》中所体现出的对偶婚制。现在在我国极少数民族中仍然保存着这种婚姻制度。

例如像永宁纳西族,是纳西族的一支,他们的婚姻制度就比较复杂,有阿肖走访婚、阿肖野合婚、阿肖同居婚等很多种,以阿肖走访婚为主。普米族用阿注来称呼走婚对方,所以阿肖婚又叫阿注婚。

而阿注关系有固定和不固定两种形式,不固定形式是指男女临时在山坡上、村边、场边、野地交合的阿注野合婚;固定形式是指男女彼此建立比较牢固的阿注关系,女子不出嫁,男子不娶,男阿注于夜间到女阿注房中同宿,次日天明,男子辞归,回到自己家中生活劳作。这就是我们所谓的走婚制度。

1、《邶风.日月》中的阿注婚制

在《邶风.日月》中,诗歌除了给我们呈现了弃妇这一形象,同时给我展现了古代的民风民俗以及至今犹存的走婚制度。诗中的男女主人公在两性关系上都有着绝对的自由,因为他们的婚姻制度不受到传统礼教的束缚,所以在这种婚姻下男阿注和女阿注都会有多到七八个不同的阿注,这些阿注们彼此互不相识。

在元江先生的《<>类诗新解》中,首先把《邶风.日月》看作是卫国当时尚存类阿注婚制的明证。诗中第二章的“逝不相好”、“宁不我报”指男子离开了不在与我相好,这个男子竟然不回报我。“相好”被认为是自由恋爱婚配下的用词,男子走了没有履行誓言“回报”妇人,这些都表明这首诗不是周礼制度下的婚姻,而是自由恋爱的。诗中的妇人与男子是固定的阿注关系,长期以来两个人关系密切、相处和谐,而当妇人人到中年之后,男子却不在来找她了,男子忘记了曾经的誓言。所以可见,这首诗表现一个弃妇形象的同时也展现了那一种独特的婚姻制度。

显然这种婚俗下的男女双方是自由的,他们不受婚姻制度的制约,他们可以是固定的阿注关系也可以是不固定的阿注关系,这种婚俗与中国传统的婚姻习俗相比对女性的迫害就少了很多,同时很多的男女在两性关系上也获得了更多自由、幸福。

2、传统婚姻制度与对偶婚制的对比

与《邶风.谷风》、《卫风.氓》这两首诗歌中的传统婚姻制度相比,我们可以看到处在男权下的女子都是深受伤害的,女子似乎是永远处在被动的位置上,青春与美貌似乎是女子永保魅力、拴住男人的唯一财产。《邶风.谷风》中的女子为男子奉献了自己的青春、自己的一切,到头来所收获的是丈夫的背弃,而自己却得独自忍受着内心的苦楚。而《卫风.氓》中的女子也同样的遭受了背弃,但不同的是她选择了离开,选择了独立,但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她的离开意味着什么呢?讲到这我想起了挪威戏剧家易卜生的《玩偶之家》中的娜拉,娜拉的离开意味着什么?同样是处在人性的最低位置上的女性在那个男权社会下怎么去生存呢?所以这样的做了对比之后,我才发现,传统社会中的女子只能够顺应男人,甚至于成为他们的附庸品。

四、结语

《诗经》中的弃妇诗给我们展现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特别是从现实真实的角度再现了那个时代的女性,给我印象深刻的弃妇形象让我感受到了女性权力的平等是多么重要,直至现今,女性得到了很大的解放,这些都来自于多少代妇女的奋斗。婚姻制度的平等也让女性从痛苦中解脱。

参考文献:

[1] 褚斌杰:《诗经全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

[2] 元江:《<>类诗新解》,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

[3] 吴存浩:《中国婚俗》, 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1986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8527385e53a580216fcfe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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