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牌坊小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之“行政人员”考核表
姓名职务联系部门
考核项目 | 权重 | 加减分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加减分情况 | 评价过程 | 总计 | |
自评 | 校评 | |||||||
德 | 20 | 加分 | 学年内被党、政、教育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党员;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突出表现,受到书面表扬嘉奖的(同一荣誉记最高级) | 参照《教工获奖量化对应分值表暨奖励标准》执行 | ||||
减分 | 违反党纪国法,被立案侦查的 | 20分/次 | ||||||
不服从学校合理分配或不及时完成学校合理布置的工作 | 0.5分/次 | |||||||
联系年级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投诉,经查实 | 1分/次 | |||||||
散布不利于学校团结的言论,造成对学校、同事声誉影响的 | 2分/次 | |||||||
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实, | 5分/次 | |||||||
在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语言粗俗、衣着不整、举止粗野、在学生或公众场所吸烟、开会或集中学习期间使用通讯工具 | 1分/次 | |||||||
安全 | 10 | 减分 | 安全工作相关资料记录不详实,未及时上交 | 1分/次 | ||||
组织活动因工作不力或失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1-2分/次 | |||||||
未及时传达学校及上级部门安全会议精神,安全监管不力 | 1分/次 | |||||||
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内,因教职工过错导致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一般安全事故,根据事故造成的影响 | 0.5-2分/次 | |||||||
出勤 | 10 | 加分 | 婚假、产假、丧假、哺育假自愿提前回校工作。累计最高计5分 | 0.5分/天 | ||||
减分 | 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政治业务学习、校内集会和集体活动 | 0.5分/次 | ||||||
病假,每学年6天不扣分,从第七天开始 | 0.5分/天,最高扣5分 | |||||||
事假,每学年2天不扣分,从第三天开始 | 0.5分/天 | |||||||
旷课、旷工 | 1分/节 | |||||||
迟到、早退 | 0.5分/次 | |||||||
工作期间因私事外出,要及时与值周行政请假,待批准后并在门卫室登记,不扣分;不请假,不登记 | 0.5分/次 | |||||||
信访 | 5 | 减分 | 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受举报,经查实 | 校级0.1、区级主管部门0.2、区级0.5、市级1、国家级2、触犯法律5 | ||||
宣传 | 5 | 加分 | 宣传稿件被录用5分 | 加分:校园内网0.2分/篇、校刊0.5/篇、区级以上刊物、报纸、电视台、网站录用1/篇。最高加5分。 | ||||
主要工作 | 50 | 减分 | 做好管理育人 | 未做好1分/次 | ||||
早上上班提前5分钟,下午下班延迟10分钟(5分) | 未做好0.5分/次 | |||||||
分管的工作每学年参加区级以上各项比赛、检查、评比,至少一次进入区前三名(10分) | 未达到扣5分 | |||||||
分管的工作的有效投诉为〇(5分) | 未做好扣2分 | |||||||
校级干部听课须50节/学年,中层干部听课须40节/学年(10分) | 少一节扣0.2分, | |||||||
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要及时,档案资料完善规范(5分) | 未做好扣2.5分/次 | |||||||
各项工作安排和检查有效、可行(5分) | 未做好扣1分/次 | |||||||
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积极,按时保质完成各级交办的任务,认真推进分管部门常规工作,密切联系上级部门,分管部门凝聚力强(10分) | 未做好扣1分/次 | |||||||
加分 (10分,最高10分) | 分管部门有特色亮点 | 1-2分 | ||||||
多讲一节公开课 | 加1分,最高加2分 | |||||||
听课 | 多一节加0.2,最高加2分; | |||||||
大型活动主要组织者经办人 | 1-2分/次,最高加3分 | |||||||
为学校撰写大块头文章 | 参照《教工获奖量化对应分值表暨奖励标准》之“文章发表”执行 | |||||||
承担校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 主研加2,参研加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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