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省级行政区名称的由来
【北京市】
初称蓟,春秋战国时为燕都,辽时为陪都,称燕京,金、元、明、清至民国初期为都城。先后有中都、大都、北平、北京等称呼,1928年设市,简称京。
【天津市】
金、元时代称直沽,后设海津镇,明初取天子津渡之间称天津并设卫,清为天津府治,1928年设市,简称津。
【河北省】
因位于黄河以北而得省名。汉、晋时设冀、幽二州,唐属河北道,元属中书省,清为直隶,1928年始称河北省,简称冀。
【山西省】
位于太行山以西,春秋时为晋国,元属中书省山西道,清为山西省,简称晋。
【内蒙古自治区】
清为内蒙古地区,其版图的一部分或全部在民国年间曾分属辽、吉、黑、宁等省区及已不复存在的热河、察哈尔和绥远三省。1947年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
【辽宁省】
因境内有辽河而得名,元为辽阳行省,清初为盛京,后改奉天省,1929年改辽宁省,简称辽。
【吉林省】
因境内吉林城得省名,唐为渤海地,明为女真地,清末置吉林省,简称吉。
【黑龙江省】
因边境大河黑龙江得省名,清初为黑龙江将军辖区,清末置黑龙江省,简称黑。
【上海市】
相传吴淞江近海一段古称沪渎,战国时为楚国春申君封邑,宋设镇,始称上海,1920年设市,简称沪或申。
【江苏省】
清初属江南省,后取江宁(南京)和苏州各一字置江苏省,简称苏。
【浙江省】
因境内有大河钱塘江(旧称浙江)得省名,唐置浙江东西两道,始称浙江,元属江浙行省,明置浙江布政使司,清为浙江省,简称浙。
【安徽省】
西周时皖山(今桂山)附近为皖伯封地,清初取安庆和徽州各一字置安徽省,简称皖。
【福建省】
唐取福州和建州(建瓯)各一字,设置福建观察使,南宋福建路置1府5州2军,故有八闽之称,元初为江浙行省福建道,后改设省,因境内的大河闽江,故简称闽。
【江西省】
唐属江南西道,宋属江南东西两路,元置江西行省,清为江西省,因其境内有大河赣江,故简称赣。
【山东省】
古称太行山以东的地区为山东,春秋战国时为齐、鲁等国地,金为山东东西两路,明字置山东布政使司,清为山东省,简称鲁。
【河南省】
大部分位于黄河以南,古属豫州,元代置河南省,简称豫。
【湖北省】
位居长江中游,洞庭湖之北,汉时属荆州,宋为荆湖北路,元属河南北行省,清置湖北省,古代部分地区属鄂州,故简称鄂。
【湖南省】
大部分在洞庭湖之南,唐置湖南观察使,元属湖广行省,清置湖南省,因境内有大河湘江,故简称湘。
【广东省】
春秋战国时为百越(粤)地,宋为广南东路,明清为广东省,简称粤。
【广西壮族自治区】
秦置桂林郡,宋为广南西路,清为广西省,1958年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
【海南省】
三国时始称海南,明设琼州府,清为琼崖道,1988年由广东省析置海南省,简称琼。
【四川省】
春秋战国时为蜀国地,北宋置川峡四路,元置四川行省,明清起为四川省,简称川或蜀。
【重庆市】
隋唐属渝州,1997年从四川省析出后,设中央直辖市,简称渝。
【贵州省】
秦置黔中郡,唐置黔中道,明置贵州布政使司,清为贵州省,简称贵或黔。
【云南省】
旧以云岭以南得省名,战国楚时为滇国地,元代置省,简称云或滇。
【西藏自治区】
唐宋为吐蕃地,元为宣政院辖地,清分前藏、后藏、喀木、阿里四部,总称西藏,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简称藏。
【陕西省】
古时在陕原(今河南省陕县)以西,周初称陕西,春秋战国时为秦国地,宋初置陕西路,元设陕西行省,清为陕西省,简称陕或秦。
【甘肃省】
秦置陇西郡,元取甘州(张掖)、肃州(酒泉)两地首字设甘肃行省,清置甘肃省,简称甘或陇。
【青海省】
因境内有青海湖得省名,隋置西海,河源等郡,1928年建青海省,简称青。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宋为西夏和秦凤路地,元置宁夏路,明清置宁夏府,1928年置宁夏省,1958年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汉属西域都护府,唐设安西和北庭都护府,1884年(清光绪十年)置新疆省,1955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
【台湾省】
南宋时澎湖属福建路,元明设巡检司,清初置台湾府,属福建省,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置台湾省,简称台。
【香港】
旧以运送莞香得地名,清代属广东省新安县(今深圳市)。1842年后被英国占领,1997年7月1日归还中国,并设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港。
【澳门】
旧属广东省香山县(今珠海市),16世纪被葡萄牙占领,于1999年12月20日归还中国,并设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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