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书
协议号:HG000 XXXXX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存款专户(以下简称甲方)
宁波市北仑区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托收手续,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每月向甲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甲方为了方便乙方缴纳,委托北仑建行城市建设分理处采用特种委托收款的方式向乙方结算住房公积金。
二、乙方交款时应在开户银行备足承付款额,如遇款额不足而遇退票,甲、乙双方应及时联系。乙方在具备承付能力时,应主动通知甲方重新办理托收手续。
三、甲、乙双方开户银行及户名、帐号,一方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乙方开户银行一份。
甲方开户银行:北仑建行城建支行 乙方开户银行:XXXX
帐 号:33101984137050500292 帐 号:XXXXXXX
联 系 电 话:86781633 交 换 号:XXXX
单位联系电话:XXXXXXX
单位通信地址:宁波市北仑区XX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协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77f4211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2a.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