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免收我市廉租住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发[2009]109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21
【实施日期】2009.12.2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7)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免收我市廉租住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
(市政发〔2009〕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妥善解决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支持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根据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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