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精准扶贫贷款

发布时间:2019-02-07 13:39: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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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精准扶贫贷款

【篇一:精准扶贫知识解答】

精准扶贫知识解答

1、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33”2015年到2017年,用3年时间减少300万贫困人口“66”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完成小康建设六项行动计划“8”是到2020年,实现贫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元以上。 2、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干部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 3、小康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小康路建设;小康水建设;小康房建造;小康电建设;小康讯建设;小康寨建设

4、精准扶贫四看法: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 有没有读书郎。以四看识真贫工作法在全镇对扶贫户开展精准识别工作,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户,找准了贫困对象。 5、精准扶贫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安排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6、脱贫五个一批工程: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7、精准扶贫两个所有:就是到2020年全省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和落实兜底政策;到2020年全省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脱贫摘帽

8、精准扶贫两个不掉队:两个不掉队就是聚焦所有民族脱贫,不让一个民族掉队;聚焦三片六山地区脱贫,不让一个地区掉队。 9、贫困对象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备案。

10“5321”结对帮扶活动:即厅级领导帮5户,县级领导帮3户,科级领导帮2户,一般干部帮1户。

11、扶贫主体责任: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群众主体。

12、两有户:有资源、有劳动力但无门路。

13、两因户:因学致贫、因病致贫。

14、两无户:无力脱贫、无业可扶。

15、两缺户:缺基础设施、缺技术资金。

16、黔东南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1+10+10):

电子商务扶贫行动

乡村旅游扶贫行动

健康服务扶贫行动

文化扶贫行动

林业扶贫行动

消防减灾扶贫行动

科技扶贫行动

生态扶贫行动

农产品价格保险扶贫行动

法制扶贫行动

17、贵州省委省政府“1+10”配套文件:

1即是:《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10即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 ①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实施扶贫生态移民行动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

实施党建扶贫行动

18、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完善高速公路路网连接通道,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水利工程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实施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2020年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

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扶持贫困县、贫困乡镇规划建设不同层次的农业示范园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村小微企业。实施乡村旅游扶贫计划,大力实施电商扶贫。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实施扶贫生态移民行动。到2020年把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和生态脆弱地区142万人全部迁出。合理规划移民安置点。

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大力推进四项突破工程和教育“9+3”计划,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继续压减6%的行政经费用于支持教育,各级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倾斜。

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推进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提高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加大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服务,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加强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实施百院建设工程

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等涉农资金优先投向贫困村。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扶贫投融资平台,设立扶贫产业发展基金和县级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特惠贷

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衔接,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20年农村低保与扶贫两个标准实现统一,将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

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聚合各类资源实现与全省9000个贫困村一对一帮扶全覆盖。用好对口帮扶力量,完善联络协调机制。用好各类企业力量,深入开展国有企业百企帮百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

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以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和县级规划,深入推进大规模、区域性、产业化连片开发。实施麻山、瑶山、月亮山专项扶贫行动计划,实施优先安排项目、优先脱贫战略,出台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扶持政策。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实施党建扶贫行动。大力开展集团帮扶,深入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健全完善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联乡驻村包户帮扶责任制。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支两委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第一书记。坚持重心下移、结对到户,优化驻村干部配备,选拔有农村工作经验、能力较强的干部从事驻村帮扶工作。健全贫困村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稳定保障制度,完善村干部基本报酬和医疗、养老等保障机制。

【篇二:精准扶贫管理办法】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精准扶贫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农信社金融主力军和金纽带作用,大力支持全省精准扶贫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4?23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扶通?2014?64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党办发?2015?13号),结合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实际,

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贵州省各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行社)及辖内营业网点经营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重点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等各类农村青年能人就业创业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第四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银行政府合作、免除担保抵押、信用贷款发放、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模式。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扶贫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农户。

第六条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管理以农户信誉为基础,实行精准到户、区别授信、风险可控、流程简化、特色服务的信贷支农服务政策。

第七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应按照建档、评级、授信、用信的顺序进行管理,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授信、用信管理方式。

第八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

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二章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 贷款对象。按照?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等级及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评定的信用等级在一般(含一般)以上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户。

第十条 申请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乡镇扶贫部门确定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

(二)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四)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合理;

(五)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办法所规定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国家明文禁止产品、项目的;

(三)贷款用途不明确、不合法的;

(四)经营特殊行业未取得规定的批准文件的;

(五)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或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

为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 第十二条 要定期或不定期与乡镇扶贫部门比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户清册,及时剔除脱贫农户与增加返贫农户名单。

第三章 建档、评级、综合授信与用信管理

第十三条 精准扶贫户的建档、评级及综合授信按照?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等级及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用信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最高额控制原则。向借款人发放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其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信用贷款部分不能超过其信用贷款授信。

(二)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授信按照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审批流程进行权限范围内的审批。

第四章 贷款期限、利率、用途和还款方式

第十五条 贷款期限。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实际、偿还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

月确定。贷款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

第十六条 贷款利率。贷款人原则上应结合信用工程利率优惠、借款人对贷款人的存款贡献度、县级风险补偿机制、等,按照贷款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实行差别利率,具体利率执行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

逾期贷款利率、罚息利率、违规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及贷款的停息、减息、免息和挂息的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有权限限制的,应严格按权限进行审批。

第十七条 贷款用途。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主要为:

1.农户从事农业(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加工等农业生产经营;

2.运输、商贸等商业贸易;

3.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服务行业及其他非农行业的合理小额信贷资金需求。

第十八条 还本付息方式。贷款人应结合借款人还本付息习惯、综合付息能力等因素,可按月、按季、按年进行结息或利随本清,原则上一年期以上贷款不得采用到期利随本清方式。还款方式根据借款额度、期限、还款能力、还款习惯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可采取整贷整还、分期偿还等灵活还款方式。

第五章 贷款的申请、调查、审查及风险评价

【篇三:精准扶贫帮扶协议书】

精准扶贫帮扶协议书

甲方:乙方:村精准扶贫户 为更好的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切实加快秦州区**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程,促进贫困村中的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并根据《秦州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秦政办﹝201581号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对乙方给予扶贫帮扶,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扶持方式:

1、吸收乙方劳动力务工:甲方作为乙方的帮扶人,在乙方自愿的原则下,甲方优先安排乙方务工,增加乙方收入,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

供的相关技术培训。

3、教育帮扶:

、甲方掌握乙方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情况,保证适龄子女不发生因贫困被动辍学;适龄子女有考上高中和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争取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乙方户适龄子女中有优秀的大学生因贫困原因无法上学,经甲方核实后,在学费方面给予一定的资助;

、乙方适龄子女有应届毕业生或未考上高等院校的高中毕业的适龄子女,并符合公司用工条件的,经本人同意,甲方可优先提供在本公司就业。

4、扶持资金: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由甲方每年支付乙方 元(大写: 叁仟元)的帮扶资金,期限为三年,按年支付。第二条:甲方具有如下权利: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的精准扶贫贷款伍万元,由甲方

提供担保,经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农村合作银行调查,审批后,贷款作为甲方发展资金,由甲方使用。

2、甲方按放贷银行要求结息,三年到期还本,逾期本息

均由甲方承担。

3、若存在如下原因之一,可酌情取消第一条所列计划:乙方不配合,精准扶贫项目无法实施;

国家政策变更项目取消或外部条件变化实施困难;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无法实施计划。

第四条:乙方承担如下义务:

1、配合甲方实施计划。

2、主动与上级政府、部门及甲方沟通实施计划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叁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见证方(签字):

乙方(签字):住址: (盖章) 日签订日期: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6411256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57d3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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