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住宅用途土地纯收益区片价格的通告
【法规类别】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
【发文字号】穗国房字[2010]777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5.28
【实施日期】2010.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住宅用途土地纯收益区片价格的通告
(穗国房字[2010]777号)
根据《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 》(穗府办[2010]35号)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关于调整住宅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区片价格的通告 》(穗国房字[2010]88号)中“土地有偿使用费”调整为“土地纯收益”,其价格标准调整为住宅基准地价的40%。现将各区片价格标准调整通告如下:
一、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和萝岗区价格标准采用网上图幅号查询方式,即通过我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输入房地产证房地座落一栏的图幅号后即可查询。
二、花都、番禺和南沙区区片划分范围及价格标准详见
各区住宅用途土地纯收益区片价格表。
特此通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花都区住宅用途土地纯收益区片价格表
番禺区住宅用途土地纯收益区片价格表
南沙区住宅用途土地纯收益区片价格表
附件1:
花都区住宅用途土地纯收益区片价格表
单位:元/平方米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41d397e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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