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组

发布时间:2019-03-21 21:20: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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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评选表彰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田基建与水土保持

【发布部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2.11.13

【实施日期】2012.1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水电、水务)局,财政局,鄂州市、咸宁市公务员局:

去年入冬以来,在2011年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水利工作会议、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等相关惠农兴水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乘势而发,蓬勃开展。实现了工程总量、机械台班、资金投入三超历史,投入力度、工程数量、工程效益均在全国名列前茅。为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以省政府名义开展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创先争优表彰活动,具体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成立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范围与表彰名额

此次表彰活动评选范围为全省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拟评选表彰市(州)级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秀组织单位3个;县(市、区)级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胜单位10个。

三、评选条件

1、组织领导有力。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常抓常议。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机构,大员上阵,强力推进,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配合抓的领导机制。地方政府负责同志各自有联系县、乡、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点,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政府各部门之间责任明确、协调配合、成效明显。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形成社会各界力量和广大群众支持、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浓厚氛围。

2、项目规划科学。在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的基础上,对每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建设重点突出,工作措施明确,并将责任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领导、部门、施工单位和受益农户,做到县(市)有规划、乡镇有重点、村村有工程、组组有项目、户户有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或超额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度计划任务。

3、资金落实到位。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自愿投入为基础、社会其他经济组织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项目统筹和资金整合效果好,上级或同级财政检查、专项审计中未发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为依据,以各类涉农财政补助资金为引导,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不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真正做到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创新水利投入机制,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民办公助等形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4、建设管理规范。重点工程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不断完善组织管理、计划管理、资金管理、质量保证、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六大体系。改革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将农业水价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积极推行终端水价制度,规范农业水费计收管理。有效巩固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成果。健全完善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乡镇水利站改革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申报不予受理),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的灌区面积比重大,开展一事一议办水利成效明显。深入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管护主体、维修经费。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在工程建设中推广使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

5、工程效益明显。农田水利工程质量良好、效益明显,有效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有效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干部群众比较满意。

四、评选程序

采取省评市(州)、市(州)推荐县(市、区)的办法,根据评选条件,按照百分制评分办法综合排名评定。排名前3位的市(州)将被确定为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秀组织单位拟表彰对象,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将被确定为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胜单位 拟表彰对象。

具体申报程序为:市(州)申报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秀组织单位,以市(州)政府文件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自荐材料(自荐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县(市、区)申报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胜单位,由市(州)政府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推荐材料(推荐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文件一式三份。初评结果公示无异后报省政府确定。

五、具体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1、申报名额。各市(州)根据评比条件和评分表内容,择优推荐12个县(市、区)优胜单位;各市(州)可自行决定是否申报优秀组织单位,其中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只参加优胜单位申报,不参与优秀组织单位评选。

2、申报材料。申报优秀组织单位和推荐优胜单位均须提供以下材料: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市(州)政府申报或推荐文件。《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创先争优活动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011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总结。各市(州)综治委、计生委、环保局针对申报单位出具的有关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证明文件。对照湖北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秀组织单位和优胜单位评分表内容的具体要求,准备汇编成册的佐证材料。

3、申报时间。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将申报文件和佐证材料一式十份于20121120日前报送至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六、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市(州)级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秀组织单位和县(市、区)级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胜单位进行通报表彰,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联系人:省水利厅农水处 马礼平,联系电话 027-********

省水利厅人事处 叶 艳,联系电话 027-********

附件:1.湖北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秀组织单位评分表

2.湖北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胜单位评分表

3.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创先争优活动推荐审批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水利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121113

附件1

湖北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秀组织单位评分表

单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38e5472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4275f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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