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合格证书补领办法
1、 须携带证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由考生本人领取)
2、 办理时间:每月第一和第三个星期五
下午15:00-17:00
3、 办理地点:
合格证书 年份 | 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 | 考试地点 | 办理地点 |
2000 | 全部 | 广州市 |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1005房 |
2001 | 全部 | 广州市 |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02 2003 | 广东省 | 广州市 深圳市 | 各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处) |
2002 2003 | 广东以外 的省 | 广州市 |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02 2003 | 广东以外 的省 | 深圳市 | 深圳大学研究生处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3872085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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