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落户政策(2012最新)

发布时间:2013-03-05 10:50: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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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户籍新政实施细则出台 7类人员可直接申办户籍(2012最新整理)

西安晚报

户籍准入的基本条件

新的户籍准入政策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的职业为基本准入条件。

1.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赐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以及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以及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

2.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其标志是必须依法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申请迁入本市市区人员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用人单位须为申请户口迁入人员提供市地税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专用缴款书和省、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证明。本次户籍准入政策调整之前已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缴纳税款等的年限,有合法证明材料的,同样予以认可。此外,《细则》明确:申请户口迁入人员的年龄也按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时的实际年龄计算。

7类人员可直接申办

迁入本市市区人员需凭《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和有关材料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转手续。《准入证》由市人控办按统一管理、归口核准办理的原则,委托省、市有关职能部门核发。

其中,市区内的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中专学校在国家和省招生计划内录取的不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学生;成建制单位迁入人员;被市区用人单位聘用但不通过调动迁入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市区用人单位直接录(聘)用的非西安市生源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投资纳税人员;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含各部级公司)驻西安办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外地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人员及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等7类人员,可直接向市人控办申请办理《准入证》。另外,因婚嫁、收养迁入市区农业户口的人员凭有关材料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转手续,不核发《准入证》。

外地就读返回可恢复户口

原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到外地就读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毕业、肄业、退学、休学或其他原因回本市,要求将户口落回本市的,可恢复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其中,普通高校和中专学校学生,毕业两年内回本市的,向市人事部门报到,申请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毕业两年以上或肄业、退学、休学及其他原因回本市的,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同时,原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到我省其他地市和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的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要求将户口落回本市的,可恢复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但被录用到上述地区工作的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包括在内。

迁出小城镇有限制

2004~2020年西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阎良、临潼、长安、灞桥4个区范围内以建制镇、街道办事处为主的小城镇,户籍人口准入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迁入各区小城镇的人员,3年内不能迁入本市其他市区。这些小城镇包括:斜口街办、雨金镇、相桥镇、关山镇、引镇街办、斗门街办、滦镇街办、东大街办、子午街办、马额镇、西泉镇、油槐镇、何寨镇、栎阳镇、交口镇、零口镇、北田镇、普化镇、焦岱镇、前卫镇、葛牌镇、鸣犊镇、马王街办、太乙宫街办、杜曲镇、大兆镇、王曲镇、狄寨镇。

■个体户企业法人入户政策

个体户子女也可迁入

在本市市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国有法人企业,在最近连续3年缴纳税款累计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依法为员工申办了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中层以上管理骨干在本企业连续任职3年以上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本人和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在本市市区依法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年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本人和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计算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均为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包括国税和地税在内的税款,由税务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缴入库的税款不予计算。企业法人或投资人同时在本市多个企业投资,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各项税款,可以合并计算。

■专业技术人才入户政策

暂无住所可入集体户

在本市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符合准入条件的“两院”院士、国家科技奖获得者等12类高级人才和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

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在国外留学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大专(含高职)毕业生等人员,本人户口可先迁入所在单位非农业集体户或本市直系亲属处,或者先迁入接收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非农业集体户。

待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后,其本人和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未婚子女以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父母的户口再迁往居住地派出所。

自考学位等同高校毕业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落户条件一致,只要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聘(招)用协议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均可申请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普通高校本科往届毕业生中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按照专业技术人才户口迁转规定执行;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但已在本市市区用人单位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可申请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专科(含高职)毕业生申请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须与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上述所指“用人单位”,均为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事业单位和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西安市大专生户口迁入政策

非西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落户规定

依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九条和《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落人才中心集体户的要求及其性质

落户者必须为国家统招生且为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并且和西安市(九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合同。

  通过西安大秦人才网代理落户者为集体户其与居民户籍性质一样,外地生源毕业生在西安落户由于没有住房或固定住址,故而落入集体户,如在西安有直系亲属,可直接落户该直系亲属地址上。

毕业生落户西安所需材料

  1、就业协议、毕业证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迁移证(或者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红底一寸照片;

  4、凡统招应届毕业生均可落户西安,详情电询:大秦人才网029-******** 88662468

毕业生落户西安所需材料与办理程序

一、与大秦人才网签订委托办理服务协议,缴纳服务费用;

二、就业协议、毕业证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籍迁移证(或者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二寸证件照各4张(同版红底);

五、与工作单位签订的三年期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六、工作单位缴纳的三月以上养老保险台账;

七、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地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一、如毕业生户口已迁到学校,毕业时可直接在学校领取户口迁移证。未迁移者回原籍开取户籍证明,随后在我中心领取户籍准迁证(人控卡)持之开取户籍准迁证。

二、与西安市用人单位(九城区内)签订用人合同。大专生需要签订3年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1年(最少3个月),本科生仅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即可,不限制是否缴纳养老保险;

三、受西安市管辖的地区(周至户县等)专科学生安本科生落户政策办理。

四、毕业生未找到工作者可持三份空白就业协议书交至我中心。已找到工作者但协议书未有人事盖章的同样带齐三分就业协议书交至我中心。

五、非应届生报到证已经使用过的,需要从新改派报到证,需要先到原单位开解约函,再到新单位开接收函,带两张证明回学校打新的报道证(派遣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2f5945fbe23482fb4da4c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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