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10-11 09:30: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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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完善和扩大党内监督网络,拓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加强党内外的群众监督,加大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员工参与的力度,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 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较高。

(二)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公司生产营,关心党风廉政建设,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

(三)有参政议政能力,能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正廉洁的行使监督、检查权力,敢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

(四)身体健康、联系群众、作风正派。

(五)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非现任中层干部。

第四条 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反映公司工作人员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监督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决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防止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揭露和检举一切损害公司利益、违反纪律法规的行为。反映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的情况

(二)反映、传递员工对公司工作人员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公司纪委受理的申诉。

(三)进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研讨和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对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咨询。反映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四)按公司政治工作部的要求,参加中层以上干部例会和招标、物资采购询价等活动。

(五)参加对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工作。

(六)反映员工对纪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反映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好人好事

第五条 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的权利:

(一)有权对全公司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实行监督,并有权向政治工作部报告。

(二)有权对公司下列问题进行了解,并向政治工作部反映:

1)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

2)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

3)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压制民主、打击报复、包庇违法违纪行为的;

4)以权谋私、贪污盗窃、行贿受贿的;

5)化公为私、侵犯职工群众利益的;

6)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的;

7)有腐化堕落、道德败坏行为的;

8)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有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行为的;

9)违反公司其它各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度的。

(三)有权了解所反映的问题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的处理落实情况。

(四)特邀监督员可参加经组织安排的民主生活会,并按要求把了解的情况至少每月一次反馈给政治工作部

(五)有权对违法违纪现象予以制止,制止不了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政治工作部报告。

(六)党风廉政监督员依照本规定行使上述权利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和打击报复。

第六条 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的义务:

1、学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和公司规章制度,学习有关纪检、监察的业务知识。

2、模范执行党纪、国法和公司规章制度。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问题,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监督工作的秘密。

第七条 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聘任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八条 工作方式。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积极配合公司纪委开展监督工作,具体由公司纪委负责牵头实施。

(一)通过参与正常工作和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

(二)在政治工作部的领导下,有针对性的进行一些调查研究,了解情况。

(三)经部门领导同意,通过列席所在部门领导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和对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处理的会议,掌握情况。

(四)公司建立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的联系制度。纪委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党风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总结交流年度工作情况。

(五)特邀监督员每月按要求格式和内容向政治工作部报送《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信息反馈表》。

第九条 对在履行党风廉政监督职责中,勇于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作斗争,对因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揭发检举某事件而避免公司重大损失,做出显著贡献的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公司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对于打击报复党风廉政监督员的,由纪委和相部门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聘任期一般为两年,到期不适应工作的自动解聘,适应监督工作的可以续聘,重新颁发聘书。

第十二条 各部门、各党支部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监督,积极支持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的工作,为他们创造和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邀请他们参加有关的会议和活动;要认真听取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反映和建议,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妥善处理;要注意保护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他们的权利,为他们排忧解难。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政治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申报表

附件2: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信息反馈表

2011817

附件1

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申报表

文化程度

工作部门

政治面貌

工作简历

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党支部意见

(盖章)

纪委审查意见

(盖章)

附件2

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信息反馈表

项目

具体内容

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公司工作人员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或迹象

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好人好事等。

填表人: 报表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2813341336c1eb91a375d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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