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三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创新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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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创新体系构建
冯华楠
2013-04-1110:22:36来源:《商业时代》2012年第36

要:本文以辽宁省沈阳市为代表系统地分析了目前我国城镇养老体系的现状以及所面临的问题,阐述了养老问题主要矛盾的特征显现,并结合辽宁省沈阳市的现状、特点,探讨了在城镇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和辅助的多元化、社会化和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想法。本文运用社会学、管理学和保险学理论,采用比较分析、历史分析、实证分析和系统分析等方法,来研究我国养老机制的创新问题。
关键词:人口老龄a化,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
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
(一)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体系缺失的严峻挑战
自从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老龄人口数量剧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并在以每年3%的速度增长。养老金不足也是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2010年我国8.4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对应165岁及以上老人,目前,只有城市四千多万老人享受社保,依靠全国8亿劳动力来支撑目前的养老体系。养老金的巨额缺口已成为辽宁省地方财政的巨大负担。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布局不合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等。
相对理想的发展状况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公办养老院,承担保障性基本养老服务;有营利性的商业养老机构,满足高端群体的个性化养老需求;还要有更多社会公益组织举办的养老机构,提供专业和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多元的社会化养老模式,就需要公共服务体系、社会化养老机构、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等一系列制度建设的全面构建与推进。
(二)辽宁省沈阳市养老服务的现状
数据显示,截至201011月,辽宁省沈阳市老年人口为122.9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7.1%。其中,70岁以上68.5万人,占老年人口的55.7%80岁以上18.4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5%90岁以上13336人;百岁以上有290人。预计2015年沈阳市老年人口将达到164.6万,约占总人口的21.6%
目前辽宁省沈阳市主推的养老模式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其中居家养老和社区日间照料站是未来

发展重点。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趋势,养老服务工作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
现阶段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养老服务机构严重不足,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我国养老床位可以入住的老年人数仅占全部老年人口的1.77%,社区日间照料床位仅占全部养老床位的1%(民政部,2010),既低于发达国家的5%7%也落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2%3%的水平。
第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缺少有效管理,发展缓慢。大部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设施差、档次低,属于自由运行的“小作坊”。同时,民办养老机构市场运行空间不足,相关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
第三,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数量缺乏严重。2002年原劳动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制定颁布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对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定义、培训要求做出了规定,但至今养老护理员培训没有走上规范化道路。
第四,部分地方政府落实发展养老体系的政策乏力,缺位、错位、越位现象普遍存在。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落实政策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与作用。
第五,不能多渠道、多形式地构建与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长期将发展养老机构作为主体,淡化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的功能与作用,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养老机构建设,从而使矛盾更加集中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25cb211581b6bd97f19ea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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