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及上报流程
1. 医务人员应掌握职业暴露局部的处理方法,发生职业暴露后按要求进行局部处理:
2. 局部处理后,请先上报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69823020)。下班时间或逢节假日,可致电135********或136********咨询报告。
3. 根据暴露源免疫筛查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采血。如需采血,由院感科开具抽血化验单,协调至门诊采血室抽血(本人携带胸牌及化验单)。如遇节假日由院感科协调至门诊采血室,本人携带胸牌进行抽血。
4. 强调内容:
1 必须通过科室负责人向院感科上报,严禁自行前往,否则门诊采血室及检验科不予接待。
2 化验时要求发生职业暴露本人携带胸牌及化验单(节假日携带胸牌)至采血室现场抽血。
3 采血后血样留在采血室统一由检验科收取,不能自行带走。
4 严禁在科室自行采血,否则检验科不予接收化验。
新区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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