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闽委工综﹝2012﹞6号
关于评选2011年度省直先进学生团支部、
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学生团员的通知
省直各学校团委:
2011年,省直学校团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和省委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团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在引导青年、组织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新的贡献,取得了新的成效。为表彰先进,决定在省直学校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学生团支部、优秀学生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学生团支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的活动有创新,有吸引力,团员青年满意。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2.优秀学生团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坚定,品学兼优,在团员青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热爱共青团工作,乐于奉献,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
3.优秀学生团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坚定,品学兼优,在团员青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二、推荐比例
1.团支部数20个以上(含20个)的,按5%的比例推荐先进团支部,团支部数20个以下的,推荐1个先进团支部,教工团支部不在此列。
2.团员人数在500名以下的,可各推荐1名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学生团员;团员人数在500-999名的,可各推荐2名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学生团员;团员人数在1000-1999名的,可各推荐3名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学生团员;团员人数在2000-2999名的,可各推荐4名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学生团员;团员人数在3000-4999名的,可各推荐6名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学生团员;团员人数在5000-6999名的,可各推荐8名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学生团员;团员人数在7000名以上(含7000名)的,可各推荐10名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学生团员。
三、推报要求
1.推报对象须附上5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材料。
2.4月5日前,各学校团组织将推荐名单和简要事迹材料报送学校工作联系片。4月8日前学校工作联系片将推荐名单汇总报送省直机关团工委。
3.省直学校“十佳”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将从推报人选中择优产生。
附件:1.2011年度省直先进学生团支部推荐表
2.2011年度省直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3.2011年度省直优秀学生共青团员推荐表
共青团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2月21日
主题词:学校共青团工作 评选先进 通知
附件1:
2O11年度省直先进学生团支部推荐表
附件2:
2011年度省直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附件3:
2011年度省直优秀学生共青团员推荐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137bc6e011ca300a6c39009.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