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报关员考试教材变动内容详细说明

发布时间:2023-10-06 19:43: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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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报关与海关管理

新教材 P 29 对应2009年教材P31
第三节 报关单位

五、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

(报关单位分类管理措施的实施 -------略有变动

1. AA类或者A类企业涉嫌走私被立案侦查或者调查的,海关暂停其与管理类别相应的管理措施;暂停期内,按照B类企业的管理措施实施管理。

2.企业仅名称或者海关注册编码发生变化的,其管理类别可以继续适用,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方式调整:

(1企业发生存续分立,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承继分立前企业的主要权利义务或者债权债务关系的,其管理类别适用分立前企业的管理类别,其余的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
(2企业发生解散分立,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
(3企业发生吸收合并,合并企业管理类别适用合并后存续企业的管理类别;
(4企业发生新设合并,合并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

3.报关企业代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开展报关业务,海关按照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各自适用的管理类别分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因企业的管理类别不同导致与应当实施的管理措施相抵触的,海关按照下列方式实施:

(1报关企业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为C类或者D类的,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2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均为B类及以上管理类别的,按照报关企业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4.加工贸易经营企业与承接委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管理类别不一致的,海关对该加工贸易业务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5.对于有跨关区分支机构的报关企业,在适用或调整其管理类别时,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报关差错量、拖欠应纳税款和应缴罚没款项等,以该报关企业及其各分支机构之和计算。

由于跨关区分支机构原因产生的刑事、行政及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等法律后果,
1
在企业管理类别调整时,仅作用于该分支机构和设立分支机构的报关企业,而不作用于其他跨关区分支机构。

P35
第四节 报关员

二、报关员资格

(考试纪律 ---新增加

1.考生违反考试应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2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开始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然未按照规定填写、填涂试卷、答题卡姓名和准考证的;
(4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者有其他影响考试秩序行为的;
(6未在规定座位上答题的;
(7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的;
(8抄写试题或者本人答案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2.考生违反考试应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2通过考场内外串通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的;
(3使用电信工具或者具有无线信号接收功能的其他装置,以及具有信息存储、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的;
(4夹带、查看与考试有关资料(准许带入考场的考试工具书除外 ,或者在考试工具书中书写文字的;;
(5交换试卷、答题卡的;
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02001eb19e8b8f67c1cb9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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