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4050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怎么样?根据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申请4050人员社保补贴需要达到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并且属于灵活就业者等条件才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仅供参考!
“4050”是指截止至2011年12月31号前,达到4050标准(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挂靠单位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1、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每年1—2月申报上年7至12月社会保险补贴,7—8月申报当年1至6月社会保险补贴。
2、报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未参加社会保险、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以及对申请手续和相关凭证材料不齐全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2、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并仍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可按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期限相应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3、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起,对连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
4、2008年12月31日前已连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剩余期限按规定执行。
1、每年3月和9月,“4050”人员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交相应材料;
2、经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初审,当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后,4月中旬和10月中旬送财政部门复核;
3、财政部门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直接将社会保险补贴划入个人储蓄账户,并及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相关险种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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