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山东大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管理-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9-04-21 11:53:15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附件4

山东大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管理办法

为进步规范管理我校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管理工作,保证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一)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一般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

(二)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短不少于2年,最长不超过5年。

二、指导教师

(一)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校内指导教师由培养单位在硕士生指导教师中选定;合作导师可自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行业中选聘。担任合作导师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经所在单位推荐、学位分委员会审评确定,报学校批准备案。

(二)校内导师和合作导师应加强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督促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情况,强调论文质量,确保培养质量。

三、培养计划与教学方法

(一)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2个月内,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经导师及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定后执行,并由培养单位备案。

(二)培养计划是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进行授予学位资格审查的依据,一经确定即应严格遵照执行。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改,并由培养单位备案。

(三)教学方法应灵活多样,要突出公共管理学专业和专业学位应用性强的特点,注意因材施教,加强实践环节,强调职业技能培训。

四、入学与注册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我校规定的日期入学报到并缴纳学费,持缴费收据在培养单位注册。不按时缴费者不能注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凭有关证明向培养单位请假,不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每学期开学时(含论文阶段),在读研究生须持学生证到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注册者,须向培养单位请假。

五、课程学习

(一)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根据《山东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

(二)为拓宽专业知识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在保证完成培养计划的前提下,可跨学科适当选修部分课程。选课须经有关培养单位同意,所需费用由有关培养单位协商解决或按进修课程处理。

六、教学管理

(一)公共管理硕士课程教学及有关教学档案由培养单位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并统一存档管理。

(二)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应按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到校学习、认真完成各种类型作业,按规定参加讨论、考试或考查。

1.因故不能上课者,应向培养单位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的1/3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此门课程必须重修。

2.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应提前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经所属培养单位分管院长批准后,由研究生秘书登记备案并通知任课教师。

(三)违反考试纪律者,所考课程成绩按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参照在校研究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七、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一)论文选题应结合本单位的研究课题或实用价值高、有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用于完成论文工作的实际时间一般不应少于1年。

(二)开题报告是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一般应在课程学习完成后进行。

(三)开题报告须经有导师参加的专家小组以答辩的形式进行论证审核,通过者可进入课题研究阶段。

八、课题研究与论文写作

(一)课题研究期间,在导师及导师组指导下,按课题设计和进度要求及时完成研究计划。

(二)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前3个月完成论文初稿,在论文答辩前2个月完成学位论文撰写。

九、论文答辩

(一)凡符合论文答辩要求的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可于答辩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初审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二)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2个月,组织相关专家对拟答辩者进行预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十、学位授予

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评审符合学位授予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十一、其他

(一)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若五年内未能通过论文答辩、但已完成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发给进修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二)本办法未涉及到的问题参照全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培养单位对已获硕士学位者的有关材料按学校档案馆要求归档,同时按规定要求将档案材料寄送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f1e7d6e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f21fc70.html

《4.山东大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管理-山东大学研究生院.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