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内容及影响。 ---------------------- 一、中美望厦条约 1844
1. 协定关税。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率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 此为《南京条约》规定“协定关税”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严重地损害了中国的经济。 2. 扩大 领事裁判权 范围。条约规定:中国国民与美国国民发生诉讼事件,美国国民由 美国领事等官员捉拿审讯,按照美国法律与惯例处理;美国国民在中国与别国国民发生争 议,“应听两造查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无权过问。由此,清朝对美国国民 的逮捕、审讯定罪、惩治的司法权力全部丧失。
3. 侵犯中国的领海权。美国兵船可以任意到中国港口“巡查贸易”,清朝港口官员须 “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国的美国商船,清朝无从统辖。
4. 规定了 12年后可以“修约”的条款。此外,条约还同样规定了 片面最惠国待遇 , 如中国日后给他国以某种优惠,美国应一体均沾。
《望厦条约》使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 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如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 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中美《望厦条约》是比中英《南京条约》 、 中 英《 虎门条约 》及其附件更细致更完备的不平等条约。它是加在中国身上的又一道更为沉 重的枷锁,并成为尔后中法《 黄埔条约 》及其他 帝国主义 列强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范 本。
二、中法黄埔条约 1844
1、法国人可以在五个通商口岸永久居住,自由贸易,设立领事,停泊兵船等。对法 国人的家产、财货,中国政府负责保护,中国人均不得欺凌侵犯。
2、中国将来如改变 海关税则 ,应与法国“会同议允后,方可酌改”。
3、法国享有领事裁判权,法国人与中国人或其他外国人之间发生诉讼,中国官员均 不得过问。
4、片面最惠国待遇。
5、法国人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坟地,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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