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

发布时间:2016-05-21 09:49: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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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

2011-2015

(报批稿)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

2011-2015

(报批稿)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二○○年十一

1.总则 1

1.1规划目的、依据 1

1.2规划定位 1

1.3规划适用范围、期限及基准年 2

2.规划背景 2

2.1地理、交通及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

2.2矿产资源形势 3

2.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4

2.4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7

2.5矿业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9

2.6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对矿产资源开发的新要求 9

3.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11

3.1指导思想 11

3.2基本原则 11

3.3规划目标 11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3

4.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13

4.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规划分区 13

4.3矿业结构调整 17

4.4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19

5.矿业权市场建设与管理 19

6.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19

6.1总体部署 19

6.2关停矿山治理 20

6.3生产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21

6.4拟建和新(扩)建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22

7.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23

8.附则 25

附表: 26

附图: 33


1.总则

1.1规划目的、依据

1.1.1规划目的

十二五期间,余杭区新城和综合体建设全面推开,临平副城以及三大组团建设将进一步加大对石料资源的需求。同时为进一步合理规划分区、调整矿山布局、有效保护和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地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环境立区”战略发展,在认真总结上一轮规划编制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编制《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

1.1.2主要依据

《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市县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10号)及《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等文件要求进行编制。《规划》《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9-2015)《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余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为指导并与余杭区城镇发展、旅游、交通、环保、林业、土地、地灾等相关规划衔接。

1.2规划定位

《规划》与《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同步编制,对市级规划任务、目标进行深化和细化,贯彻落实到本行政区《规划》是本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及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执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1.3规划适用范围、期限及基准年

适用范围:杭州市余杭区所辖区域。

适用期限:近期20112015年;展望远期20162020年。

规划基准年:2009年。

2.规划背景

2.1地理、交通及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1.1自然地理与交通概况

余杭区地处浙江省北部,位于杭嘉湖平原和京杭大运河的南端,是长江三角洲的圆心地,中华文明曙光──良渚文化的发祥地,素称“鱼米之乡,丝绸之府,花果之地,文化之邦”。西依天目山麓,南濒钱塘江,与桐乡、海宁、富阳、临安、安吉、德清等县市接壤,区位条件十分优越。

“十一五”期间,余杭全区公路通车里程为2127.028公里,公路网密度达到了174.34公里/方公里全区等级公路通村率、通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到100%全区新增公路737公里交通更加便利沪杭、宣杭铁路320104国道一弧六射的七条高速公路(沪杭高速、杭宁高速、杭徽高速、绕城高速、杭浦高速杭长高速、申嘉湖杭高速)、两条主要河流(东苕溪、京杭大运河)和五条省道(0102040915省道)把余杭长江-三角洲各大城市紧紧相连,城市化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1.2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区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2009年,余杭区生产总值和人均GDP(户籍人口)分别达到532.46亿元和63172元,提前完成“十一五”预期目标。三次产业比例更趋合理,产业结构调整为6.7:54.1:39.2。第三产业比重提高显著,余杭经济开发区、余杭创新基地等区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速。

区空间布局呈现新格局。十一五”期间,余杭区基本确立了临平副城、良渚组团、余杭组团及瓶窑组团的空间范围发展定位,城乡统筹发展更加紧密

区基础设施展现新面貌。十一五”期间,余杭交通网络体系建设顺利推进,组团间“半小时”交通圈基本形成,对外已建成杭徽、杭浦、申嘉沪杭等高速通道,城际高铁及城内轨道交通正处于快速推进期。城乡水、电、信息、交通、污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工业功能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区生态建设塑造新环境。“十一五”时期,余杭以创建生态区为总抓手,切实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百丈、鸬鸟、黄湖、径山四镇先后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和省级生态镇,余杭区被评为“中国竹子之乡”、“浙江省绿化模范县(区)”、“省级生态区”等称号

2.2矿产资源形势

截止2009年底,全区共发现矿种24种,其中金属矿产12种,非金属矿产10种,能源矿产1种和矿泉水(不包括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49处。2009年度开发利用的矿种6个,均为非金属矿种。其中普通建筑用石料无论是产量还是矿山产地数量均占主导地位,其它非金属矿种次之。

普通建筑石料:本区开采量最大的矿种,岩石类型主要有建筑用灰岩、建筑用安山岩及建筑用白云岩,开采矿山19家。其中大型建筑石料矿山主要为灰岩及安山岩矿山,主要分布于仁和中泰及瓶窑三乡镇。

白云岩:冶金用白云岩矿山主要分布于闲林及中泰两地,均为小型开采矿山。截至2009年底,冶金用白云岩矿山均已关停。

水泥用灰岩上一轮规划期间仅杭州钱潮建材股份公司大坞石灰石矿一家矿山在采,矿山开采规模为中型。该矿石质量不稳定,杂质较多,仅作配矿利用。2009年底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后关停。

膨润土:分布于余杭镇的仇山村及勾庄、良渚等地,矿床(点)均产于中生代火山岩断陷沉积盆地中。上一轮规划期间除仇山矿区仍在开采外,其它矿山因军事设施或良渚文化保护均已关闭2008年底仇山膨润土矿因安全事故亦关停

矿泉水:分布于鸬鸟镇仙佰坑村施家边和全城坞,主要生产偏硅酸盐矿泉水。矿泉水生产企业有维希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及天目矿泉水有限公司,产品分别销售附近学校、杭嘉湖地区,年产量1.55万立方米/年,产值52万元。

2.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矿产资源开发基本情况

2009年度余杭区开采矿山共26截至2009年底6家关停。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环境立区”的发展战略,余杭区矿山实行“到期一家关停一家”的整治措施,截至20106月,全区在采矿山9家。除2家矿泉水外,其它7家均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主要开采建筑用白云岩、灰岩及凝灰岩等矿产。膨润土、冶金用白云岩、水泥用灰岩、花岗岩石材矿产已全部停采。

2009年度全区矿山生产从业人员1487,其中技术员198矿山实际生产规模平均达67万吨/年,年产矿石量1608万吨;实现矿业生产总产值3.64亿元,税利0.65亿元(表2-1)。

26家矿山中,石料矿山24家、矿泉水生产2家。开采矿山主要集中在中泰、闲林两乡镇,矿山所占全区矿山总数的70%2乡镇矿石开采量占全区矿石开采总量的22%,开采矿山以小型为主。仁和镇开采矿山3家,矿石开采量占全区矿石开采总量的70%,开采矿山均为大型。

全区大型矿山共8家,占矿山总数的31%。大型矿山开采石量、人均采掘量、人均产值及利税方面都较中小型矿山高。其原因主要是矿山管理规范,生产集约化、技术先进,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水平较高。

2-1 余杭区2009年开采矿山经济情况表

2)矿山企业情况

2009年主要开采矿种为基数,相比2005在矿山总数基本相同的情况下,2009矿石开采总量及人均采掘量均明显提高(表2-2)。

2005年开采矿山69家、从业人数2898、矿石开采总量1629.16万吨、业总产值23058.91万元、利税1449.4万元。相比2005年,2009年全区矿业总产值及利税均明显提高,单个矿山的平均生产能力提高显著。

3)矿产资源勘查情况

200912月在径山镇寒岭和黄湖-瓶窑镇凤凰山两地设置了多金属矿普查公益性探矿权,探矿权范围分别为12.07平方公里、14.93平方公里;20108月在余杭区闲林区块设置了地热资源勘查探矿权,探矿权范围58.4平方公里。


2.4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1)取得的成效

在上一轮规划实施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完成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顿和规范工“回头看”的各项整改工作,同时对区内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山实行“到期一家、关停一家”整治办法,矿山关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表2-3)。

①矿山数进一步压缩,生产规模有所提高按照上一轮规划“关停并转”的要求,禁采区内矿山(包括砖瓦粘土矿)已全部关停,在采矿山总数由2005年的69家减至2009年的26家至2010年的9家。矿山开采规模逐步提高,至201069家在采矿山,除矿泉水外,普通建筑用石料开采矿山实际生产规模均在20万吨以上/,基本实现规模化生产。

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106全区废弃、关停矿山269家,其中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区61家废弃矿山已治理45家,另有14家在治理施工中,1家治理方案编制中15关停矿山已完成治理任务。全区完成矿山治理面积60余万平方米,逐步消除了废弃矿山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有效改善了矿山生态环境,消除了视觉污染。

资源(经济)转型成效显著。余杭区充分利用仁和镇矿山开采后的土地资源,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余杭现代产业基地。截至20106已有近800亩矿区土地进入土地整治阶段,在节约采后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费用的同时,矿山资源有效的向土地资源发生了转变。

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全面实施2007余杭区全面实行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制度,矿山年度开采量、资源保有量等数据得到清晰掌握,矿产资源储量家底摸清,为政府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提供了可靠依据。

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基本规范有序露天开采矿山基本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矿山超采、乱采情况得到较大改善,矿山开采基本规范有序。

2-3 上一轮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简表

2)存在的问题

①矿山数量急剧收缩,在采矿山布局需进一步调整区内矿山数量减少速度较快,石料开采不能满足本区建设要求,部分矿石从临安等周边县市采购。且由于矿山集中,区内其它远离开采矿山的乡镇所需石料运距远、运费高。开采矿山数及矿山布局均需进行相应的调整。

部分矿山仍存在一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矿山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相邻矿山共用高陡宕面,存在一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矿山开采未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矿山及周边存在不同程度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粉尘污染和地质灾害隐患等生态环境问题。

③在采矿山环境部分停采矿山安全有待进一步改善。余杭区上一轮规划期间开采的矿山很少能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全区关停矿山269家中仍有12家需治理。

2.5矿业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十一五”期间,余杭区在交通、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及旅游业方面有着较快的发展。且随着余杭区交通条件的进一步提高,余杭与杭州、上海等周边地区的来往更加便捷,房地产、商业投资等项目迅速增加各项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都离不开建筑石料等矿产品

随着余杭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环境发展战略的全面推进,矿业经济所占区工业生产总值的比例越来越小。矿业经济所占比例由1999年的1.16%降低到2005年的0.31%,至2008年的0.29%。

矿业产值虽然在全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越来越小,但矿业经济对区域经济的增长作用却不容忽视。矿业发展与全区的经济社会建设密切相关,与全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增加值及房地产建设紧密相连。

2.6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对矿产资源开发的新要求

十二五”时期,余杭区城市化进程进入加速期、产业转型升级进入关键期及低碳发展模式进入推进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地质矿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要求矿产资源有效供给:十二五”时期,余杭区将进入“一副三组团”的深化建设过程,新城和综合体建设将全面推开,同时余杭区紧临杭州市区,与上海有水运直通,历来是两地的重要石料供应地。要求足量供应本地建筑石料需求,同时适量支援杭州市区和上海。

低碳发展模式要求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时期,余杭区将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发展低碳经济的契机,推进产业转型、发展低碳市场。要求矿产资源在开发利用的同时,鼓励利用废弃矿渣进行石料加工、选矿尾砂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加大选矿水封闭循环利用,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循环开采模式,实现矿区的无尾矿生产。

大都市建设要求搞好矿地自然环境保护,提高矿地利用率:十二五”时期,余杭围绕新城和城市综合体,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大都市新区的建设。要求统筹考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矿山土地利用效率,鼓励与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结合,提高矿山土地综合利用价值。

“十二五”期间,余杭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普通建筑石料的开发和利用将稳中有升城市化和工业化程度、生态环境质量既要制约普通建筑石料矿产的允许开采范围,又加快推进矿山的进一步集聚、数量的进一步压缩以及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也将加老矿山的开发和综合整治力度。


3.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3.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地质矿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合理规划矿山整合开发、关停矿山治理、矿地复垦及停采矿山修复性开采等任务。加快发展矿业循环经济,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加快提高矿地综合利用率,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使用,减少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3.2基本原则

1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把保护放在首位,以保护指导开发,以开发促进保护。

2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在国家产业政策与规划的调控下,建立政府调控矿山数量、市场调节开采总量”的资源优化配置机制

3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以环境保护优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

4科学合理、综合开发原则。从余杭区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搞好规划分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矿山的开采与矿地复垦和城镇建设等其它规划相结合,切实提高矿地综合利用率。

3.3规划目标

3.3.1近期(2011——2015年)目标

1)矿业经济目标:在生态环境许可前提下,基本满足本区城市化建设需求普通建筑用石料开采总量2400万吨/年,矿业总产值利税有明显提高专栏1)。

2矿业结构调整目标:矿山企业逐步走上规模化。在建筑石料资源较集中的中泰乡对停采矿山进行整合修复性开采,引导矿产资源向规模化、科技化的矿山生产企业集中。在采矿山中型以上规模比例达到50%以上,矿山总数控制在15家以内。

3)矿业权市场建设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步完善矿业权市场建设,继续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检查及矿业权核查等监督管理措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4)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加强停采露天矿山,尤其是在城市周边、交通要道、主要旅游景区的矿山治理,采取边坡复绿方法,消除视觉污染和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生态环境;以资源转换为手段,将开采后的矿山资源向建设土地、旅游用地等资源转换,提高矿地综合利用率和利用价值。

3.3.2展望远期(2016——2020年)目标

1)随着“环境立区”战略的深入实施,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业布局合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

2)建立修复性开采综合矿区,矿山数量进一步压缩,生产能效进一步提高,矿山企业逐步走上规模化。

3)实施露天开采矿山边坡治理和景观再造,矿山生态环境全面好转。


专栏1十二五时期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表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4.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十二五”期间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供需情况,余杭区重点开采矿产资源仍为普通建筑石料,开采总量按照实际需求情况进行总量控制,预计规划期间余杭区普通建筑石料开采总量为2400万吨/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采矿权控制指标,“十二五”期间余杭区矿山总数控制在15家以内。同时加速余杭区矿山进一步集聚、提高老矿山综合整治力度,现有持证矿山至本轮规划期末基本全关停,实现余杭区“环境立区”战略的生态保护目标。

4.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规划分区

以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为依据,以全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及开发利用现状为前提,以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分区为基础,在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条件下进行规划分区调整。本轮规划划分禁采区、开采区。

4.2.1规划禁采区(JC

禁采区: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的在规划期内禁止开发以及需要保护的矿产地和禁止矿业活动的区域。主要有暂不能开发需要保护的矿产地、地质灾害危险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旅游度假区、地质(矿业)遗迹保护区、历史文物名胜古迹所在地、军事要地、城镇规划区以及水源地、公墓园区及其周边地区;交通干线、通讯光缆、高压线路、河流(河砂开采除外)等基础设施保护范围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的其它区域。

《规划》除对面状分布的禁采范围在规划图上明确表示外,对交通主干线可视区、重要通讯供电、测量标志等点线状分布区域以及区级以上公益林地、旅游景点、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水利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域内,禁止设立各类矿山。

禁采区内禁止设置露天开采的矿山(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内普通建筑石料矿山除外),对于地下开采的矿山应从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报省以上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对于液(流)体矿产开发和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一般不受禁采区限制。

禁采区(JC1):较上一轮规划禁采区划分界限有所增加,主要包括良渚文化遗址保护区、东明山森林公园、超山十里梅海古迹、生态自然保护区、泗岭水库、径山佛茶文化、双溪漂流等水源地、一副三组团镇建设规划、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山沟沟、南湖休闲度假区、白鹤山及三白潭等风景旅游区及生态功能保护区、军事设施以及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保护区。此外,仇山膨润土矿因开采深度大、开采条件复杂,近期不开采,对矿区膨润土资源予以保护,因此本次规划将其划为禁采区1JC1内。禁采区1JC1面积1154.60平方公里。

规划部署:液(流)体矿产开发不受禁采区限制,禁采区1JC1)内分布于鸬鸟镇仙佰坑村施家边和全城坞两家矿泉水生产企业(维希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及天目矿泉水有限公司)保留原采矿权,进行矿泉水生产。

禁采区(JC2):石盂寺风景保护区,位于区中泰乡南端,面积5.72平方公里。

根据旅游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界定范围,禁采区总面积1160.32平方公里,占余杭总面积的94.5%。

4.2.2规划开采区(KC

指区内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符合国家资源开发的相关产业政策,能合理设置采矿权,资源储量能够保障供应范围内基本需求,保证相对稳定开发利用,有利于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有利于矿山土地资源综合利用。

根据余杭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划分5个开采区。开采区总面积58.8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8%。此外,根据矿山开采现状及集聚情况,对KC1开采区内部分已停采矿山进行整合修复性开采,采后矿地综合利用,提高开采区内的矿地利用价值及综合利用水平。

1)中泰乡普通建筑石料开采区(KC1

地理位置:位于中泰乡南部地区,面积35.9平方公里。

资源条件区内建筑用灰岩和白云岩资源丰富,中泰白云岩资源与闲林白云岩矿为同一成矿带,资源储量高。区内矿山集聚,矿区间联通性好。

环境条件:开采区内地质环境条件一般,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育,高、中、低易发区均存在。矿山开采严禁高陡开采边坡、加强监测。

开发利用现状:现区内主要开采建筑用白云岩,矿山2家,生产规模10-16万吨/

规划部署:规划近期该区拟建6家矿山。保留原在采建筑用白云岩矿山2家,新建4家修复性开采矿山。

修复性开采矿山:已停采矿山,为矿山治理和矿地综合利用需要重新设置采矿权的矿山。本区4家修复性开采矿山均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主要有郭家岑岭矿山(原杭州岑岭石矿、郭家石矿及中泰麻力湾石矿三矿区整合后矿区)、南涧石矿、杭州沥青拌和厂石矿及牛头山石矿等4家已停采矿山。根据矿山资源储量及原开采情况,4家修复性开采矿山开采矿石总量须达到450万吨以上/年。

2)余杭镇普通建筑石料开采区(KC2

地理位置:余杭镇南部边界地区,面积1.8平方公里。

资源条件区内寒武系灰岩分布,资源开采可供应余杭、径山、黄湖及上海等地

环境条件:开采区内地质环境条件相对较好,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矿山开采时应加强监测,避免崩塌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开发利用现状:区内普通建筑石料在采矿山1家,生产规模25万吨/

规划部署:规划期间保留该在采矿山,年均开采量达到50万吨,以满足开采区周边地区的市场需求。

3)闲林-中泰建筑用白云岩开采区(KC3

地理位置:位于闲林镇和中泰乡交界地带,面积8.6平方公里。

资源条件区内白云岩资源十分丰富,矿区累计查明白云岩资源储量3013万吨,保有资源储量2947万吨,是我省主要的白云岩矿产地。

环境条件:开采区内地质环境条件一般,位于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矿山开采严禁高陡开采边坡、加强监测。

开发利用现状:区内1家在采矿山,生产规模15万吨/年。

规划部署:规划期间保留该在采矿山,年均开采量达到50万吨,以满足开采区周边地区的市场需求。

4)瓶窑镇普通建筑石料开采区(KC4

地理位置:瓶窑未受禁采区限制,可进行开采的区域,面积8.31平方公里。

资源条件区内主要分布凝灰岩,石料资源可供应瓶窑、黄湖、鸬鸟及百丈等乡镇。

环境条件:开采区内地质环境条件一般,位于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矿山开采严禁高陡开采边坡、加强监测。

开发利用现状:区内在采矿山1家,主要为普通建筑石料开采,生产规模80万吨/

规划部署:规划期间保留在采矿山,另新建1家修复性开采普通建筑石料矿山鼓励矿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机械化程度,年均开采量达到150万吨,以满足周边地区的市场需求。由于矿山距离G104国道和杭长铁路较近,新设的修复性开采矿山须由具有国土和铁路两相关部门的资质单位进行开采。

5)仁和镇獐山普通建筑石料开采区(KC5

地理位置:位于仁和镇的中西部,面积4.24平方公里。

资源条件仁和镇獐山矿区已有上百年的开采历史,目前处于残采阶段。

环境条件:开采区内地质环境条件一般,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矿山开采严禁高陡开采边坡、加强监测。

开发利用现状:区内在采矿山2家,进行夷平式开采,矿地作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用地两矿生产规模已达1530万吨/年。

规划部署:规划期间保留2家矿山,强化开采,夷平残留山体。开采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严禁凹陷开采。

4.3矿业结构调整

4.3.1矿山规模的结构调整

加快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现有停采小矿山地理位置、资源储备等方面具备条件的,通过调整、联合、兼并等方式逐步组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矿山。规划期内,在采矿山中型以上规模比例达到50%以上。通过新建矿山执行准入制度在采矿山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矿山开采准入条件分析:

普通建筑石料新设开采矿山在严格执行《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开采准入条件》同时,露天建筑用石料矿山最小开采规模须达50万吨/年以上

矿山企业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保护和安全设三同时手续,按规定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矿山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等,按规定缴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

③露天开采矿山必须按照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必须设有与矿山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废石堆放场所,不准占用基本农田;露天开采矿山作业中的粉尘、噪音污染、水污染及土壤污染等防治措施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露天矿山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规范开采。其相关技术要求及排水系统、排污系统等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矿山除生产规模、资金、安全和环保等均符合规定外,矿山开采技术指标从业技术人员情况需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才能允许运营。

4.3.2矿山企业产品结构调整

建筑石料:对资源集中的矿区进行整合修复性开采,提高开采技术,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等无尾矿、循环利用开采模式采后矿地综合利用,实现石料资源向土地资源、景观资源的转变。

4.3.3矿山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

矿山企业应在规模调整的基础上,完成技术、设备的升级换代。淘汰落后、不规范的开采方式。

推广先进、适用的加工技术和生产工艺,提高加工回收率及矿产品质量。鼓励和积极推广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矿山企业创新能力。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矿山技术人员比例和从业人员素质。

4.4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矿山的设置以建大兼小、优扶劣汰为原则,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做到规模化开采、一矿多用、优矿优用。废渣进行石料加工、选矿尾砂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做到无尾矿生产。

矿山选址时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相结合,促进矿产资源向土地资源、景观资源的转变,提高矿地综合利用率

5.矿业权市场建设与管理

经过数年运作,矿业权市场化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并为社会普遍认同、接受。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21号)对采矿权中的矿区范围的划定、采矿权出让管理、采矿权出让期限、采矿权延续登记、实地核查及甲类矿产生产探矿等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矿业权市场建设更加合理、规范化。

6.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6.1总体部署

(1)继续抓好《杭州市余杭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4-2010年)和《杭州市余杭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有关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的实施工作

(2)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严格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确保对持证矿山的治理备用金收取面达到100%根据我市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按照“足够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的收取力度,做到不负新帐。

(3)矿地复垦利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矿地的区位条件矿地开发利用计划纳入区土地利用规划。复垦矿地周边需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纳入其它利用规划的矿山土地需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场地平整及地质灾害隐患的消除。矿地利用前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6.2关停矿山治理

全区列入需治理的12家关停矿山,治理率达100主要为露天开采的普通建筑石料、石灰岩等矿山植被破坏的“白化”现象严重影响区域生态景观的整体和谐统一;边坡坡度陡,宕面危岩多,存在滑塌地质灾害隐患(专栏2

需治理的关停矿山宕底面积较大,治理后矿地可综合利用。矿山治理按照“先治理、后复绿、再利用”的顺序,采取围护、边坡修整、削坡开阶、水泥喷浆等手段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拆除废弃地面建筑、平整矿地,平整后的矿区土地根据区位等综合条件建议土地复垦或作为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前需采取植被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恢复矿地及周边生态环境。对作为建设用地的矿山土地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有偿出让

专栏2 治理矿山情况一览表

佛日坞综合治理区:属中央财政补贴的废弃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重点综合治理区。

地理位置:位于星桥街道南320国道的一侧,面积9.06平方公里。

规划部署:因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整治的需要,在该综合整治区内新设1家修复性治理开采矿山。整治工程结束之时即为该矿山关闭之日。

6.3生产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严格执行治理备用金制度,按照“足够治理”的原则收取治理备用金。不断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案。监督生产矿山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案进行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建立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年度检查制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对已申请为“绿色矿山”的生产矿山进行跟踪监督,对其它的生产矿山企业鼓励其根据“绿色矿山”的考核指标科学化开采、规范化管理。

6.4拟建和新(扩)建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1)拟建矿山实行严格的矿山准入制度,符合本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扩)建矿山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制度。加强基础设施,特别是废渣堆放场地、尾矿库、废水处理和回收设施的建设。

(3)拟建矿山和新(扩)建矿山必须严格执行治理备用金制度,足额缴纳治理备用金,按规定编制并严格执行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

(4) 拟建矿山和新(扩)建矿山将严格按照浙土资办〔201126号文中绿色矿山创建要求进行绿色矿山建设。

7.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1)加强矿业管理制度的实施。严格执行和完善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矿山环境准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和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矿山建设与环境建设三同时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激励机制,奖励矿产资源管理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在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改制转型和深层次开发矿产品等方面有突出成效的矿山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和奖励。

2)加强领导,严格《规划》管理。一是实行领导负责制。按照《规划》的要求分期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二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严把准入关严格矿业权的有偿出让;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监督,坚决制止各种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履行国家赋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进行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的职能。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制定规章制度、实施《规划》和贯彻执行产业政策上来。四是将《规划》实施情况列入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3)整顿和规范矿业开发秩序,改善矿业投资和经营环境

各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内的矿业活动负有监查责任,安全、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持过期采矿证开采、关停期间开采等违法采矿活动。

区内的单独矿产品加工企业逐步纳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体系,其矿石来源、消耗量等要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凡属无证违法生产加工的,坚决予以取缔

严肃查处矿山企业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对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的,责令其停止并没收越界开采所得,同时进行处罚拒不改正的,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其它证照

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采矿权人履行法定责任的情况,对未按批准的矿区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开采设计进行开采的、浪费破坏矿产资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

严格工程性矿山专矿专用,其产品除了供应指定工程外,不得另作它用,不能参与市场的竞争。

改善矿业投资和经营环境,充分发挥余杭区建筑石料、白云岩的资源优势,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经济手段和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吸引区内外财团在余杭区深层次、高水平开发矿产资源。

4)加强矿产资源的科技管理水平,做到有效监测。继续实行矿产资源年度消耗监测制度及矿山开采方法监测制度,监测矿产资源的变化情况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状况进行系统的监测,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矿产资源储量的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的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

5)加强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采矿权人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按规定依法开采矿产资源,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侵占矿区范围影响采矿权人合法的生产作业活动。②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变更企业资产产权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③矿业权人受到行政处罚时,当事人对处罚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④各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和群众应积极支持矿业权人合法的生产作业。领导干部起带头作用,杜绝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在涉矿管理中的违法、腐败行为。

6)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效率

支持对余杭区白云岩等优势矿产开发的技改研究,提高深加工度,延长产品链,实现产品增值最大化,不断扩大市场容度

构筑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开放型技术创新模式,加强产学研结合,搞好科技向产业转化,提高矿业经济效益

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重点培养和引进技术型、管理型和复合人才,加强矿政管理人员和矿业企业职工的技术教育和培训,鼓励自学成才,提高矿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7)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规划》意识。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规划》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民的资源忧患和保护意识,提高严格按《规划》从事矿业活动的自觉性使广大矿业权人和群众充分认识到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性。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研究应用,为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提供科技支撑。按照先进、经济、适用的原则,逐步实现多层次的技术装备结构调整,加速采矿和加工设备的升级换代。

8.附则

(1)本《规划》由《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文本表及组成,具同等效力。

(2)本《规划》由余杭区人民政府行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部门备案。


附表:

附表1 2009年底杭州市余杭区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2009年底杭州市余杭区主要矿产资源储量一览表


附表3 杭州市余杭区2009年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4 杭州市余杭区2009主要矿山开发利用情况


附表5 杭州市余杭区主要矿产资源需求总量预测表

附表6 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禁采区一览表

附表7 2010年余杭区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规划表


附表8 杭州市余杭区矿山设置一览表

附图:

1、余杭区矿产资源分布与开发利用现状图(1100000)

2、余杭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1100000)


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


《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

评审意见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115在余杭组织召开了《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余杭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代表出席了会议。评审专家和与会代表依据《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10号)的精神,按照《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和《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规划》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规划》在认真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继承与创新”和适应“五个需要”的原则,通过调查研究,把握余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新变化,对全区矿产资源的布局、结构调整和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和安排。《规划》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具体,符合余杭区实际。

二、《规划》坚持矿产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推进矿业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强调了环保意识突出了修编重点,严格控制矿山数量,有效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合理调整规划分区,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局部与结构,加强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体现了余杭区资源特色。

三、《规划》提出的采矿权数和开采总量符合实际,对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部署合理,引导矿山和加工企业向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矿业发展,指导方向正确。

四、《规划》提出的实施依据充分,基础扎实、资料详实、方法得当《规划》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切合区情与矿情,基本达到了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要求。评审专家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对评审会提出的意见,建议编制单位作认真修改。

评审专家组组长:

2010115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e13ddab9b6648d7c0c74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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