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宿县破城子煤矿检身工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国务院446号令和煤矿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出、入井检身制度,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安监科与 检身工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检身工的职责
1、检身工必须检查所有入井人员上岗证是否有效、是否登记。
2、检查入井人员是否精神饱满、精力充沛、神志清醒,是否喝酒。
3、检查入井人员是否携带引火物品;如火柴、打火机、电子表、手机等。
4、检查矿灯是否防爆,矿帽是否有安全带,衣服是否是棉织布料,是否佩带自救器。
5、检查入井人员的衣服口袋,裤子口袋,矿帽水靴及可疑之处。
6、入井人员必须依次排队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未经检身不准入井。
7外来人员没有矿领导的批条,或与本矿无关人员不准入井。
8、入井的雷管炸药必须登记,入井人员、人数、工种必须如实填写。
9、对出井人员严格检查,防止雷管炸药流失。
10、负责每月20日将各井队、井口各种登记本交回科室存档。
二、目标管理
1、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0元。发现第二次安监科不再录用。
2、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接班不清楚记录不全,一次罚款50元。
3、对入井人员不检身不认真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第二次安监科不再录用。
4、对入井人员不检身,不做记录或记录不清楚的,一次罚款50元。
5对出井人员不检身的,一次罚款100元。
6、对无证上岗,外来人员入井没有矿领导的批条,也无科室人员陪同就入井的,一次罚款100元。
7、对出入井人数不清、说不出井下人数、工作范围、岗位记录不清的,一次罚款50元。
8、无故脱岗、顶岗、睡岗、串岗,一次罚款50元。
9、值班室设施损坏、记录本丢失或损坏,一次罚款50元并责令修复。
10、在上班时间做手工活的,一次罚款50元。
11、值班室卫生差不打扫,一次罚款30元。
12、上班时间工作不认真,不严肃、与职工开玩笑、吵架,一次罚款50元,发现第二次安监科不再录用。
13、凡检查时提出检身工不负责任形同虚设,一次罚款100元。
14、一个季度有2次以上者(含2次),违规违章行为,除对其罚款外,科室有权停止工作,解除合同,不再录用。
15、连续二个季度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一次奖励100元。
16、每周的安全生产例会迟到罚款20元。
17、入井人员不分工种,未带自救器者罚款20元。
18、下井作业人员未登记或未持上岗证者罚款20元。
19、检身工在矿期间参与赌博、打架、吵嘴者,除治安科处罚外,安监科将处罚100元。
三、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根据每季度考评及得分情况实行末尾淘汰,解除合同。
检身工称职程度评价表
对不称职检身工经部门领导讨论后,报矿领导审查后解除合同;对基本称职检身工继续留用;对优秀检身工给予表彰奖励。
安监科(盖章):
安监科长签字(盖章): 检身工签字:
二0一O年一月二十日
二O一O年检身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d5a3995daef5ef7ba0d3c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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