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等市、县和个人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

发布时间:2019-03-07 12:21:2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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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等市、县和个人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吉政函[2014]1

【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15

【实施日期】2014.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等市、县和个人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的通报

(吉政函〔2014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3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抢前抓早和抗灾夺丰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粮食生产各项任务,粮食生产获得大丰收,总产量达到7102亿斤,再创历史新高,并涌现出一批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在20131225日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农业部对在粮食生产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授予我省长春市等5个市、榆树市等14个县(市)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郑清等5名同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李中华等8名同志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称号,授予靳涛等16名同志全国种粮售粮大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bbe33c3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5da02d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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