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财务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12-11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在建工程财务工作总结
1篇:在建工程的财务管理在建工程的财务管理 论是新建一个企业也好,还是一个企业新开工某个项目,对财务人员来说都面临着在建工程的问题。对在建工程进行账务处理那自不必说,在这里我主要结合一些情况浅析一下财务人员如何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在建工程的财务管理,以利于提高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一个新项目的开工必然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投资计划,作为财务人员想要先发挥自己的财务管理职能,就要对这个项目的总体计划,包括投资预算、融资策略、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各方面有一个全面详细的了解,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好从总体上把握对在建工程的财务管理。
新项目开工以后,财务人员面临的就是大量的付款问题,包括设计费用、设备订购、工程施工等各方面的预付款。所以财务人员要想参与对在建工程的管理,就要从财务付款抓起。严格来讲现代企业无论是采购设备还是工程施工都是通过招投标确立的,应该是签订各种合同、协议的。也就是说无论是设备采购还是工程施工只要从财务发生第一笔付款支出,就要符合企业各项内控制度的要求,作为财务人员还应获取与在建工程某个项目第一笔支出相关的合同、协议,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的既定要求付款,详细记录好每个单位每一份合同的付款情况。

在后续付款时,设备采购合同有货到付款,分批次付款,全额预付款、质保金付款等,财务人员在付款时就要严格审核付款方式,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防止部分人员不按规定办理付款业务,造成财务管理失控。工程施工方面的付款还有一定的特殊性,一般来说工程施工是需要出具决算报告的,并且是在工程完工后,且需要较长的时间,也就是说在决算报告出具之前对于施工单位付款将一直是预付的,比较难控制,是在建工程管理的薄弱环节。这时财务人员要特别防止施工合同流于形式的问题,有的施工单位明明订立了一项工程施工合同,而到决算时却干了好几项工程,“生米煮成熟饭”,到时财务人员就失去了话语权,所以在工程预付款时,不仅要严格审查施工合同,按规定付款,而且要求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出具工程施工进度报告,财务人员在付款时结合工程单位的施工量以及投资计划进行付款,防止超额、超预算付款行为的发生。
对于在建工程的财务管理,总的来说,财务人员就是要看紧“钱袋子”,一切从“钱”抓起,严格审核每笔支出,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篇:在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在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计划

公司管理部门生产部、技术部、管理部、财务部根据市
场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改造计划等共同制定工程项目计划,分析项目的投资效益,投资回收期,利润增量等经济指标,提交公司领导审查。 第二条 审批
工程项目计划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查并报董事会批准,方可进入项目改造。 第三条 立项
对工程项目改造,应由技术部编制工程项目计划表,列明项 目名称、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一式四份,分送财务部、管理部、技术部、主管领导。
对计划外的工程项目,技术部必须填写项目申请表,写明项目投资原因,资金使用金额,审批后,一式二份,分送财务部和管理部。 第四条 受理
财务部接到计划表后,列项对在建工程进行项目管理核算,包括:支付设计费管理,材料领用管理,设备采购管理,基础施工管理,外协管理,安装调试管理,竣工验收管理。 第五条
支付设计费管理
1、填单:技术部填写汇款通知单,注明工程名称。 2、审批: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技术研发部主管签字,经办人签字。
3、付款:财务部经责安排款项支付,填写支票/汇款。

4、追索发票:汇款往来单位应在不晚于付款一个月内开具发票,技术部负责索取发票。 第六条 材料领用管理 由技术部填写工程领用材料清单,授权使用部门领用,由使用部门设备员(专人)到仓库领用。仓库保管员填写领用单,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设备员要填写工程名称、领料部门,并签名。
仓库不得以发票未到,而迟开领料单,本月发出的工程材料领料单,本月必须送达财务部。
财务部根据领料单,在月末将其材料差异和进项税额转出,增减工程成本。 第七条 设备管理 A、设备采购
由技术部申请采购,经主管领导审批,授权采购部门采购。采购部门填制汇款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部门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一式二份,一份送财务部,一份留底。财务部接到审批后的汇款申请单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款项支付,会计人员填制支票/汇款。
物资管理部购买大宗设备,需要订立购买合同。财务部应按照购买合同要求,执行汇款事项。对于分期付款的设备,要求采购部门及时索取发票。 B、验收
购买的设备,应由管理部专人管理,根据发票(买价、税金和运费等)和实物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单。一式三份,
一份交财务部,一份交技术部、一份留底。 C、领用
使用部门应由设备员(或专人)领用设备,由管理部保管员填制设备领用单,注明设备名称、规格,设备员填写工程名称,领用部门并签名,一式三份,一份送技术部、一份送财务部、一份留底。
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填制设备领用单,不得白条抵库,设备领用单应及时送至财务部,财务部以便及时核算工程成本。 第八条 基础设施管理
1、交表:由技术部负责将预算表、合同书、标书交财务部。
2、监督:技术部、生产安全部、管理部负责施工项目的现场跟踪监督,对现场不可预测,不可抗力造成的预算超支,应及时填写记录,编制追加预算表,并及时送至财务部。 3、预付款:合同上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上无规定的,根据技术部签审的工程进度表付款。
4、结算时间:合同上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上无规定的,按不早于项目完工验收日结算。
5、结算:财务部根据预算表,结算表、追加预算表和验收单并按合同规定的预留比例,扣留保修金后付款。 6、工程索赔原则:
a、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b、必须注意积累资料 c
及时合理的处理索赔。 第九条 机加的管理
工程项目需要加工的,必须由生产、技术部填写派单表,方可进行机加。管理部填写机加明细表,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用料、人工、机加时间等明细项目,机加过程由技术部、生产部监督,机加费用明细表应由使用部门、技术部、生产部审核签字,一式四份。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生产部,一份送技术部,一份由机加部门留底。 第十条
外协管理 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要求,需要进行外协加工的,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填写派单表给管理部,管理部根据派单表进行设备外协加工。外协加工应订立加工合同,并交财务部。
财务部根据合同支付加工费用。支付程序同设备采购。 管理部负责设备加工的质量、技术检测。 第十一条 安装调试管理
由技术部负责、管理部、使用部门共同参与,技术部负责填制安装调试费用明细表,注明项目名称、材料、人工等明细费用,由技术部、管理部、使用部门审核签字。安装调试费用表一式三份,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技术部,一份管理部留底。财务部根据审核后的安装调试费用表,增加工程项目成本。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
工程验收由技术部负责,管理部、使用部门、施工单位共同参加。 工程验收的依据: 1、工程承包合同;
2、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洽商记录; 3、技术设备说明书; 4、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
5、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 6、工程设计规定及竣工规定。
竣工验收单由技术部填写,应注明项目名称、技术改造内容、移交生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意见。各部门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一式四份。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技术部、一份送使用部门、一份送管理部。 第十三条
结转工程,增加固定资产 项目竣工验收后,技术部、管理部应配合财务部结算工程,增加固定资产。由技术部、管理部填制固定资产结算单,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增加的固定资产名称、数量、金额。固定资产的结转单应由技术研发部、管理部、使用部门、财务部签收后,一式四份,分送财务部、管理部、使用部门和技术研发部。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结转单结转工程,增加固定资产,并协同管理部将固定资产分类、编号,增设固定资产卡片。

第十四条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确认标准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或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第十五条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每年半年结束或年度终了时,按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3篇:财务制度在建工程管理制度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不论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制造、更新等,所发生的各种建筑工程或设备制造、安装等各项支出,都应纳入在建工程管理范围进行事前预算、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决策,最终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第二章 在建工程的预算及审批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包括下属分店、分公司及子公司)在投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时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和实施。

拟新建或改造项目的职能部门要对拟投资项目提出立项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下属各店为店总经理批准),即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而后由项目小组(由各分店或子公司的总经理、财务分理部主管、资产管理部、基建工程部及公司财务部组成)进行集体讨论,讨论通过并会签后根据拟投资项目概算总额与公司所规定的核准权限呈报不同的职能部门审议通过后,再行实施,具体核决权限如下:
3万元以下的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由各分店总经理、财务分理部主管、本部基建工程部及资产管理部组成的项目小组会签后即可实施。3-50万元的在建工程项目还必须在上述小组会签后报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总会计师联签。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上述会签及联签后,还必须由董事长签署后才能实施。
第三条 对于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的选择实行招投标制度管理。 对于1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必须公开招投标,10万元以下的在建工程项目必须进行议标。无论是公开招投标还是议标,符合资质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一次性在建工程项目超过500万元的,对于施工单位的选择还必须通过董事会讨论通过。
1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由设计院设计图纸并编制预算后才能进行公开招投标,公司实行设计、施工单位
必需分离的制度。资产管理部和基建工程 部负责与设计院联系。
第四条 所有的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并且股份公司为唯一的合同主体。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公司授权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对外签定合同。2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0万元以下的在建工程项目合同由法定代表人在一个年度内进行一次性授权,由公司总经理或分店(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如果文件传送不执行上述程序,所签定的在建工程合同一律无效。对于无效合同(或协议)财务分理部财务主管不得付款。否则,一经查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 编制在建工程投资预算,应由经营、技术、采购、财务各部门人员共同参加,或委托有关专业部门编制,以提高在建工程预算的准确性。
编制的在建工程投资预算,应包括项目投资规模、投资依据、需求数量、设备规格、型号、质量要求等有关资料,并参照当时市场报价,合理确定投资的预算总额。 第六条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和项目,特殊情况需修改的,需经上述程序有相关部门或领导重新核准。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在企业上报的在建工程预算报告中,要重点审查企业的投资承受能力,投资回收年限和报告
中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核实有无计算错误等,为相关职能部门或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财务部门根据合同规定,按工期进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时,由客户写出申请,项目小组和设备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财务部审核,其款项的支付,3万元以下由各分店(或分公司)的总经理签字,3万元至50万元应由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超过50万元时,还应报董事长核准。在建工程尾款(工程尾款不得低于合同总价款的30%)的结算须在审计部门审计及监理部门出具监理报告后,才能付清全部价款。 第三章 在建工程的核算与管理
第八条 对于10万元以上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公司本部和下属各分店)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统一核算。对于下属各分店的在建项目待工程结算和交接后,转由下属各分店进行管理使用和财务核算。对于下属各分店10万元以 下的在建工程项目,由下属分店直接进行工程结算和财务核算。
自营工程的核算。公司自营工程主要通过“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工程物资”科目,核算用于在建工程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为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

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
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偿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第九条 出包工程的核算
公司采用出包方式进行的自制、自建固定资产工程,公司将与承包单位结算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第十条 关于在建工程相关借款的资本化
因工程项目的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借款费用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以后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
用。如果辅助费用的金额较小,也可以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第十一条 暂停资本化
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应 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但如果中断是使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 第十二条 停止资本化
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当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 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
乎不再发生。
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试运行,则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就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并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则应当停止该部分资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则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的管理程序
1、为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企业应与承包单位签定合同,详细填明开工、竣工的日期,工程质量的标准,工程款及预付款的比例,验收方式及有关规定,以使承包单位所进行的工程符合企业的要求,并由专人予以负责保管。 2、公司财务部根据工程合同以及项目的进度支付工程款项。同时,负责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实际与预算支出的差异,或发生未列入预算的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出具书面报告,报告主管领导,及时研究、处理。 3、公司建设工程由基建部归口管理。工程由建设公司代建。

4、建设公司根据工程项目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预决算书,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将预决算书送外部审计部门审计后,反馈给建设公司,建设公司依据审计后的预决算书执行。
第十四条 竣工工程交付使用的处理
1.工程竣工,由企业和建设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和办理交接,填制工程交接单,一般一式三联,经交接双方签证后,一联退回给建设单位,一联交企业财会部门作为计帐依据,一联交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留存。
2.财务部依工程交接单入帐后,要填制固定资产登记簿,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3.工程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后,由基建部负责按公司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将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各种批准文件、招标文件、经济合同、各种建筑安装施工图纸、施工工程图纸、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资料、工程预决算资料等,汇集整理装订成册,存入档案室备查。
第四章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与核算方法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
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在建工程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在建工程”,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 第五章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b83233ea2116c175f0e7cd184254b35effd1a5d.html

《在建工程财务工作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