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教育局关于选拔推荐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4 00:14:3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关于选拔推荐中小学骨干教师

培育对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社会力量办各学校,省实验中学,省实验二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根据“教师培训年”活动的统一安排,市教育局决定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更新教育理念、增长专业知识、强化教学技能为培训重点,用 5 年时间,在加强农村骨干教师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再培育省、市、县 3 级骨干教师 3000 名。其中省级 246 名、市级 1500 名、县(区)级 1254名。到 2013 年,努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当、品德高尚、素质优良、具有持续发展能力和辐射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从而促使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显著提高,为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 实施原则

(一)分级负责,逐年落实。省级骨干教师由省教育厅负责培训,并从中择优选定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市教育局负责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今后的市级名教师将逐步过渡到从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中间产生。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县(市)、区级骨干教师培训。省、市、县(区)三级骨干教师采取一次性选拔推荐,培训任务按 5 年分解,分期分批逐年落实。

(二)统筹兼顾,适当倾斜。遴选培训对象时,兼顾示范性中小学和非示范性中小学,不得过度集中在个别中小学;兼顾公办中小学和民办中小学,做到一视同仁;兼顾不同学科、学段,一般应以专任教师数量为基础、按一定比例安排培训对象;兼顾城市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适当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三)阳光操作,公平公正。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操作,遴选结果和培训结果均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 遴选条件

中小学骨干教师各类培训对象的选拔范围是在全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一)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a494665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ef.html

《郑州教育局关于选拔推荐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