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的几点意见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布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4.11.05
【实施日期】2004.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的几点意见
各药品零售企业:
2003年12月8日上海雷允上北区药业股份公司欧凯药房发生营业员错将10瓶外包装相似的“强的松”(醋酸泼尼松片)当成“优降糖”出售事件以来,本市药品零售企业又多次发生了类似事件。如上海华源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同天药房错将外包装相似的“乙烯雌酚”当成“强的松”出售,上海国大曙光药房有限公司错将名称相似的“赛乐特”当成“赛特赞”出售。这给消费者的用药带来了较大隐患。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经研究,我局重申强化管理意见如下: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a30b2f8b94ae45c3b3567ec102de2bd9605de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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