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复[2011]2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4.08
【实施日期】2011.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1〕22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报盐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的请示》(盐政发〔2010〕9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盐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强化规划整体控制作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土地利用,发挥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9e889ec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01274c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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