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2019 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一)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 须合格。
2.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 (或 C级及以 上等级,下同 ) ,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
在外省( 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 出具的 2017、2018 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 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成绩转换 ;成绩经转换后,其必测科目 ( 含技 术科目 )成绩均须达到合格。
3.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 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选测科目等 级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 ; 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七门学 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 (或 D级,下同 )科目不得超过三门, 如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须满足 院校的要求。
4. 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报考高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和高水平艺术 团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提出的等 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 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 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 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空军和海军飞行员以及申请 注册入学的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
学生不
同,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 定成绩要求。
(二) 录取批次
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
1.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 校、航海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 ; 体育类、 艺术类本科院校 );
2. 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 3. 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 4.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 (专科)院校; 5.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 (专科)院校; 6. 高职( 专科) 注册入学院校。 (三) 志愿设置
1. 文科类、理科类和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在 各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其中,各批次 平行院校志愿包含 A、B、C、D、E、F、G、H8 所院校,征求平行院 校志愿包含 A、B、C、D、E、F、G、H、I、J10 所院校。文科类、理 科类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 4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 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 (专科) 院校两大批次。具体为:
(1)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设置 3 个小批次:
第 1 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