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来访事项的说明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群众来访处理程序,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现将处理群众来访事项应注意的问题简要说明如下:
一、各单位接到群众来访事项必须登记,对不属本单位受理的信访事项要明确告知上访人。
二、属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及收到信访局《来访事项转送单》转送的信访事项后,责任单位不能当场答复的必须和来访人签订《信访承诺协议书》,立案调查处理,按《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办结。转送的信访事项,要按转送单要求按时向信访局接访室反馈受理、简要办理情况。信访人要求出具信访书面答复的,承办单位应当给上访人出具《上访答复意见》书。对上访人答复后存在越级上访隐患的信访事项,承办单位要主动把信访事项处结报告(红头)一式两份、《上访答复意见》书、《信访承诺协议书》及相关材料报信访局接访室,并报告信息。
三、接到区信访局《来访事项交办单》交办的信访事项后,承办单位必须和上访人签订《信访承诺协议书》,按《信访条例》规定要求处结来访事项,并按交办单要求,按期向信访局接访室报送信访事项处结报告 (红头)一式两份、群众上访答复意见、信访承诺协议书及相关材料。
信访局
2008年5月20日
上 访 答 复 意 见 书
编号:
复 查 答 复 意 见 书
编号:
存 根
承办单位:
上访人:
年 月 日经双方同意签定《信访公开承诺书》。承办单位定于 年 月 日书面答复上访人。
年 月 日
上访公开承诺书
同志于 年 月 日到 反映 问题。经双方协商,对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并在 月
日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上访答复意见》的形式告知信访人。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承办单位要向信访人书面说明情况,协商一致。信访人在承办期间要在当地等候处理结果,并积极配合对所反映问题的查处,不得重复和越级上访。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要互相遵守,不得违约。
承办单位:
上访人:
年 月 日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文件头)
(文件编号) 签发人
关于XXXX信访事项的XX报告
(标宋2号)
(以下正文用仿宋3号)
市北区委、区政府信访局:
前言:注明XXX单位交办XXX名单,责任单位XXX领导进行了包案,XXX年月日进行了专题研究,处理意见何时面复上访人。现将XXXX信访事项的XX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标题用黑体3号)
注明:信访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或工作单位,简要说明上访经历。
二、反映主要问题
三、调查处理情况
责任单位做了哪此调查、做了哪些工作、召开什么层次会议进行了研究。经本次得出什么结论、政策及法律法规的依据是什么,最终确定了什么意见。
四、上访人态度及下步工作措施
要注明何时何地什么人与上访人进行了见面,上访人态度如何。
如上访人不同意处理意见,责任单位要提出下步处理建议及稳控措施。
附件:1、XXXX
2、XXXX
(盖公章)(不能用信访章)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88db194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9c79a1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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