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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9 21:43: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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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西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津贴实施办法西校[2003]32第一章第一条根据《西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工作岗位津贴实施办法》(西校[2002]110号),所规定的教学科研人员校内津贴的分配模式,为激励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提升学校教学科研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学科研津贴的主要分配原则是效益优先,兼顾公平教学科研津贴根据个人的教学科研业绩确定。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强化业绩,淡化身份的分配机制,以实现人才培养上质量,学科建设上水平,科学研究上档次,科技开发出效益,进而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学校发展的目的。第三条教学科研津贴的实施范围我校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取得的第一作者单位冠名为西南师范大学的教学科研成果,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二章至第五章所规定的条件,均可按月享受津贴;我校其他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如符合本实施办法的规定,也比照相关标准,按月享受津贴。第四条教学科研津贴包括教学津贴、科研津贴、艺体外语学科专业成果津贴和荣誉称号津贴等四大类。第五条教学科研津贴依据上年度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按照规定标准,确定月享受数额,连续享受12个月。津贴发放的起始时间为:当年的4月起到次年的3月底止。所需经费由学校承担。第二章教学津贴第六条教学津贴包括:双语教学津贴、重点课程津贴、教学获奖
津贴、教材建设津贴、教学法研究津贴和教改研究项目津贴等。第七条双语教学津贴用国外原版教材并使用双语教学(不包括外语专业教师或上专业外语课的教师)讲授全日制本科生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一门课程月享受津贴100元。第八条重点课程津贴经主管部门评选确定的省级重点课程、校级重点课程的负责人月享受津贴标准:省级100元、校级60元。第九条教学获奖津贴1、获国家级和省级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等级奖,或获校级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每月按表(一)的标准享受津贴。2、获教育部或省级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每月按表(二)的标准享受津贴。3、获本科优秀教学教师奖,获奖者月享受津贴200元。4、编写(指独立或排名第一的撰稿者)的教学大纲经使用后被评为优秀教学大纲,编写者月享受津贴50元。5获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教师课堂教学比赛或教师技能(素质)大赛等级奖,综合奖或团体奖:一等奖月享受津贴200元、二等奖月享受津贴100元、三等奖月享受津贴60元;单项奖:一等奖月享受津贴100元、二等奖月享受津贴50元、三等奖月享受津贴30元。6、经重庆市软件测试中心测试合格的大型教学软件:第一设计者月享受津贴100元、第二设计者月享受津贴40元;中型教学软件:第一设计者月享受津贴60元。教学软件参加全国性评比(指中央电化教育馆或全国教育技术协作委员会组织的评奖)或市级评比(指重庆市教委组织的评奖)获奖,月享受津贴标准:全国性比赛一等奖第一作者100元、第二作者4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7df0080bceb19e8b8f6ba0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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