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

发布时间:2019-03-04 22:30:4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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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武政办[2018]27

【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13

【实施日期】2018.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8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全市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313

全市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武发〔20175号)精神和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目标,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遵循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立足社区、以民为本的工作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推进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到2018年底,全面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具体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见附表)

二、工作内容及标准

2017红色物业试点工作为基础,将未开展红色物业试点的老旧小区列为2018红色物业拓面小区,推动物业管理全覆盖;将已开展红色物业试点的老旧小区列为2018红色物业提质小区,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升。

(一)工作内容

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老旧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引领带动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承接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整合红色物业大学生、网格员、党员志愿者等骨干队伍,组团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惠民服务,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推动职能部门服务进社区,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老旧小区民生问题。

2.确定物业服务模式。街道、社区通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者居民代表大会方式,向业主(居民)推荐区属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托管、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业主自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指导帮扶与社区共管等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模式,由业主(居民)自主选择确定。

3.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根据老旧小区现状、物业服务模式和业主(居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7095b9d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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