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文和碑位的要求和格式

发布时间:2018-10-03 09:15: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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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文和碑位的要求和格式

一、 坟墓的风水问题:

1要求注意的问题: 人去世下葬后,接下去最重要的工作是立碑。一般上,竖立墓碑是造坟的重点,立碑也是造坟工作的第一步。由於华人相信风水,风水上传统以来,便有“以碑为 向”的说法,即以碑的形式与中线的方向决定吉凶;因此,传统的造坟工程中,立碑并不是可随时随地进行的。一座坟墓的立碑必须根据风水上的吉向择日择时,若 按过去的风俗,造墓工作选择动土的日子和时辰,也不能太近埋葬日(除非是特别加工),这是为了让雨水使泥土结合,免得碑石容易凹陷。在客观上,从风水上的安排要谨慎,不能在先人下葬后立即立碑。立碑要根据风水考虑碑的颜 色和定向,因此在竖碑前要有一段时间去斟酌碑文的字眼及吉凶意义。因此,择日择时除了是风水上的需要,也给了大家足够的时

间去思考碑文的内容。

闽粤省籍的华人墓碑,其碑文格式是有一套传统法则,有着特定的基本格式。碑文必须完整地交待死者的姓名、籍贯、身份、子孙、安葬或重修墓碑的日期。由於造坟墓和立碑时是为了后人而选择风水,因此风水状况亦须藉立碑交代清楚。,为要子孙万代昌盛,更加注重风水的设计。

墓碑的左边俗称“龙边”。中华民族传统是左尊右卑,左边为大;严格来说,如果是讲究的造墓,墓地大而墓碑尺寸也相对的大;墓碑的左上角是用来说明风水的状况。

一般的墓碑则在左上角刻上墓碑的座向以说明坟墓是处於风水上二十四山的哪一个座山,及说明碑文正对的向山。更讲究的作法则说明山向的线度,或进一步说明其分金线。另外,也有详细交代穴形及选择风水的起源。

这一作法是为了让后人可以从碑上的文字追溯前人下葬时所盼望的“风水效应”,从而理解前人的苦心。其实,这是担心后人移错风水、改错风水,事先以墓碑说明,就是让后代明了造墓的前辈们对后人的意愿。

本地的作法不能不由於公冢墓地一般大小,使阴宅遭到坟墓面积与方向难以择的制选约,因此墓碑碑文对“龙

墓碑的建立和管护对hour的影响的风水知识

墓碑和坟墓是亡灵居住之所,和阳宅一样,若破损、淹水、潮湿、炎操、凹陷或有外物侵入,亡灵居住必不安,而对阳世子孙产生不一良影响。因之,保持墓碑和坟墓之完整清幽,是相当重要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每逢清明节要到祖先坟墓去祭拜和扫墓的原因。清明节扫墓传统,除了展现中国人慎终追远、勉怀祖德外,另一作用,即在保持祖先坟墓不被破坏、践踏或自然损陷......等。

1墓碑破损或破裂者,上部破损主克应一、四、七房头部伤害;中部破损者,主克应二、 五、八房五脏六腑疾病或开刀;下部破损考,主克应三、六、九房足部伤害。

2不可以自然石(未经裁整)为墓碑,否则子孙易有断绝香火或残废、重病或成养子之克应不吉。

3墓碑之上,青苔丛生或杂草掩盖、葛藤攀生老,主子孙久年病之克应。

4墓碑色泽暗淡者,主子孙运程较不顺,且穴内易有水满棺之现象。

5墓碑倒陷、埋于土中老,主子孙家庭不和、杂乱,且易出癫狂(神经分裂)之人。

6墓碑上有鸟禽在其上粪泄者,要马上清理干净,否则子孙会有头痛之克应。

7墓碑全部变为暗黑色老,主子孙运程不顺遂,事业也会遭遇阻碍,劳心劳力。

8墓碑折断成两、三块者,主子孙易有大血光之克应(墓碑上段为头部,中段为胸腹,下段为足部,后面为背部),那部位破裂,那部位即会有灾。

9墓碑内部有凹陷、伤痕考,主子孙易有背部病疾或残废之人。

10批墓碑上有大斑点或大瑕疵时,主子孙易有长久病之克应。

11墓碑顶部凹陷或破损者,主子孙有头部伤害或精神异常之人。

12墓碑高短而横长老,主子孙较劳心劳力,不得清闲。

13墓碑太过细长(高太长、横细)者,主子孙寿命较不长寿不吉。

14墓碑下半部暗淡色者,主子孙肾脏易有疾病。上半部明亮,下半部暗淡者,主子孙在祖居发展不利。要外出才有发展机运。

15坟墓(墓龟)凹陷者,主伤女人。墓后裂伤者,主伤老人和女人。墓扶手裂伤,主伤小孩。墓碑裂损,主车祸、血光、损财。

16坟墓上面,经常被人践踏成走廊者,主子孙在社会上常被人欺侮、卑视,成就不高。

17坟墓终年不被阳光照到,而使墓地太过阴暗老,主子孙生病不断或有久年病人。

18坟墓长年被水浸棺者,主子孙易有风寒、风湿、酸痛、溺水、好酒食之人。

19坟墓外的树木高大,覆盖整个坟地者,主子孙有久病之人。

20祖先坟墓被盗,而尸骨曝露,被野狗啃噬移位老,主子孙易有血光、凶祸。

21坟墓上有插入竹杆、木条(好似一箭穿墓)者,主子孙易有血光、凶祸(插者也会有恶报)。

22坟墓上被砖石、旧棺板或其它废弃物压在其上者,主子孙易有中风或凶祸。坟墓前方、后面、旁边亦不宜堆放水泥、砖石、石材、棺板、废弃物亦同论(但祸较轻)。

23坟墓左右或前方有高大之墓地或建筑物者,主子孙运程不顺或有官讼是非。

24有些人,因为战乱或贫穷,将祖先草草埋葬,无碑无坟老,主子孙漂泊不定、劳苦贫困、运程不顺、事业无成。

25坟墓前方凹陷崩落,使坟地有摇摇欲坠之险象者,主子孙有血光、车祸、失足或坠楼之祸。

26切除墓地树木时,若将树龄比丧家还大之树木,从根部切除,主切除者,家人会得急性病不吉(三十年以上树木最凶)。切除枝干细碎则无妨(要慢慢分十几次切除整株树木才吉)。

27坟墓整个用水泥封密(不透土气)者,主父子分居(儿子分居或死亡)。

28坟墓遭受风吹地劫、残缺破陷,又遭蛇鼠穿墓、白蚁啃噬者,主于孙出人不贤、好争好斗,而有仇杀、牢狱之灾。

29坟墓内程之排水口太大着,主不聚财和膀胱之症。排水孔被阻塞老,主耳病、目疾、妇女阴症。

30坟墓旁有大树考,易有树根穿棺缠尸之现象,主子孙易有病痛、官非、不顺之应。

31坟墓前堆积砂士、砖块者,主子孙有肠胃病、腹胀或结石之疾。

32坟墓被埋没,而有它坟又在上面置新坟者,主旧坟子孙一事无成、社会地位卑贱。在上面?新坟子孙,主家运不顺、灾疾不断。

33坟墓四周围墙,而无留进出之日者,主子孙有官讼或牢狱之祸。

34坟墓旁种植花朵竞放者,主子孙风流,易有桃花之应。

35坟墓之土是火山灰或黑土著,主子孙身体欠佳,易有轻微残障之人。(墓士质地太差,同此论)。

36坟墓周围树木高度比墓碑高一倍以上老,主子孙病灾不断,且子孙懒于到墓地清扫、祭拜。(远方树木无妨)。

37坟墓上方有高压电通过老,主金钱会慢慢耗损(存不住钱财)。

38坟墓前方有门柱、铁门、铁锁不吉,主子孙个性怪异孤辟,社会适应不良之应。

39坟墓被旁边之土石自然掩埋者,主孙有重病之祸。

40坟墓建于人造陆地上老,主财运不佳,两年内会有人死亡。

41坟墓建于悬崖或水井旁,主子孙运程不顺、败财或有火灾之祸。

42邻旁墓地较高,下雨时,雨水会流入木墓积水老,若自西方或北方流入老,主妻子短命或生病。自东方或南方流入老,主丈夫短命或生病。而该墓子孙亦主体弱多病。

43坟墓建于山顶上者,主子孙败财,父亲早死或过继他人为养子不吉。

44墓碑风化剥落而使碑文不清者,主子孙有目疾眼病。若只金箔剥落者无妨。

45墓碑以花岗石(唐山石)最佳,取纹路均衡,米色微微透红老,为最上等之石材。观音石和澎湖石次之。另有一些高级石材,如星斗石、南非黑、意大利红宝石...:.等(贵不一定就是好)。应取质地坚硬、纹路均衡、不含杂质老,为上等之墓碑石材。

46用红色之碑石不吉,主子孙家庭不和、易有桃花、凶祸。

47花岗石墓碑下段有青苔、白苔者,主水满棺(有时会有活物)。下段暗污黑渍二寸左右,主棺内或金斗入泥士也。

48花岗石墓碑呈紫赤浮光者,主棺内进水,易荫尸。上段有污渍黑点,主长房有灾.!中段有污渍黑点,主中房有灾,下段有污渍黑点,主少房有灾。

49墓碑明亮洁净者,主子孙顺畅、财运佳(有龙纹、如意、花纹...三等吉纹更佳)。

50墓碑中下段生青苔、白苔老,主棺内入水,易荫尸。墓碑上有污渍黑点或枯暗色泽者,皆主不利子孙、病疾较多(须参看地理峦头理气,综合论断)。

51同一基石上,有二个墓碑以上(夫妻或其它人)考,主家庭易有二个主人(支配者),且易有轻微残障之子孙。

52坟墓建于室内或石室中者,主子孙身体虚弱,易过继他人为养子,家中易有不为人知之秘密发生。另外,墓碑的高和宽、字体的尺寸大小,也受到传统信仰以丁兰尺订吉凶的限制。丁兰尺一尺约合公尺的38.01公分,每尺分10格,依次刻着“财、失、兴、 死、官、义、苦、旺、害、丁”等字,以“财”、“兴”、“官”、“旺”、“丁”、“义”为吉。墓碑的所有文字须编排在合乎丁兰尺吉度的面积里,甚至对文字 大小也相当讲究,当然是以符合吉度为佳。

墓碑的面积,不论大小,在刻上碑文时,基本上都遵守着相同的原则,既要简单明白地交代死者与立碑者的身份关系,以维持孝道与慎终追远的精神,又要考虑到风水的吉凶。

A/ 葬者的籍贯

对华人来说,墓中人的籍贯相当重要。因此,墓碑上端多刻有对阴宅主人原籍的说明文字。这类文字多数以横排形式刻在墓碑平面的最上端。

在中国大陆,也许是由於死者都落葬家乡的土地,因此死者墓碑上并不一定要说明阴宅主人的原籍。尤其是宗族村落的公冢,墓碑上说明死者籍贯更是多此一举。

然而,在马来西亚独立之前,所有在本地去世的先人都被认为是“客死异乡”,同时,他们的埋葬地点也往往是葬在与其他各县籍人共同使用的公冢,因此,在墓碑的最上方注明阴宅主人的原籍,也相对地重要起来。

一般墓碑碑文最上边的左右两个角落的字眼通常就成为考证死者祖籍的凭证。它往往是刻了由右到左的横排双字,说明阴宅主人的原乡。墓碑上表明原乡这些字眼有 些只是刻上府治名称,如“惠州”、“潮州”,有些则刻上县份名称,如“台山”、“潮安”,或者,亦有的刻字“X邑”称县份。还有些墓碑上的籍贯说明,不是 皆一府一县,而是专指死者所源自的宗族村落,墓碑上刻着其姓氏本宗族村落的发源地名称,如槟城福帮五大姓之一的杨姓族人不用“同安”县而用“霞阳”村,邱 姓族人也常用“新江”,而“石塘”谢姓则用“石塘”之类。这种专指宗族村落的籍贯说明,明确地交待了死者与其他同姓者有小宗之别,这是宗族社会移殖大

马, 并各自形成地方势力的证明。过去,那种人物命名不复杂,而且可能雷同的时代,碑文上强调原乡可加深辨认坟墓的作用;另外,这一作法也是一种无声的教诲,提醒后人记住本身祖先的原乡。

(B)风水的交待

华人相信风水,尤其是富贵人家的坟墓,为要子孙万代昌盛,更加注重风水的设计。

墓碑的左边俗称“龙边”。在华人看来,左尊右卑,左边为大;严格来说,如果是讲究的造墓,墓地大而墓碑尺寸也相对的大;墓碑的左上角是用来说明风水的状况。

一般的墓碑,如果立碑的后人讲究风水,则左上角亦会刻上墓碑的座向以说明坟墓是处於风水上二十四山的哪一个座山,及说明碑文正对的向山。更讲究的作法则说 明山向的线度,或进一步说明其分金线。另外,也有详细交代穴形及选择风水的起源。这一作法是为了让后人可以从碑上的文字追溯前人下葬时所盼望的“风水效 应”,从而理解前人的苦心。其实,这是担心后人移错风水、改错风水,事先以墓碑说明,就是让后代明了造墓的前辈们对後

人的意愿。本地的作法不能不由於公冢墓地一般大小,使阴宅遭到坟墓面积与方向难以选择的制约,因此墓碑碑文对“龙边”的处理则较简化,多是以刻上立碑的“年、月、日”代替对风水线度的交代;只有寥寥少数墓碑在“龙边”交待立碑之风水。不过,这也并不是表示本地坟墓造墓时不交待风水。实际上,阴宅主人的后代可能会把有关风水格局在墓侧的墓表说明或刻在拜桌的立面;也有的以对联方式刻在连 接坟墓的护手前面的矮柱或华表上。如槟城的邱四方,在他逝於1896年营造的坟墓,则利用其遮盖坟墓的古色古香亭子的四根石柱上刻对联,交待了下葬时所选 的方向与当时的四周景色构成的风水景观,说明山势、景象以及内外水绕之局,也说明所选墓向是“坐乾亥、向巽已”,向子孙交待先人欲完成的“蔚人文”意愿。

(C)造葬、重修或立碑日期

墓的左边,如未交待风水线,就必须交待立碑或是重修的日期,因此碑上的日期并不一定是死者去世的日期。之所以标明日期,原因亦与风水有关。由於一座坟墓设 计的外形以墓碑为主要配件,墓碑只要不移动,其碑向可随时测出,因此后人如要进一步确定风水所要达到的效果与意愿,就要看下葬和立碑所选的日期。交待日期亦有多种形式。如较古的墓则刻有朝代帝王帝号,如“嘉庆15年季春”或“同治乙丑”之类。进入民国后,便有刻上“民国”的字样,但也有些只刻上当 年干支岁次及月、日,如“戊寅年1月16日”。有些墓则以“天运”或“龙凤”等自起的年号代替清室帝皇年号,说明不接受清朝的统治,亦有沿用“皇明”字眼 以表示死者是对国祚已灭的明代继续效忠的海外孤忠。因此,在东南亚,一些“明代”墓其实不一定是明代的,而是不接受清朝的会党成员及前明遗孑的坟墓,老墓 碑上的年号其实反映了死者的“政治倾向”。大部份墓碑的造墓日期只刻上年、月、日,有的则通常刻上“吉日”便交代完毕。这一切其实和风水有关。风水界自认择日造葬是高深的秘传,不愿轻易泄漏,而且 不公布立碑的时和日也是为了保护有关阴宅的风水状况不受破坏。因此,不少墓碑都未说明立碑或造葬的“确切日子”,更别说注明立碑的时辰了。至於有些碑上对月份的说明,往往是采用孟春、仲春、季春等字眼,其实是把正、2、3月视为春,把4、5、6月视为夏,把7、8、9月视为秋,10、11、 12月视为冬。大马虽无四季,但立碑者依然按照中国的习俗,把每一季的首月以“孟”字代表、次月以“仲”字代表、第3个月以“季”字代表。又,民间传统, 以花卉名称为12个月的别名。墓碑常见的月份代称依序如下:

1月 孟春 孟阳、端月 梅月、正月

2月 仲春 仲阳、丽月 杏月、皓月

3月 季春 阳春、蚕月 桃月

4月 孟夏 槐夏、阳月 槐月、乾月

5月 仲夏 天中、蒲月 榴月、姬月

6月 季夏 未月、焦月 荔月、荷月

7月 孟秋 肇秋、巧月 瓜月、巧月

8月 仲秋 仲秋、获月 桂月

9月 季秋 暮秋、菊月 菊月

10月 孟冬 初冬、应月 檀月、阳春月

11月 仲冬 复月、畅月 葭月

12月 季冬 暮冬、腊月 栎月、腊月

在交代立碑日时,有不少墓碑会用上“谷旦”、“吉旦”、“吉日”等字眼。谷旦此词源自《诗经·陈风·东门之》。诗中有:“谷旦於差,东方之源”之说。《毛 传》解说:“谷,善也。”《郑笺》则解:“旦,明。”所以,碑上的“谷旦”即良辰之意。除了“谷旦”外,有些墓碑用“吉旦”、“吉日”等词汇,意义都与 “谷旦”相同。用上这些字眼,除了是为了追求字面上的吉兆,很多时候又可能涉及字数吉凶的迷信。

(D)墓中人的身份

墓碑的中央部份,俗称为“中榜”,刻着的是墓碑文字的主文,用最简短的规格以交代墓中死者的身份。它所必须交待的重点包括死者的姓名及死者生前的最高官衔 或地位,它也说明死者与立碑人的关系。另外,在东南亚各国独立前,南洋一带的华人墓碑亦由於死者是葬在“异乡”,较中国的墓碑的“中榜”不题国号的惯例, 多了强调中国意识的字眼,多数另加上“清”、“皇清”、“皇明”、“民国”、“中华”等字眼,说明死者虽是“客死异乡”,但至死依然归属故国。明、清两代华南一带对墓碑“中榜”的字数格式也有一套讲究风水吉兆的要求。

墓碑中央的题名,有些是以“呼姓唤名”的方式称呼死者,如“x公xx府君墓”,又如“祖考xxx公妣xxx氏”、“花仔xxx”、“花女xxx”。一般 上,则以“连名带姓”的刻文方式占多数,如刻上“故xx林公之墓”、“显考长水林公墓”、“显妣玉水林氏墓”之类。按照封建时代流传的规矩,女死者是以夫 家为首,因此,便出现如“祖妣xx邱门林氏之墓”的刻文,有的女死者的立碑则可能会有姓无名,如“显妣邱门林孺人之佳城”。有一些娶番妇者,其妻子的墓碑亦是按照上述格式给某个翻译之姓氏。“中榜”的一行,在述明死者的姓名的同时,尊称死者姓名的上端会出现一些专门名词,如“显考”、“显妣”、“显祖考”、“显祖妣”、“显15世祖考”、 “24世显考”等字样。这些专用词是用来说明死者与立碑人的亲属关系。若是会党同志所立的碑又或是说明其会党的同志关系,则可能出现“义士”、“处士”等 字眼,代替上述亲属关系的尊称。

以下列出一些可以反映立碑人与死者关系,以及死者身份专门用语:

考、显考——父亲

妣、显妣——母亲

祖、显祖、祖考、显祖考——祖父

祖妣、显祖妣——祖母

公、府君——男子

氏、孺人——女子

花仔——未婚男子(广东人常用)

闺女、花女——未婚女子(广东人常用)

24世显考——依族谱排行,父亲为24世祖先

21世显祖妣——依族谱排行,祖母为21世祖先处士、义士——处士,是不仕之人;义士,是献身之人,墓碑上有这种字眼,多表明墓中人与会党有关。

在表现与立碑人关系之外,有时“中榜”行文的最上端会出现“清”、“皇清”、“皇明”、“中华”、“民国”、“皇清待赠”的字样。这些虽都说明自认客死异 乡的先人的归属感,但政治立场则显然已不相同。尤其是同一时代的死者各用“皇清”与“皇明”的刻文,或者反清复明组织领袖碑上被刻上“皇清待赠”的字样, 都表明政治立场的变化。其中也有些墓碑会把清朝或本地政府所赐给墓中人的官衔,或会党的私谥赠号刻在中榜的姓名之上端,藉以说明墓中人生前的荣耀。中榜这一类与政治认同相关的字眼,其实也可说明立碑者本身的政治认同。

实际上,马来西亚墓碑中榜所用的字眼,亦受到中国大陆闽粤特殊习俗的影响。例如:在封建社会中,只有7品以上官员的母亲或诰命夫人才可在墓碑上称“孺 人”,但中国客家妇女的墓碑却一律可用“孺人”称之。据客人传说,这是由於客家樵妇曾在梅村集体救驾,阻挡元兵。因此从宋帝呙便诏令封赠全体樵妇都以“孺 人”封号。

一些客籍妇女甚至闽粤其他语系妇女也跟随相同风俗,即使丈夫或儿子未曾获得7品以上的诰封,家人却依然在她们的墓碑刻上“孺人”字眼。

因此,应注意马来西亚的一些墓碑“中榜”对死者的尊称,有时会用双字词“府君”代替“公”字、用“孺人”代替“氏”。这些字眼都是为了说明死者的性别,但 并不一定可以说明死者的地位。其实它们也通常被用来应付“中榜”字行的字数吉凶,是刻墓时根据吉凶数的需要,使用单或双字的词。

(E)字数的讲究

此碑文“中榜”共17字:“皇清显祖妣金居娘邱门伍氏孺人之佳城”。“皇清”说明其侨民思想和政治倾向。“显祖妣”3字表示死者是立碑者的祖母。17个字取得“生、老、病、死、苦”之“老”字吉意。

“中榜”的字行在碑文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传统的刻碑以为其字数涉及吉凶,马虎不得。

对碑文吉凶的判断主要是以中榜的这行为根据。中榜文字的总字数要合乎“生、老、病、死、苦”五字,以“生”与“老”为法则。潮汕一带,则有以“兴、旺、 死、绝”为准,数字要合乎“兴”与“旺”为好,“死”字为中等。如“显二十二世祖考玉林邱公之墓”,全行总数13字,按“生老病死苦”顺序,念下去,全行 最后一个字停在“病”字。这样的墓碑便以不吉论。解决方案是把“二十二世”可改为“廿二世”,以使全行最后一个字停在“老”字;又或者把“之墓”的“之” 字去掉,以使全行最后一字停在“生”字。

简单地说,中榜介绍阴宅主人身份的一行,总字数以6、7、11、12、16、17为吉。为了不遇到凶数,可以用添字法或减字法,如添上“皇清”,或把 “清”字上的“皇”略去,又或者把“公”改称“府君”,也有把“之墓”的“之”略去或改用“莹”字法等等方法。有时也可把“显考”或“显妣”上的“显 ”字去除。例如:“皇清显考”改“清考”,“中榜 ”的文字之应用与增删讲究表达其人身份,增删得符合“生老病死苦”的吉兆格式后,其意一样,字数的吉凶意义则不一样。

闽南漳泉风俗又有对吉凶字数更讲究的作法。这一作法强调不论是墓左的立碑日期或墓右说明立碑者之总字数,都应合於吉凶,必须符合“生老病死苦”的“生”与 “老”字,如日期不合,则可能把“民国丙申年三月初十”改成“民国丙申年季春三月初十建”。其中最讲究是除了代表籍贯的横字不算在内,其他左中右3行字都 要合乎“老”字,而所有3份加起的总字数又合乎“生”字,这叫“三老合一生”。

有些风水师不能应付这类流传闽粤、传播南洋的地方风俗,会以中榜6字为吉数。又有以为“皇清”等国号涉及的字眼不该归在吉凶数字的计算中,以为它和横字属同样性质,不算中榜正文。

此墓碑以突出“官衔”及辈份之故,排成21字行文,取得“生老病死苦”之“生”字吉意。

值 得注意的是,靠近马六甲华人甲必丹郑芳扬墓葬地附近的“明故妣汶来氏墓”(1614年);陈育崧与陈荆和编着的《新加坡华文碑铭集录》绪论中也提到马六甲 三保山上这一块明代墓碑写 “汶莱氏之墓”。编着者以为这显示当时华人与土着人通婚的平常。我将之视为民俗史料,认为它足於反映早期的华人与土着通婚,女 方跟从了男方的信仰和风俗习惯。嫁给中国人为妻的汶莱土族女人的墓碑,按照了中国人立碑的中榜形式,采用了“生老病死苦”的“老”字为吉数。不过,从另一些资料可说明,明代和清初的马六甲华人并不一定讲究和注重清末以来对“中榜”的格式要求。例如,在三保山上清朝康熙28年(1689年)的“显考

盛祖郑公寿域”就是一例。

(F)立碑人的排名

墓碑的右边俗称为“虎边”,在墓碑这一边的右下角地方,是用来记录立碑人的名单。有些作法,如果左边的“龙边”刻满了有关风水的记录,则亦把落葬和立碑日期,移到“虎边”的最下角右边,刻在立碑人名单的右旁。墓碑的立碑人主要有3种;一是有关阴宅主人的直系子孙,由子孙或亲人立碑。二是如果有关人物没有子孙而其功绩超常,则由组织立碑,如北马各地公冢,常见注 明“义兴馆立”的党人墓碑;或是由死者同乡负责将遗体安葬立碑。三是由亲属立碑。尤其是早期在开榛辟棘的时代,立碑人可能是白头人送黑头人,槟城的一些义 山上犹留下不少由叔伯或兄弟立碑的清代坟墓。

第1种由子孙立碑,“中榜”当然就可以用“显考”或“显祖考”的名称去称呼墓中人,以表明死者与活人的祖属关系。其他人立的碑,则不能用“妣”,“考”之类的字眼,或者为了要避开全行“生老病死苦”字数,也只能用“故”代替(如:清故××蔡公墓)。如果墓碑的右方是死者后代的姓名,则必须按辈份又按男先女后的秩序排行。格式上的第一行为第一代后代;排法男左女右,男女分别,如果位置不够,则男排上端 一行,而女接右下端第二行;第二代亦按此格式在第一代的下一行排列。如有第三代或第四代,也以此类推计算。每行文字,是年长者排在最右端。不管立碑的是子孙或长辈,墓碑的规格是把立碑人的名号都列在右下角。这里遵循了一条“左尊右卑”,“死者为大”的传统观念。必须注意的是,所有坟墓,其子孙在为祖先立碑时,为了强调“孝”的涵意不只属於生前,而且强调“孝”必须延续到死后,便根据照顾家族制度完整的精神,把已逝的子女及男女孙的名字也刻入“立碑人”行列。

不过,基於华人讲究子孙满堂及人们可能对吉凶数字很执着,在过去的一些墓碑上出现的立碑人名单,也可能不符合现实。名单中会包括一些“未出世”或甚至是 “从未出世”的直系成员名单。其儿女可能会在死者尚未抱孙或孙子的名单不够丰富之前,预先刻上一系列名单,以后生出的孙辈就按墓碑上的名单排列。这就制造 了“陷阱”,使后来的历史工作者非要根据其他资料下苦功不可;不然可能就会错误判断死者子孙的人数。■有关生平简历子孙、造葬时间及风水坐向及分金皆刻在拜台,以告知后人,祖先对他们的意愿。

后语

以上有关阴宅碑文格式的论述,主要是针对民间一般的墓葬,并不包括僧、道的立碑规格。有关资料的来源,是多年来行山向风水界和刻石界老前辈学习的经验,也是一种难以引用书面参考资料的知识。这篇考察报告所未能详述的是墓碑的雕刻图案。不同的墓碑,除了碑文的规格必须有所限制,其字体、尺寸,以及雕镂的图案,则允许了匠人发挥其美术天份,并且迎合民间信仰趋吉避凶的要求,可说是一种较未为人注意的民间艺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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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文和碑位的要求和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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