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沪府办规[2018]2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9.13
【实施日期】2018.09.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规〔2018〕23号)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3日
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本市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协调发展,到2022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体目标,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维,牢固树立绿色生态的发展理念,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聚集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升管理养护水平,使本市农村公路建设不断形成新亮点,取得新成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二、指导原则
(一)政府主导,需求导向。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强化区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分层负责。尊重群众需求和意愿,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二)规划引领,稳步推进。加强区域路网规划,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农村公路网,与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相协调,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相匹配,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
(三)管理为重,规范运行。坚持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强化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
(四)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结合区域乡村特色,合理利用既有设施,加强资源整合,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充分体现乡村文化底蕴、人文特色、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等。
三、任务目标
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长效管理,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2年,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合理优化,质量安全明显提升,养护技术全面加强,路产路权有效保护,路域环境整洁优美,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完善健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一)通达水平全面提高。按照规划,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改造宽路窄桥,路网通达能力明显提高。各建制村至少具备一条两车道及以上公路,满足公交、重载交通通行需求。
(二)通畅水平全面改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和养护管理经费落实到位,实现“有路必养”,路况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状态,优、良、中等路的比例达到96%以上,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三)路容路貌全面提标。开展农村公路提标改造,实现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完善路边景观绿化,使农村公路绿化率达到95%以上并逐年提升。全面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充分体现田园风貌和生态特色。
(四)安全水平全面提升。临河、视距不良、高路堤等各类安全隐患路段安全设施全面改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整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危桥及时有效处置,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五)运输体系全面完善。进一步改善本市建制村公交出行条件,建制村通公交比例达到100%。健全完善“城乡一体、运邮结合”的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符合本市实际需求的城乡货运一体化格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4fd3fb7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381573e.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