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湖北汉川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

发布时间:2020-11-22 18:20: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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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季湖北汉川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


2018年春季湖北汉川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至4月13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员先到汉川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

申请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成绩单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7)《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鉴定,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鉴定)。

(8)申请人近期照片(小二寸)一式四张(要求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用于以后颁发的证书上)。

进行现场确认时,要求申请资料填写完整,其中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顺序装订好。

3、体检

经现场确认后,符合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县级医院(汉川市人民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体检。

4、颁发证书

经认定合格的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于2018年7月1日至10日(双休日除外)到现场确认点(汉川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一、认定程序

1、报名

网报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4月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

(2)核对信息并打印申请材料。申请人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报信息并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同时在汉川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eduhc.net/)上下载打印《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以下简称《体检表》,下载表格请勿更改格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先用A4纸张打印,再按页面顺序改用A3纸张正反复印成一张;《体检表》须用A4纸张正反打印成一张,《思想品德鉴定表》须用A4纸张打印。

(3)退出关闭。申请人网上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二、认定对象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汉川市且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在本市自愿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员和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所有专业毕业申请人员,都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如果申请认定的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口,可以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如果申报学科专业与申请学科不对口,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5、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39018fc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8dc44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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