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8-06-26 22:21: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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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近期,“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正如火如荼展开,通过对葛文君、杜有受贿等违纪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案件的深入剖析,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到了产生腐败问题的思想缺口和社会根源。做为一名领导干部,身处权利机关,位于风口浪尖之中,只有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才能确保工作平稳、健康、顺利进行。

在案例中可见,高校腐败案件的发生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既有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稳固,又有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等诸多方面,其中思想原因站在凸显的位置。那么如何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意识就成为此次活动的首要目的,对此,我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信念坚定,加强学习。

要以“葛、杜”违纪案件为借鉴,认真解决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观。党员干部要认真分析这部分人从高级领导干部堕落成为腐败分子最终走向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及给党和政府带来的恶劣政治影响,进一步认清”葛、杜“案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中吸取深刻教训,通过案件剖析,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建好牢固的思想战斗堡垒。

二、依法行政,依法用权。

分析一些腐败现象的思想根源,就是因为一些干部经不起权利的诱惑,不能够依法办事。权力是双面巨刃,既可以用来为人民办实事,也可能被腐蚀,发生异化变质,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我们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对我们每一个有权在手的人而言,权力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常抓不懈,在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中,党员干部要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二是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真正做为务实清廉;三是必须做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两道防线;四是必须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三、公道正派,不殉私情。

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清正廉洁、公平公正,既要讲原则,又要讲情义。讲情义,就是要有感情、有人情味儿。一个部门或单位,大家走到一起,既是工作需要,也是一种缘分。如果不讲情义,单位就没有凝聚力;如果只讲情义而 不讲原则,单位就难免散沙一盘,失去战斗力。同样,在工作中,面对人民群众,我们要把讲原则与讲情义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既要把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落实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中去,又要关心、关爱每一个办事群众。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四、加强监督,接受监督。

监督的前提是公开,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自觉意识,严格约束自己,自觉接受组织、群众、舆论的监督。如果不主动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有逃过监督的侥幸心理,就容易放纵思想,我行我素,结果身败名裂。虚心地、真诚地接受监督和批评,不是一种摆设,也不是一种姿态,而是党性原则的重大问题,是增强免疫力的内在力量,是抵御各种诱惑,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重要保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既是作风要求,更是纪律规范。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仅是一种胸怀、一种境界,也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表现。所以,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要做到政策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事公正,规范运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树立起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良好风气,成为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14293e1998fcc22bcd10d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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