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丽政办发[2009]13号
【发布部门】丽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03
【实施日期】2009.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分工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市政府领导的分工调整,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作如下分工:
秘书长 朱继坤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负责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的实施、督查、反馈工作。协调市政府重要的综合性工作和内外事活动,协助市长处理编制、人事、财政、审计、监察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联系编委办,分管综合一处、应急办。
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陈志雄 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负责办公室重要的综合性工作和内外事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无线电管理处,分管预算财务处。
副秘书长 朱山华 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民政、防汛抗旱、气象、扶贫、移民、援川等方面工作。联系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老区办、供销社、移民办、援川指挥部、农科院、林科院、农办(扶贫办)、气象局、妇联、老龄委、慈善总会、北海水力发电公司、紧水滩电厂、玉溪电站。分管农业处。
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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