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时数认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7-08-23 16:43:1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海南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时数认定办法

一、志愿服务时数认定细则

(一)“我是专V”志愿服务活动

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4小时。

(二)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

1.旅游类: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4小时;

2.交通类: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4小时;

3.社区类: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3小时;

4.环保类: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3小时;

5.支教类: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3小时;

6.助残类: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3小时;

7.关爱农民工子女类: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3小时。

(三)“榕树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科普行动

1.调研活动:按调研天数计,一天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8小时,半天不超过4小时;

2.宣讲活动:按宣讲地点计,每个宣讲地点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4小时。

(四)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1.省级、校级、院级大型综合服务团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按实际工作天数计,一天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8小时,半天不超过4小时,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80小时,活动前的准备工作不计时数;

2.回到生源地参加自主实践的学生,凭实践单位盖章的《实践登记表》和实践论文,可计服务时数累计不超过6小时

(五)大型赛会志愿服务活动

博鳌亚洲论坛等大型赛会志愿服务活动按实际工作天数计,一天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8小时,半天不超过4小时,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80小时。赛会前的业务培训不计时数。

(六)无偿献血活动

无偿献血200毫升一次可计服务时数3小时,献血400毫升一次可计6小时;参与献血车进校园组织工作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2小时

(七)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1.迎接新生志愿服务活动按天数计,一天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8小时,半天不超过4小时;

2.“学雷锋”活动月系列活动,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3小时;

3.“牵手两校区·方便你我他”校车快递服务活动,值班志愿者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2小时;

4.协助图书馆、资料室整理图书资料,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2小时;

5.校园清洁清扫活动,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2小时,日常值日不计时数;

6.校级、院级、班级学生干部参与大型活动后勤服务工作,每人每学期可计服务时数累计不超过10小时

7.各类义卖、募捐类活动不计服务时数,将善款或物品捐赠给受助方所开展的活动一次可计服务时数不超过2小时;

8.各类讲座、演出、培训、竞赛活动的观众不计时数。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以上细则,经校阳光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核后,予以认定相应时数或不予认定时数。

二、志愿服务时数认定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凡我校在“志愿海南”网站上实名注册的志愿者,在参加完志愿服务活动后,由服务对象或活动主办方提供志愿者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材料,经团支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校阳光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相关部门逐级审核把关的前提下,在“志愿海南”网站予以认定。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要保留归档。每名志愿者在“志愿海南”网站上的认定时数将作为个人评奖评优的重要凭证。

(二)校阳光青年志愿者协会将组建专门队伍,每周定期审核各学院对志愿服务时数的录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沟通。一经发现存在违规录入又未及时更改的情况,达到三次者,将取消所在学院本年度所有志愿服务奖项的评定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各级志愿者组织在“志愿海南”网站发起项目时,要把握好活动所需志愿者人数,超过所需志愿者人数限额的不予认定时数。网站上录用的志愿者如与实际参与志愿者人员不符的也不予认定时数。服务时数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e75870f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f4.html

《海南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时数认定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