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安市2012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办字35号文2.19)

发布时间:2012-04-07 16:58:32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吉办字〔201235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安市2012年美丽乡村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吉安市2012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215

吉安市2012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省2012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和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目标要求,为提升全市新农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乡村,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省“五新一好”的建设内容和市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城乡一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造福百姓、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的,以特色产业发展、村镇整治建设和农村新社区建设为重点,创新思路,增加建设投入,强化指导服务,深入发动群众,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建设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新农村建设水平,努力打造延续庐陵独特风格的美丽乡村,加速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前六年新农村建设点的基础上,落实好省新村办分配给我市新农村建设712个铺面点,支持各县(市、区)积极争报省新农村建设调剂点,鼓励财力较好的县(市、区)积极安排新农村建设自建点,着力实施镇村联动、村落连片和大村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各县(市、区)部署建设1-2条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40%的乡镇启动镇村联动美丽乡村建设,20%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要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重点推进吉泰走廊打造一批彰显庐陵独特风格的示范村镇,将峡江枢纽库区110个移民新村打造成庐陵建筑风格的美丽乡村样板点。同时,全市还要重点打造26个美丽乡村建设精品示范点,每个县(市、区)各选择1个镇村联动点和1个大村整村推进(或村落连片)点,高标准高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将其打造成辐射带动全市的美丽乡村样板点。所有新农村建设点要围绕培植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开展环境建设,建成新农村社区的总体要求,以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用洁净能源、居优美村镇、树文明新风、享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大力实施“六改四普及”、“三绿一处理”工程,村内主干道、巷道及入户道硬化通达率达100%,自来水入户率达95%,水冲厕入户率达90%,林木覆盖率达30%,垃圾无害化处理达70%,普遍拥有便利的商贸、信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新农村社区设施和服务。60%以上的建设点形成一村一品产业,使点上农民增收走在全市前列。努力使全市80%的建设村点初步建成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的美丽乡村。

三、实施步骤

1、选点申报阶段(201212月)。新农村建设点由村庄申请、乡镇初审、县(市、区)把关、市协调后统一上报省新村办。30-50户列为一个建设点,大村和乡镇集镇以50户为基数一村(集镇)多点,200户以下的大村(集镇)尽量一次性布点,一次性建设;200户以上大村,分片布点分年建设。村庄成立理事会,组织筹资和开展“三清”。

2、宣传培训阶段(20123月)。召开农户群众会议,分级分层组织美丽乡村建设培训,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开展村庄绿化。

3、项目实施阶段(20124-9月)。二季度全面开展“三清”,拆除废弃房、破旧栏厕及残垣断壁,启动“六改”,组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进行第一次督查,重点督查资金到位和“三清三改”进展情况。三季度完成改水、改路、改厕,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人畜分离,推广沼气、普及有线电视、电话等;开展第二次督查,主要督查“三清六改四普及”、“三绿一处理”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建设情况。

4、社区建设阶段(201210-11月)。建立农村新社区,打造成党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计生、商贸、治安等公共服务平台,制定村镇道路、供水、沼气、环境卫生、公共场所等设施管护维修长效机制。

5、巩固提高阶段(201212-20131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照省、市村点建设工作要求做好扫尾、验收及自评工作;开展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检查评比。

四、工作重点

1、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一要尽快编制规划。各县(市、区)按照突出“一圈一带一片”建设重点,高起点编制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建设点要制定整治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新社区建设规划。尤其是村镇联动和村落连片村点,要把集镇和周边村点、中心村和附近村点,一并进行统筹规划。20124月底前完成村点整治建设规划。二要结合地方特色。整治建设规划要结合当代农民需求和乡村居住功能,与“文化庐陵、山水吉安”的大格局相匹配,突出乡村特点、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尤其要与吉安庐陵建筑风格、客家民居风格或少数民族建筑风格相传承,延续传统民居独特的元素。峡江枢纽库区移民新村和吉泰走廊村庄及其他重点工程需整体搬迁的村庄,一定要按照美丽乡村“五美”的标准,遵循临水、近山、靠城镇、少占田的原则实施规划和建设。三要保护开发古旧建筑。对有保护利用价值的古村、古民居、古祠堂和纪念性建筑,划定保护范围,修缮开发利用。但一般性的老村、旧村、空心村、空心房应整治改造,空置老宅应拆除重新整合规划为建房用地。四要组织群众参与和管理。规划要召开会议,充分听取民意,征集群众意见,组织群众参与规划,有效集中民智。要加强村庄建设规划的管理,村庄规划批准后,各地在显著地段设置村庄总体规划展示栏进行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严禁村庄无规划搞建设和边规划边建设,确保村庄建设有序、土地保护得法。驻点干部、乡村干部要会同村点农民,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和村庄产业基础,把具有比较优势、发展潜力较大的产业列为主导产业,并尊重农民意愿把产业规划到户。

2、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围绕高产油茶、井冈蜜柚、绿色蔬菜、花卉苗木以及当地特色产业,按照产业发展规划,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基地建设要突出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注重发展具有地域文化、人文传统、农家生活、绿色餐饮的一村一品项目,加快发展古村落、古民居参观游览和农家乐等第三产业。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培植壮大专业大户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因势利导,在符合条件的地方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起来,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把产业发展与培育新型农民有机结合起来,产业基础较好的村点要重点培育、扶持和充分发挥能人的带头作用,壮大“一村一品”规模,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产业基础薄弱的建设点要以培养农村专业大户和能人为切入点,每个建设点培养3-5名以上特色种养业的大户和能人,推进“一村一品”发展。

3、突出加强镇村联动整治建设。认真谋划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村庄和农村人口的进、退、去、留,逐步实行整村、整乡全域规划、一体布局、分步整治建设。把乡镇集镇所在地和周边村庄作为一个整体,科学规划空间布局、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衔接整合各类资源要素,突出改善环境、完善设施、培育产业、繁荣市场、增强功能、加强服务六个环节。着力整治建设住宅区、商业街(商贸市场)、绿地公园、健身场所,办好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教育科普中心、卫生院、自来水厂,培植扶持产业聚集区,建立健全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圩镇市容管理机制,逐步实现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化、产业强化、商贸繁化、服务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十化”目标。

4、扎实开展村落连片和基础村点整治建设。继续按照“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要求,抓好3050户的基础村、100户到数百户的大村整治建设。提倡村落连片和大村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并以大的村庄为中心,联动周边自然村落,实行整体规划、一体建设。一是开展“三清”。清理房前屋后、菜园内外、池塘四周、村内村旁水沟管道的污泥,确保沟道排污畅通;清理房前屋后、村庄内外的生活生产垃圾,并集中分类处理。清理村里残垣断壁、破栏舍、破旧厕所和道路上的违章建筑。二是“六改”。改路坚持乡村道路的技术标准,严禁盲目追求铺宽、铺厚、铺满,防止村内场地过度硬化。生态村、旅游村、古村等路面硬化要尽量做到与自然相和谐。改水以集中供水方式为主,采用地下水和引用山泉水的水源水量及水质应符合标准,确保饮水安全。改厕坚持群众自主投入、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拆除旱厕,引导农户普及方便卫生的三格式、沼气式水冲厕。改房主要做好土坯房墙面粉刷、老房改窗、平顶房加盖坡屋顶、厨房改造等,达到居住安全舒适、房屋整洁。着力拆除废弃房、杂乱闲置房、私搭乱建附属房。改栏推进人畜分离,村庄集中统一建畜禽养殖区。改环境统筹整修村庄排水排污系统;整治村庄池塘和村边溪水河道;治理养殖场、加工厂等产业的污染;整修庭院、菜园、路边、田边篱笆。三是“四普及”。普及电话和有线电视,引导有条件农户建沼气池、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接宽带网。四是绿化。按照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的要求,结合地域特色,保护好山岭、河流、树林等天然美景,因地制宜植树栽果,种草育花,搞好庭院绿化、道路绿化、村旁绿化。针对前几年村点整治建设中水泥路修得过宽过厚、而绿化种树较为薄弱的偏差,在规划和实施中突出复绿增绿,见缝插绿,努力打造“村在林中,房在绿中,人在画中”的居住环境。五是垃圾处理。定期开展卫生打扫和垃圾处理,抓好垃圾分拣分类工作,加快农村垃圾回收网络建设,认真执行农村清洁工程“3+5”模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操作标准,杜绝简单填埋或简单焚烧的错误做法,确保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5、严格管控无序违章建房。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积极引导零散住户和居住在深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的农民向集镇和中心村集聚,逐步撤并小村。一般性的老村、旧村、空心村、空心房应整治改造,鼓励农村拆除危旧房、闲置房,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狠抓农村无序建房和违规建房整治,坚决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和省里规定的农民建房面积标准,切实做到“八个禁止”:即禁止城镇居民私自购买土地建房;禁止非法倒买集体土地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建新房不拆旧房;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开天窗建房;除乡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特殊需要外,禁止沿国省道两旁100米以内建房;禁止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禁止违反城镇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建房。县乡两级政府、乡镇规划、土管所和村干部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从严管理,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混乱的要追究乡镇政府、规划和土管部门、村两委有关人员的责任。

6、建立健全农村社区配套设施和服务。按照“地域相近、产业相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结合镇村联动和村落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突破村组行政界限,发展农村新型社区。镇村联动点和村落连片点要整合村民议事、文化活动、休闲娱乐和便民服务点等活动场所,办好农村书屋、农村超市、农资供应点、信息代办点、医疗诊所、幼儿园、科普培训场所等,建立健全党员活动室、计生服务室、社会治安室、娱乐活动室等活动场所,建立涵盖党建、文化、卫生、计生、教育、商贸、治安、纠纷调处等便民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社区,力争每个乡镇都有一个新农村社区示范点。每个美丽乡村建设村点要有一个文化活动室、一处休闲活动场所、一个宣传栏和一套管理制度;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开展“清洁户”、“文明户”、“信用户”、“五好家庭”、“生育文明”等群众性评比活动;积极弘扬创业文化、科学文化、群众文化、道德文化和法制文化,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明,努力建成党群组织较完备、产业较发达、社会管理功能较强、文明程度较高的农村新社区。

五、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要强化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继续保持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党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高位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格局。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亲自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抓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资金落实等具体工作。尤其是乡镇班子和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和精干力量放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上。组织部门要把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成效列入领导和干部提拔使用的一项重要内容。二要健全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市、县、乡三级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市县新村办配强配足新农村建设专职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切实承担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乡镇美丽乡村建设办要整合规划建设、国土、环卫等站所人员,充实队伍,加强力量。三要建立健全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市、县(市、区)每个领导联系一个美丽乡村建设点,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指导。四要建立健全单位帮扶制度。市、县(市、区)部门和单位要挑选一批拟提拔干部和熟悉农村工作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美丽乡村建设点驻村帮扶,在资金、技术、物质、信息等方面为所驻村积极提供帮助和服务。在全市26个精品示范点重点安排一批有实力、帮扶力度大的市直挂点单位,进行重点帮扶,帮助其打造成为辐射带动全市的美丽乡村样板点。

2、突出布局重点,合理选村定点。坚持“点线面结合、沿线布点、连线成带、成片发展、整体推进”的思路,重点在四边(中心城区、县城、工业园区、景区周边)和四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沿线)区域选村布点,突出“一圈一带一片”建设。各地选择村点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农民自愿原则,农民积极性高,有90%以上村民与理事会签订项目分类建设协议,并已投资投劳。二是建设基础原则,尽量选择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强、地域条件优、财力较充裕、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乡镇集镇实施村镇联动;选择已经编制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村庄进行布点。三是项目衔接原则,尽量选择扶贫移民村、文明帮建村、一村一品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以及其它涉农项目实施点的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建设村点。同时,各县(市、区)报点还要符合省新村办要求,按442的比例安排基础村点、村落连片村点和镇村联动村点。

3、动员全社会支持,引导群众参与。一要广泛争取社会支持。要拓宽社会参与途径,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与乡村结对帮扶。要把参与、支持和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成效列为市、县两级“七一”表彰、文明单位创建、巾帼建功活动等评先评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激励各地各单位、各行各业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二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更要明确自身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所处的地位和承担的责任,树立自信、自助、自立、自强、自建的观念,激发农民群众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要选举有较高威望、在群众中说话有份量、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员充实到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并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组织群众讨论,确定建设项目、建设方式、筹资投劳、组织实施等事项。三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报纸、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办好美丽乡村建设宣传专栏,及时报道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鲜活经验和感人事迹,以身边的典型、身边的变化,激发农民群众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

4、强化培训工作,提升建设水平。市县乡三级层层采取办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参观考察等形式,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培训力度。一要突出重点。重点培训市、县(市、区)单位帮扶工作组、乡(镇)村领导和干部、乡(镇)村规划土管环卫管理人员、村理事会成员、工匠。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学习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和操作方法,学习乡村规划建设业务知识等。二要层层办班。市负责培训市直单位帮扶工作组和乡镇主要领导。各县(市、区)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阶段工作、建设重点、实施难点举办专题培训班,确保建设质量。要举办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培训,提高乡(镇)村两级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管控乡村规划和农村建房。规划建设部门要重点培训工匠,把庐陵风格建筑和建坡屋顶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乡(镇)要积极组织乡村干部、村理事会成员和工匠参加培训,提高参与和带领群众开展“三清六改四普及”、“三绿一处理”的操作水平。三要培训农民。各地要加大农民文化科技知识和就业务工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真正实现产业富民、产业强村目标。

5、整合资源项目,加大建设投入。一是落实用好财政配套资金。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支持安排每个新农村建设点配套资金16万元(其中省级配套9.2万元,市级配套1.65万元,县级配套5.15万元)。每个铺面点和调剂点县(市、区)财政一律按5.15万元足额配套,不得转由乡镇垫配。每个自建点县(市、区)财政一律按16万元足额配套。财力条件较好的县(市、区)、乡(镇)要在国有土地出让、采矿(砂)权拍卖、国有林地和森林流转、水面租赁等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提高配套资金标准,加大村点建设投资强度。市、县(市、区)两级配套资金在6月底前拨入县(市、区)新农村建设专户。二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发改委、财政、交通、农业、林业、水务、供电、老建扶贫、农业开发、卫生、建设、民政等部门要把美丽乡村建设点上相关项目打包,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尽可能多地衔接好以工代赈、一事一议、农村公路、沼气工程、造林绿化、农村饮水、农田水利、农村电网改造、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改厕、一村一品、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投入村点建设。三是增加信贷支持力度。金融部门要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尤其是涉农金融部门要创新信贷方式,推行农户联保贷款,降低信贷门槛,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充分发挥林权抵押贷款、小额贴息贷款的作用,拓宽新农村建设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农户文明信用户评定,提升农户信用等级,提高信贷额度,增加信贷投入,满足美丽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四是鼓励农民筹资投劳。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先补、多建多补、不建不补、“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措施引导激励农民加大资金投入,力争每个建设点农民投入在总投入中达60%以上。五是盘活土地收益。土地收益是乡镇建设尤其是圩镇建设的一项重要来源。要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心村培育的项目平台,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增加土地收益,为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尤其是镇村联动点建设提供有效财源。六是争取社会支持。出台捐赠税前扣除、赞助项目冠名等激励政策措施,引导工商企业、农民企业家、华人华侨、爱心人士回报社会、回报家乡,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真正形成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智出智的良好氛围。

6、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管理。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指导、村级两委牵头、农民理事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机制。推广村点“党组织+村民理事会+合作社”、“党组织+村民理事会+志愿者协会”等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化农民理事会功能,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明确乡村组织及村民在村庄内部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责任,建立建设维护资金的筹措办法与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管理队伍,尤其在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乡村,应动员村民参与环境保洁、集中供水、文体设施、放心超市、卫生服务中心等村内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参与自愿组织等形式实现村内事务的民主管理、自主管理。

7、严格督查考评,强化激励机制。市、县(市、区)要分阶段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调度,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建设进展;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检查指导工作,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健康有序进行;年内召开1-2次流动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特别要及时纠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各种偏差,切实杜绝超出农民承受能力、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政府包办搞形式主义、不切实际做表面文章等不良倾向。要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目标考评方案,并纳入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年底由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同时,对26个精品示范点单独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实施专项考核评比,考核结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并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吉发〔201113号文件)规定,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 2012219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e1f6ac258f5f61fb73666fe.html

《关于印发吉安市2012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办字35号文2.19).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