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宣传口号(完整版)

发布时间:2019-06-08 03:52:3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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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宣传口号

打击传销宣传口号

第一篇:

打击传销宣传口号

1、学习贯彻《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直销。

2 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 ,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3、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认清传销危害,切勿上当受骗。

4、坚决依法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5、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6 全民动员,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构建平安营口、和谐营口。

7、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8、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铲除传销毒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9、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

10、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1

1、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

2、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1

3、警惕传销陷阱,创造和谐校园。

1

4、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珍爱亲情,拒绝传销。

1

5、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1

6 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1

7、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1

8、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1

9、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20、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和谐民生必行之路,是弘扬正义必举之旗,是维护诚信必通之道,是构建和谐必为之政,是平安社会必执之策。

第二篇:

打击传销宣传口号

打击传销宣传口号

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传销违法,害人害己

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

珍爱亲情,远离传销

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传销致富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全国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宣传口号共有20条,分别为:

禁止传销,规范直销;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校园拒绝传销;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规范直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打击传销,利国利民;全民动手,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珍爱亲情,远离传销;守法经营,抵制传销;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第三篇:

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宣传标语口号

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宣传标语口号

1、打击非法传销,维护市场秩序

2、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3、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5、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6 打击传销,利国利民

7、全民动手,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8、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9、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10、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

1

1、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

1

2、珍爱亲情,远离传销

1

3、守法经营,抵制传销

1

4、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

1

5、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1

6 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1

7、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1

8、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1

9、校园拒绝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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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珍爱家庭,远离传销

2

1、学习贯彻《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直销。

2

2、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认清传销危害,切勿上当受骗。

2

3、坚决依法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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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201X年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要求

201X年打击传销宣传内容要求

一、宣传内容

(一)来宾市政府警示:

所有在来宾打着阳光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旗号的都是传销组织,请你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损失钱财!举报电话:

工商669997

3、公安4232386

(二)坚决打击以阳光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幌子的传销违法活动。

(三)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保管、仓储、居住等条件的可处以最高50万元以下罚款!

(四)阳光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能致富是骗局,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要误入阳光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陷阱,致富靠勤劳要守法!

(五)构成犯罪的,《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对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判刑在五年以上!不构成犯罪的,可对组织策划者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参加传销的,可以处201X元以下的罚款。

二、宣传要求

各通信企业应制作宣传横幅、板报在城区各主要营业网点进行悬挂或摆放;

第五篇:

201X打击传销宣传资料

传销违法,害人害己

一、什么是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被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的特征有哪些?

1、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三,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区别之一:

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

区别之二:

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之三:

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区别之四:

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之五:

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四、传销的危害有哪些?

1、扰乱经济秩序。传销违法活动违反了国家禁止传销以及税收、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外汇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伴随传销发展的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集资诈骗、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行为,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2、破坏社会道德。传销组织通过洗脑,教唆参与者以善良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或不择手段向家人亲属索要钱财,人与人、人与家庭、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3、危害社会稳定。传销使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一些传销人员因此流落他乡,生活悲惨;部分人员参与盗窃、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行凶、杀人等刑事案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影响家庭和谐。传销获利多少取决于发展下线人数的多少,一旦再没有新成员加入,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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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的传销人员必将血本无归。参与传销的结果往往是夫妻反目、孩子辍学,甚至家破人亡。

五、传销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不仅参与传销活动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也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六、如何防范传销?

1、要注意学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防范意识。

2、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帐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于及时、准确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3、如果被骗到外地,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冷静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脱离,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当地公安、工商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4、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所在详细地址,并及时向当地公安、工商机关举报。

5、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七、如何举报传销?

如果您掌握传销的具体线索,可直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

5,公安机关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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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宣传口号。

附送:

打击假(仿)冒中化牌加拿大钾肥产品违法行为工作情况汇报

打击假(仿)冒中化牌加拿大钾肥产品违法行为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打击假(仿)冒中化牌加拿大钾肥产品违法行为工作情况汇报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

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假(仿)冒中化集团公司中化牌加拿大钾肥产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后,省局立即下文进行了工作部署,要求各地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仿)冒中化集团公司中化牌加拿大钾肥产品违法行为。5-6月省局在长沙、岳阳、常德及益阳等地,针对假(仿)冒中化集团公司中化牌加拿大钾肥产品违法行为,开展了一次专项行动。省局在中化集团湖南分公司的配合下,对岳阳、益阳、常德和长沙地区市场上的外包装与中化集团公司相像的氯化钾、氯化钾镁等产品进行抽检,重点对中优中胜中顺中兴化中资中高等涉嫌傍名牌产品进行抽检。从已抽检的样品来看,合格率只有10%左右,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省局将抽检结果向各地进行通报,要求加强重点监管,同时对不合格产品已交由当地工商部门对经销商进行了处罚。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中化集团湖南分公司的联系和沟通,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继续开展在重点区域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仿)冒中化集团公司中化牌加拿大钾肥产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湖南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

二〇一X年七月二十八日

打击假(仿)冒中化牌加拿大钾肥产品违法行为工作情况汇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c118bc1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e0e1e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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