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方案

发布时间:2011-11-29 09:41: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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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

新防安〔20113

关于印发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即将分别于35日和33日在北京开幕。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制订了《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共印10份,存档3份)

签发人:于东启 签发时间:201132

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11225日至31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护航中原”1号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政府成立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吕书文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公安局王茂营副局长市消防支队于东启支队长任副组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队。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护航中原”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重点

1、党政首脑机关,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讯枢纽等重点单位;

2、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3、高层居住建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小旅馆、小门店、小餐饮、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小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

三、工作目标

通过清查整治行动,切实做到“六个一、两个确保”: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全部排查一遍,普遍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疏散演练,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检查一遍,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关停一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来自新乡消防的干扰。

四、工作方法

(一)举行启动仪式动员部署。34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文化、教育、卫生、交通、商务、旅游等部门,举行“护航中原”1号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启动仪式。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分别组织本级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会议,通报“护航中原”1号行动的工作措施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县(市)、区政府要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党政首脑机关和广播、电视、金融、交通、通讯枢纽等重点单位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办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尤其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进行分块划片,开展网格式排查。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将高层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纳入日常监督范围,从严查处使用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违规动用明火等行为。各县(市)公安局、市局各派出所要切实发挥“扁平化指挥”和“整体作战”优势,组织消防、治安、交通、社区等警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联合行动,联查联办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隐患整治合力。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澄清底数,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及时督促整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检查,并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三)强力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省市两级政府挂牌督办13处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市)、区政府要立即实施挂牌督办,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帮助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指导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逐一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其应对初起火灾的能力和水平。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一时难以整改的场所,要坚决依法实施责令停产停业。

(四)集中开展夜间清查行动。33日和314日,各县(市)、区要组织治安、督察、消防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联合行动,集中开展夜间清查整治,严厉惩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落实“每日一查”、“每日夜查”制度,开展不间断夜间检查,每名防火监督人员每天检查单位不少于5个,其中夜查不少于2个。专项行动期间,市消防支队每天对各县(市)、区执法情况进行网上通报排名。

(五)强力督导工作落实。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护航中原”1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市消防支队机关干部除必要的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进驻基层县(市)、区,确保每个基层大队都有机关干部蹲点。各县(市)公安局市局各派出所要组织治安、消防、督察等警种,分包乡镇、街道,进驻农村、社区警务室,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压到火灾防控一线。

(六)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全市消防部队要根据当前长期干旱的火灾特点,立足“灭大火、打恶仗”,扎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深入党政首脑机关、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居住建筑等重点单位开展“六熟悉”,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战实装和夜间演练。一旦发生火灾,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加强首批出动力量,及时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和社会力量联动机制,科学指挥,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整治措施

1对党政首脑机关,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讯枢纽等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一律专题书面报告当地政府。

2对依法应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查抽查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3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4对商场市场等违章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要立即予以收缴;拒不改正的,一律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5对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停用消防设施、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或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通知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6对在建工程违规使用易燃外墙保温材料,或公共娱乐场所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的,一律依法予以拆除。

7对集经营、住宿、储存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宜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并应在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设置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的地方,且留宿人员一律不得超过2人。

8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随时可能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国“两会”历来是国内外媒体、民众关注的焦点,加之今年又是建党90周年。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订“两会”消防保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推动基层火灾防范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落实责任,跟踪问效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严格监督执法,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要严格责任追究,凡在“两会”期间发生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协调广播、电视、楼宇广告、户外视频、车载视频等媒介,开辟消防专栏,每天播发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利用手机短信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大力开展错时宣传,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每天派出消防宣传车和消防宣传队,开展宣传活动。深化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张贴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努力营造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工作信息要及时上报,2011315日前要写出工作总结并报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b7dfc1214791711cc791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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