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中的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化:意义、困境与路径作者:李严昌来源:《理论导刊》2019年第03期
摘;要:志愿服务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发展志愿服务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党员志愿者服务是共产党员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形式,通过党员的志愿服务理念彰显道德理想的引领力是新时期维护和体现党的执政地位的有效途径。“被志愿”、不配套、走形式等现象反映了当前基层治理中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化面临的困境:服务组织行政化、服务平台摆设化、服务结果低效化。要让党员志愿者愿意、能够而且有效地参与基层治理,必须强化三种机制:动力机制、承载机制和保障机制。要真正使基层治理中的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既要解决相关的制度缺失问题,更要解决党员的信仰危机问题。
关键词:基层治理;党员志愿者;志愿服务;制度化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9)03-0089-05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和社会自治逐步发育并成长壮大起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部署,正式确认了国家治理的政府、市场、社会三元共治结构。志愿服务是光荣而崇高的事业,体现着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集中反映了社会自治力量的发育成熟程度和社会治理水平,从而被视为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前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曾指出:“志愿服务通过促进尊重多样性、平等以及人人参与,可以带来积极的社会变化,是最具活力的社会财富。”[1]在现代社会三大治理机制中,志愿机制是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补充。
20世纪90年代,在国外志愿者和国际志愿组织的影响下,我国志愿服务逐步发展。在基层,随着社会自治的不断发育,社会志愿组织不断涌现,从事志愿服务的人越来越多。在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中,志愿服务者已成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个性化公共服务需求的重要力量。在广大志愿者中间,有一个特殊群体,就是共产党员志愿者。由于共产党员的信仰与志愿精神有相通之处,再加上长期的“学雷锋做好事”的传统,共产党员往往是基层志愿服务活动的发起者和中坚力量。但应当看到,随着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以及专业性志愿服务组织的大量出现,同时也由于许多基层共产党员“精神缺钙”而导致的“志愿失灵”,党员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遭遇新的挑战,面临着激情消退、阵地萎缩和公信力不足等现实困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推广党员承诺制等做法,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机制”;党的十八大提出“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志愿服务工作,曾三次给志愿服务组织回信,希望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用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奉献意识”,其中,共产党员无疑要起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党员志愿者参与基层治理是基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对增强党员自身修养、加強基层党的建设、密切党群关系、引领全社会文明风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构建党员志愿者参与基层治理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b78a139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c0ada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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