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 |
适用范围 |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人员。 |
学历、资历 | 获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研究员资格5年以上。 |
外语、计算机 |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 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国家或省(部)级研究课题,制定研究方案、思路,协调课题组工作; 2、 曾主持或参与主持重大学术交流活动二次以上。 |
业绩成果条件 | 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 每年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 2、在省级以上报刊正式发表二十万字的研究成果; 3、主持(第一主持人)并出色完成国家、省部级课题一项以上或地、市(厅、局)级课题二项以上(以课题结项证书为准)。 |
论文、著作条件 | 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2、 有3篇以上研究报告被省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用(第一作者); 3、 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以上(第一作者)。 |
破格条件 | 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二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1、 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前五名); 2、 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前三名); 3、 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第一名); 4、 获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者; 5、 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第一作者);或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核心刊物独立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并在省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核心刊物独立发表论文二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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