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增设局属事业机构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1-09-19 09:52: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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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国土资〔2011

桑植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增设局属事业机构的请示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按照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部署,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4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职能配置、内

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拟对局属单位设置进行调整, 取消直属事业机构县耕地保护办公室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增设桑植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和桑植县国土资源档案馆两个直属事业机构,

关于申请**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发证中心)转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的请示

尊敬的*局长、局党组:

依据《关于调整**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市编发[2005]3号),我局信息中心属经费自筹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成立以来,积极规划、指导了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制度、标准和规范,为整个**地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但随着我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和高标准的信息化建设要求,信息中心经费自筹的单位性质已不再适合信息化建设和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很难保障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应用和延续。

2004730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信息化条例》,该条例第一章第四条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并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6]22号)文件指出:要把信息化建设与运行费用纳入每年部门的日常工作经费计划中。依照文件精神,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属于财政拨款公务员编制,张家界市、益阳市、怀化市、湘潭市信息中心均属于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从而为本地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局信息中心是为局机关提供无偿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职能机构,也是通过信息技术和手段为政府、有关部门、劳动者个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职能机构。信息中心的工作内容和性质决定了信息中心没有收入来源,但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经费的支持,信息中心作为国土资源工作地枢纽,需要局领导高度重视,也只能依靠政府财政支持来确保信息化建设和成果应用。鉴于此,再次申请**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转为全额财政拨款的单位,改变自收自支不适应信息化建设成果应用和延续的现状。

当否,请领导批示。

 

 

**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200964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9cef697dd88d0d233d46a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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