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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5 11:51:0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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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中的骗保防范和对策分析
【摘 要】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提升,我国保险行业步入了黄金发展时期,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速度居高不下,行业规模更是逐年扩大。然而伴随着保险行业的蓬勃发展,各类骗保行为也呈现出快速飙升的趋势,这给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本文通过对保险理赔中骗保行为的种类以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防范策略,以期为有效的遏制骗保行为,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有益探索。 【关键词】保险理赔;骗保行为;防范策略
保险是现代社会居民抵抗各种风险的主要手段,市场经济环境下,居民面临各种难以预测的人身、财产风险,通过保险这种手段,可以让居民在发生人身、财产安全风险以后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不至于导致居民因为遭受风险而破产。保险行业在我国正处于一个推广普及阶段,由于其发展历程较短,整个保险市场的规范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升,在此背景下,保险理赔中各种骗保行为频发,极大的影响到了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制止骗保行为的发生,进而为保险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保险理赔中骗保行为种类
对骗保行为的种类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有助于制止骗保行为,因此有必要对骗保行为的种类进行一个梳理。骗保行为种类繁多,常

见的有以下几种:一是伪造保险标的,例如虚构保险标的、将没有投保的标的伪造成保险标的、故意增大保险标的数额等等;二是伪造保险事故骗保,将没有在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事故制造成在保险合同规定范围之内的假象,这种骗保形式最为普遍;三是故意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等,利用自己作为间接或则受益人的身份获取保险金;四是利用时间差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来进行投保来进行骗保;五是重复投保,重复投保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如果没有将重复投保的信息告诉给各个投保公司,并且投保金额大于保险标的金额,在事故发生以后索取保险金的行为就是违法。 二、影响保险理赔中的骗保发生的因素分析
保险理赔中骗保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的不对称,即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的理赔信息不能全部掌握,投保人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来骗保。骗保行为的发生本身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法律法规层面的因素
保险行业在我国的发展不过是最近十几年的事情,与保险行业蓬勃发展相矛盾的是我国有关保险的法律法规的滞后,二者之间的脱节导致很多骗保行为都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规范,很多骗保行为的发生都是钻法律的空子。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出台了金融秩序领域内的诈骗罪,才改变了相关法规缺失的现状,但是因为与该法律相匹配的相关配套措施一直不完善,导致这一法律条文的效力

大打折扣,同时从骗保的机会成本来看,法律规定的惩罚力度不够,投保人本身有骗保的冲动,而且目前有关骗保行为的执法情况来看,执法不严是普遍现象。上述法律法规层面的因素为骗保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未来亟需构建完善的法规,加强执法力度,从而减少骗保行为的发生。 2.保险公司自身的因素
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本,目前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落后也是导致骗保行为发生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在行业的快速发展中攫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获得更大的利润,很多保险公司都是将增长速度放在首要位置,对于公司的管理却不太重视,粗放式的发展必然导致管理漏洞的不断出现。很多骗保行为都是利用保险公司管理层面的漏洞,举例而言,在保险理赔环节中,一些保险从业人员不按照规定流程、制度进行处理,增加了骗保行为的发生概率。在保险公司快速的发展中,企业在员工的招聘方面就会放松限制,一些素质差、能力弱的员工就会进入保险公司,这些员工同投保人往往里应外合共同骗保造成的危害更大。良好的管理制度虽然不可能完全杜绝骗保行为的发生,但是管理水平的低下必然会给骗保行为的发生带来更多正面刺激。 3.行业沟通层面的因素
行业沟通在保险理赔中骗保行为的制止中也具有重要作用,行业沟通可以共享一些客户的不良信息,这有助于制止骗保行为的发

生,然而目前行业协会在上述方面的作用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各个保险公司相互视对方为竞争对手,不注重信息的沟通与交流,这导致很多时候,一个投保人可以在不同的保险公司进行骗保。一些保险公司在被骗以后,为了避免自己的声誉受损以及遭到竞争对手的攻击,往往会采用忍气吞声的作法,这也助长了骗保行为的嚣张气焰。
三、骗保行为防范的具体策略
针对各类保险理赔中的骗保行为,结合具体的影响骗保行为的因素,本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以下几点具体的防范策略: 1.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良好的法律法规可以从法律层面为制止骗保行为的发生,针对目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本文认为政府部门应针对目前保险理赔中的骗保行为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应从法律层次以及法律内容两个方面来进行着手。在法律层次方面,通过提升法律地位,可以确保法律的效力,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在法律内容方面,应进一步的完善内容,增加对于骗保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还应注意配套法律制度的跟进。制定完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外,还应在执法力度方面进一步强化,确保对于骗保行为的处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政府还应注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灌输,通过法律宣传来让投保人了解法律规范的要求,让投保人对于骗保行为的后果有一个明确的认知,避免其产生“无知者无畏”的情况,从根源层面来压

制投保人骗保的冲动。
2.加强企业管理,注重内功修炼
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种类繁多的骗保行为,对于企业而言,不能仅仅将责任归结到投保人或者外部环境方面,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保险公司之所以被骗必然或多或少的有其自身方面的原因。鉴于此,保险公司自身应加强管理,通过完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来将保险理赔活动的开展规范化、流程化,通过优化各个环节来减少潜在风险的发生。保险公司应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下大力气,通过严格用人标准,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确保理赔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这样可以确保保险公司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从而通过管理来杜绝骗保行为的发生。 3.加强行业沟通,共享客户信息
保险行业的各个公司之间除了竞争还有合作,对于保险公司的管理层来讲,不能仅仅看到竞争,看不到合作。通过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借助于行业协会这样一个平台,保险公司可以学习到竞争对手在防止骗保方面的经验,相互学习必然会带来防范骗保水平的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保险行业对于个别发生骗保行为的客户信息进行公布,实现信息的共享,这样就能通过逆向选择来将那些高风险的客户拒之门外。信息共享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个别投保人以及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削弱骗保行为发生的基础。
要想确保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来降低骗保行为

发生概率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课题,而骗保行为的制止需要政府、企业、行业等组织机构的共同努力,从法律、管理、信息等方面着手来为骗保行为的高发套上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延爽.关于对保险欺诈以及防范措施的研究[j].法制博览,2012.9. [2]冯前程.信息不对称及其对保险欺诈的影响[j].山东社会科学,2006.2. [3]郭春燕.国内外保险欺诈研究现状分析[j].兰州学刊,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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