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车辆在校区内行驶的交通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9-06-03 10:39:2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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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车辆在校区行驶的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进入校园区内的外来单位和个人车辆管理,维护学校道路交通秩序,杜绝交通安全隐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交通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车辆包含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一律按学校保卫处要求在指定时间段内进入校区指定区域,在指定区域听从学校保卫部门工作人员或保安大队保安要求及指挥下安全有序的停放车辆并卸货;

2、车辆必须避让学生上、下学高峰时间段进出学院主干道、进入或离开学院必须慢速行使,车速控制在10Km/h,防止撞人、撞物,进入学院的车辆一律不准鸣号

3、车辆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校区内各项交通管理制度,违反交通法规或造成事故者负责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4、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机动车辆必须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辆需张贴相关通行证),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生病、睡眠不足不许开车;

5、车辆驾驶人员在校区内停车时应注意不在各交通路口、黄色踢脚线边或在禁标示区内违规停车,保安大队巡逻班保安将不定时进行巡查,一经发现将发生限制车辆行驶自由行为(锁车);

6、车辆驾驶人员或随车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破坏各类交通标识、地桩、三角桩等,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如破坏后离开校园的车辆,将按交通肇事逃逸上报交警部门处理;

7、车辆进入校区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车辆收费相关文件,主动缴纳停车费用。如发生冲杆或攻击(辱骂)收费员、保安等人员校保卫将保留追究其一切经济、法律的责任;

8车辆在校园内发生碰撞、剐蹭等交通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将伤者进行救护,并通报校园治安警务室(0731-88811110),按照紧急预案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车主与该车辆驾驶员负全责;

9、停放在校园内的车辆,发生车体划痕、刮痕、撞瘪、起火、车玻璃破碎及丢失车内物品等事故,学校方没有任何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自负;

10、车辆每天夜间2300至第二天早上6:00之间时间段内禁止进入校区,如有特殊原因,请驾驶员或负责人提前来校保卫处综治科进行登记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区。

违反以上规定的车辆将被锁车、拖车并列入《不受欢迎车辆名》内,今后禁止该车辆入校;

本责任书从签定日起长期有效。

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区内从事 项目,车辆单位名称

车辆负责人签名 手机号码:

审核备案单位:校保卫处综治科0731-******** 签订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72cb070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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