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 甲方) :
产权人: 身份证号码地址:
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地址:
委托代理人 : 身份证号码地址:
买方( 乙方) :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地址:
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地址:
委托代理人 : 身份证号码地址:
经纪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电话:。 丙方接受乙方委托,负责就其购房一事,向乙方提供相关房屋信息,并带领乙方实 地看房,引荐乙方与甲方直接洽谈,最终促成甲、乙双方达成房屋居间买卖合同。 现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为明确三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特订合同如 下:
一、通过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昆明市 号_ 房屋一套 ( 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 为 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相关合同文件记载为准 )出卖给乙方 ;乙方表示自愿
购买该套通过丙方居间介绍的甲方所有的房屋。
二、房屋价款:该物业的买卖价款为人民币 ( 大写): 元_ 整( :) 。成交价含该物业现有及所属 的设施和装修,现有配套设施有: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已实地查看并充分了解对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 房地产。
三、办理该物业交易变更登记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政府相关规定缴纳: 买卖双方须付税费 ; ①营业税②契税③个税④土地增值税⑤印花税⑥公证费⑦查档 费⑧工本费⑨评估费⑩其他费用
买方需支付项,卖方需支付项。按约定由 方完全承担 ; 按约定由一方承担
项税费,其余由 ___方承担,如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因政策原因发生税 务种类的增加,则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税率最终以交易当时产权部门、公证部门、 税务机关、贷款银行按相关政策核算时为准。
四、
1、乙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大写) : 元整( : 元), 该款
可用于冲抵房款,甲乙双方对定金的约定采用
1 将定金转付予甲方 ,
2 交由丙方处托管 ,( 详见定金收条 ) 甲乙双方均认可定金法则的有效性,甲方作为 对乙方交付定金的平等保证形式,甲方将下列材料一并交由丙方保管:《房屋所有 权证》,证号为: 《房屋共有权证》,证号为:,其他:。
2, 交易时间的约定 ; 甲乙双方约定于日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
五、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
1 在产权过户当日,当乙方看到产权部门出具的写有自己姓名的收件收据时,乙方 一次性付给甲方购房款人民币 ( 大写):(; 元) 。
2 其它,
() 银行按揭付款
1 在产权过户当日,当乙方看到产权部门出具的写有自己姓名的收件收据时,乙方 付给甲方购房首付款人民币 (大写) :( :) ,剩余房款人民币 (大写):(:元),由乙 方办理贷款后由银行支付给甲方 ; 乙方贷款的贷款利率及有关政策以银行审批时为 准,乙方必须准备银行要求提交的齐全相关资料、办理完全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 用。
2 其它,乙方贷款的贷款利率及有关政策以银行审批时为准,乙方必须准备银行要 求提交的齐全相关资料、办理完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六、若该物业的产权证处于银行按揭抵押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①甲方于 年 月 日自筹资金还贷赎证 ;
②乙方同意将购房款 ( 大写) :( :) ,用于协助甲方还贷赎取证书所还款项用于冲抵 房款, 但甲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签署全权委托公证予丙方指定人员,
在还贷赎证后 , 甲方自愿将该物业的相关资料交由丙方托管。
3 由甲方向垫资公司申请垫资,并还贷赎证,产生的费用由 方承担,但甲方必
须于 年 月 日前签署全权委托公证予丙方指定人员,在还贷赎证后
甲方自愿将该物业的相关资料交由丙方托管。
七、 交房时间的约定: ,如甲方不能按时交房,甲方应将该物业的成交额的 0.1%/
天的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八、 该物业及所属设施、装修在甲乙双方交接之前,甲方须结清一切有关该物业的 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管、有线电视费等。该物业交接之后所产生的 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费由乙方支付,该物业在本合同签 定时未开通设施由乙方自行开通。
九、 该物业是以签约时的现状售予乙方,而乙方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为检查该物 业,故乙方不得借物业瑕庛拒绝交易。
十、甲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全所有权及处分权,产权清晰,无争议,能完全支 配和处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 ( 甲 方承诺该物业不存在任何优先购买权人,或优先购买权人己放弃优生购买权 ) 等事 宜己结清或处理妥当 ;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需负责, 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以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甲 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乙方,同时立即退还已收取的其它款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无 法实现合同目的,则无权向甲方索取所交定金,若甲方收取该定金后在约定的时间 内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经公证,则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 若乙方在约定
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经公证,则无权向甲方索取定金。双方签订 的需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与本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一致。
十二、居间报酬及支付:该物业系丙方提供信息促成,本合同一经签订,丙方的居 间任务即告完成。基于丙方已提供之服务,本合同签订完成,丙方向乙方收取佣金 人民币(大写):元整(:); 向甲方收取佣金人民币 (大写):元整(:)。甲方或乙方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物业,则违约一方必 须赔偿守约方房价的 %作为违约金 , 另即时付予丙方经纪佣金人民币 (大写):元(:) 逾期未按本条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的,违约方应向丙方承担居间报酬 30%的违约金,
造成丙方其它损失的另行赔偿。
十三、丙方可为甲、乙方的后续辅助工作提供免费的服务,但涉及专项事务的应另 行支付报酬,报酬另行约定。
十四、签署本合同后,除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终止、解除外,甲、乙双方 仍需按上述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十五、甲乙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在交易各环节均能提供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 证件文书等,并对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十六、本合同签订前上述三方在商谈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 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甲乙约定按下 述第 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昆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因居间报酬所产生的争议,由丙方选择。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至甲、乙、丙三方签字 ( 盖章) 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 份,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其它约定事项: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经纪方(丙方):
产权人:买受人:
共有人:代理人 : 分行经理: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5ecfe15e7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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