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培训心得

发布时间:2015-12-15 18:08:5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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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培训心得

——合同审查前的应知内容

一、合同中的经济行为与法律行为

1.法律无法解决所有问题

《合同法》等法律规范对于规范合同行为、解决合同争议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所有法律规范都没有剥夺也无法剥夺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约定权利义务的权利,因而法律在合同事务中既非唯一手段也非万能手段,许多问题需要由法律规范之外的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内容才能解决。

2.合同首先而且主要是经济行为

企业签订合同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除非在交易中占尽优势,否则合同的质量超过了企业能够接受的范围或交易相对人能够接受的范围,就无法被该交易所采用。所以,《合同法》下的合同首先是经济行为,因而首先遵循的是经济规律以及交易双方的承受能力,包括对条款内容、合同篇幅的承受能力,其次才是如何分清责任,平衡双方的利益、控制法律风险的问题。

二、合同中的一些常见问题

1.合同中的常见外在问题

(1)内容相对简单

目前企业使用的合同虽然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来自沿用、模仿及套用,单总的来说,文本仍相对简单,无法最大限度地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由于许多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存在欠缺,还不足以熟练地使用更为复杂的合同文本。

(2)滥用合同文范本

滥用合同文本之所以会成为一个问题,是因为目前的法律课程中几乎没有合同本身内在规律的内容,而业务员也极少静下心来根据交易的目的和需要设计合同文本,所以这一切的后果就是对他人的大量模仿。企业实力、交易背景方面的差别决定了合同有着不同的约定重点,而照搬文本则解决不了这些实际需求。

(3)缺乏结构安排

许多合同不注意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安排上的层级关系和顺序关系,而是将条款杂乱无章地堆砌在一起,只要篇幅稍长,整个合同就会因缺乏系统化的梳理和秩序的安排而显得毫无头绪、缺乏体系性。这类合同如同将一堆建筑材料胡乱地堆积在一起,既无法形成真正的建筑物,也很难发现结构性的合同风险

(4)表述精度不足

合同因表述不够精确而发生问题非常可惜,许多合同的相互扯皮及反复诉讼都是由于表述不当引起的。表述的精确度甚至决定着合同是否有效。例如,承包经营某个企业一般无法律障碍,但如果写成租用某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资质等主体资格类文件,则这种“租赁”一般应为无效。

表述不够精确的另一原因是语言容易产生歧义。由于认识能力不足,许多企业面对已经存在的歧义而不自知,出现争议也顺理成章。

(5)忽略版面质量

版面上的“不修边幅”是目前合同的通病,其“病根”是目前文字处理软件上对于版面的默认设置,以及对传统中文排版知识的缺失。目前许多文字处理软件是将英文的排版方式“汉化”后成为缺省的标准版式。因而所排出的版面根本不符合中文的排版规律,许多人也根本不知如何将版面设置成中文的排版格式。

2. 合同中的常见内在问题

(1)合同脱离实际需要

任何具体的交易都会涉及具体的标的物、具体的交易背景等信息,这些信息中包含着从事该交易所需要的针对性合同条款,这些针对性条款提高了合同的实用价值。

但许多企业毫无相关意识或相关措施,合同条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未能得到充分提升,使合同脱离了实际的需要。特别是某些业务员提交审查的文本毫无价值可言。仅仅是为了完成工作,而律师一般仅负责处理文本,无从以约定针对性条款的方式弥补法律规范方面的不足和满足业务方面的需求。

(2)合同目的不明

合同法非常强调合同目的,合同目的在合同履行中不仅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也是对不明确的部分进行解释、计算可得利益损失的重要依据。

但现实用的许多合同并未点明合同目的,一旦发生争议只能将对“合理”的解释权交给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或者花大力气通过举证法证明。而有些合同虽然具备了形似合同目的的条款,但事实上只是套话甚至是口号,没有实际作用。

(3)以点式思维考虑问题

合同工作能力的提高不能仅靠经验积累。“点式”的思维方式对于权力义务往往只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没有进行全面的举一反三。造成对某些可能情况进行了约定,而对其他性质相同的可能情况却没有进行举一反三。例如,只约定了质量上的违约如何处理,而对于时间、空间、辅助义务等方面的违约却没有约定,造成条款间的不均衡。

(4)未充分行使约定权

法律永远不可能事无巨细包罗万象,因此许多细节授权当事人自行约定但套用合同范本则会忽略一点,造成某些重要细节未能予以约定或约定不明。当这类情况出现,往往双方都无法拿出能够接受的方案,即使诉讼也难以预计结果。特别是法律条文并无相关强制性规定时,如果没有自行约定足以规范各方行为的具体规范,也就失去了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

三、审查合同前的必要沟通

1.审查前需要了解的信息

即使当事人对于合同审查有所指示,这些指示也未必全面。因此,除了简单的合同或简单的审查,对于比较重大的合同,在正式着手合同审查工作前,应当尽可能多地让当事人提供如下信息:

(1)当事人的审查目的

了解其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②了解其中的法律等方面的风险,为决策提供依据;准备签订这一合同,需要考虑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风险合同及合同所代表的交易的背景情况

(2)合同及交易的背景

①普通交易、普通合同;②特殊背景下的交易、普通合同;③特殊的交易背景、特殊合同。

(3)审查与修改的问题

①是仅仅审查还是包括修改;②如果除审查外还包括修改,哪些条款是当事人之间约定不可以更改的;③修改后的篇幅、复杂程度问题。

(4)审查内容问题

①以法律问题为主的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法律漏洞或法律陷阱审查;②以非法律问题为主的审查,包括合同严密性问题、表述质量问题;③全面审查,即包括上述两方面。

(5)审查成果的提交

①直接在来稿上提出审查意见传回;②专门出具审查后的法律意见书

(6)修改成果的提交

①直接在来稿上提出审查修改传回;②专门出具修改意见,或与审查意见一并出具法律意见书;③结合原稿及修改意见全面修改形成新的合同文本并提交。

(7)文本的来源问题

①文本由当事人起草或源于当事人原有合同;②文本由对方当事人起草,或源于对方当事人原有合同;③任何一方提交的第三方使用的文本,或源于政府部门提供的合同示范文本。

2.对相关信息的记录

在对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企业有深入了解或企业没有严格要求的情况下,这类信息律师只需简单了解并记录即可。而对于那些管理比较规范、要求比较高的当事人,或者操作不慎容易带来法律风险的合同审查业务,当事人所提供的上述信息是工作档案的一部分,必须有明确可信的书面指示或记录,比如工作联系单、电子邮件等。记录既是工作的依据,也是避免执业风险的依据。

四、合同审查工作的操作要点

(1)避免接受原件

无论何种原件,往往意味着它无可替代,无论是遗失还是毁损均属于执业过错并有可能导致当事人无法挽回的损失。至少原件要比复制件需要花更多的心思加以保管,从而分散精力。从律师的角度,只要有可能,应当尽可能让当事人提供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或电子邮件。即使是接收了原件,也要尽可能先将其复印,然后对复印件进行审查,避免直接接手或审查原件。

(2)预览合同文本

除非是篇幅很短的合同,比如说只有一千余字的合同,否则最好不要立即从头到尾逐字逐句审查,否则有可能产生许多无效劳动。对于一般篇幅的合同,不妨先预览一下合同夫人总体内容,分清它的结构体系;对于篇幅较长的合同,也可以通过目录或大小标题分清它的结构体系。这样做的目的是形成对于合同的整体判断,对后续工作非常有帮助。

(3)看清相关条款

在对目标条款进行仔细审查时,如果判断出一个条款的约定存在法律问题或缺陷,最好不要妄下结论,而是先看一下合同其他条款是否另有约定弥补了这一法律问题或缺陷。只有在排除了其他可能性的情况下,才能对相关内容提出自己的审查意见,否则很有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4)核对相应法规

合同的审查工作不仅仅限于合同。除非是审查非常熟悉的合同,并对交易所涉及的行业法律规范非常了解,否则律师在审查合同时,需要花很多的时间核对相关的法律规定。尤其在合同中出现了一些非常规的术语时,更是如此。

(5)慎待商务条款

对于这种条款,最简单的工作方法是指出哪些是商务条款,并提醒委托人将这类商务条款交由相关技术人员审核。但如果比较重要或委托人有特别要求,则应当核对一下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否严密,还有可能遗漏了哪些内容、相关条款是否对委托人不利、相关标的是否委托人所需等,并提醒委托人注意相关问题或建议。但无论如何,在提交工作成果时,应当说明哪些是律师审查,哪些该由当事人自行审查,以防止出现工作中的漏洞。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5cc6a49d0d233d4b04e69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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